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廣東揭陽普寧警方發布警情通報。12月17日19時30分,在普寧市大壩鎮仙耘村發生一起聚眾鬥毆致人死亡案件。公安機關接報後,迅速開展偵查破案。經揭陽、普寧二級公安機關多警聯動,合成作戰。
當晚23時30分成功抓獲楊某傑(男,13歲)、侯某坡(男,16歲,兩人均系揭西人),韋某強(男,29歲)、韋某龍(男,23歲)、韋某才(男,16歲)、韋某伍(男,24歲,四人均系廣西人)等6名犯罪嫌疑人。
經偵查,韋某儒(男,19歲,廣西人)因對楊某傑的網絡評論不滿,雙方產生矛盾,進而約架。12月17日19時30分許,楊某傑、侯某坡與另一方韋某儒、蒙某遠(男,17歲,廣西人)、韋某強、韋某龍、韋某才、韋某伍,在仙耘村見面後發生鬥毆。期間,楊某傑持利器將韋某儒、蒙某遠刺傷致死。目前,案件正在加緊偵辦中。
又是13歲男生,上一次看到13歲案件還是大連13歲男孩姦殺10歲小女生的案件。曾有某位父親威脅民警:"你惹火他,我兒子十二三歲殺你都不犯法。"一下子讓所有人退避三舍。如今這句話帶上這個刑事案件,仿佛有了核彈級的傷害力。
他還是個孩子這句話成了免死金牌,由於青少年兒童的生理和心理的不成熟,控制不住的自己的行為後果,所以我們選擇對未成年人的犯罪選擇以保護、網開一面的形式。
一個13歲的男孩子 ,因為一個短短的網絡評論選擇打架鬥毆,還帶著利器,他的本意就是想要致人於死地,這麼狠毒的心腸,他在某種程度算不上是孩子,他只是13歲而已。
隨著校園暴力和未成年人惡性刑事案件增多,降低"刑事責任年齡"也提上議程了。在大連發生的13歲少年殺死10歲女孩案中,嫌疑人因低於14歲被免於刑事責任很好地印證了這一點。對於未成年人,人們總是希望通過教育感化讓其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重新做人。
這個13歲男孩子,可能並不懂法,不知道《未成年人保護法》究竟是什麼,但是在信息如此發達的今天,他們知道好像有一個法寶一樣存在的東西叫《未成年人保護法》,可以保護他做壞事不被懲罰。
孩子的內心是單純的,但是單純並不總是一個褒義詞,惡也可以惡得很單純。不能簡單地用一句"孩子還小,什麼都不懂"就放任他們做壞事,因為你不知道他要做的下一件壞事會有多壞。
(以上內容均來源於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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