估計很多人都不知道,每年我們國家都會有大大小小的企業因為各種原因破產倒閉,甚至創過業的人對於此類事件更是司空見慣,但是也有一些企業,在資不抵債的時候,卻不按照常理「出牌」,正常情況企業經營不善、資不抵債,老闆應該主動去申請破產,但是很對老闆卻不這麼做,有的老闆因為還不起錢想不開走了極端,也有的老闆為了躲避債主的追討,直接選擇「跑路」,這是為什麼?為什麼那些老闆寧願「跑路」,也不願意申請破產呢?
對於這個問題,我們首要要了解一下企業申請破產之後,老闆所面臨的的事情。
通常,企業的法人代表會在不同的情況不同的場合,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就比如一個企業因為老闆個人的原因導致破產,那麼法人在未來再次創業開公司的時候,會有各種「限制」,如果老闆因為個人觸犯法律導致公司破產的話,老闆還要承擔一定的刑事責任。當然,事件情況不同,定義的責任也不太相同。
還有就是,如果法人沒有犯罪,但是在出資方面存在問題的話,其虧損責任則會由法人自己承擔。換句話說,公司破產之後的所有負債,都會由老闆一個人自己承擔,這也就是我們經常在新聞中看到某些企業老總破產後,直接變得「一無所有」,畢竟自己所有的資產都用來抵消債務去了。
通常,「跑路」原因歸為這3點!
1、躲避債主
我們前面也曾提到,很對老闆為了自己不承擔「債務」,通常會在被執行前直接選擇跑路,而企業破產後,員工工資、供應商欠款、企業運營成本、銀行貸款等加在一起資金巨大。因為還不還,未來自己又不想還錢,最後跑路。
2、擔心破產清算
通產擔心破產清算的老闆,往往是因為在公司經營的過程中,自己觸犯了一些違規甚至違法的事情,就比如我們常見的「偷稅、漏稅、逃稅、非法集資以及做假帳」等等。如果這些行為被相關部門查到,企業老闆不僅要承擔經濟責任,還要直接負刑事責任。逃稅、漏稅方面如果老闆長期拖欠,在申請破產時如果沒有及時補上,企業連破產清算都會停止,嚴重的話老闆要直接蹲大獄。
3、心理壓力大
任何開辦企業的老闆都希望自己經營的企業能夠走下去,誰也不願意也不想接受自己破產的這個事實。這也就是我們前面提到,有人破產因為心理壓力大走了極端,也有人不想破產,就到處借錢,甚至不惜跑到國外拉投資。因此,也有一部分企業老闆,抱著「搏一搏」的心態,想要站起來。不過,也有一種心理就是鐵了心要做「老賴」,不願意承擔面對責任,直接卷錢跑路,而這種往往也是最「可恨」老闆。
不過,不管企業如何經營不善,面臨破產倒閉,對於「跑路」這個做法,實在不可取。因為這樣根本解決不了根本問題,只有迎難而上,積極主動處理解決問題,才能找到失敗的原因,等待機會實現逆襲!對此,大家有什麼看法呢?你們有遇到過攜款跑路的老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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