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體本科生:
按照上級通知要求,學校於2019年9月對《中國海洋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學分制收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行了修訂並報上級部門核准。該《辦法》對學分制學費的收費流程、清算時間和退費辦法等進行了調整和完善,學費收費標準沒有變化。其中:專業註冊學費仍按學年收取和結算,學分學費由按學年變更為按學期收取和結算。
《辦法》第八條規定:每學年期初收取專業註冊學費,每學年末對專業註冊學費進行清算;每學期選課工作結束(春季學期和秋季學期第6周)後對學分學費進行清算,學生應在每學期第7周完成學分學費繳納。
根據《辦法》規定,現對全校學分制本科生2019-2020學年專業註冊學費和2019年夏秋季學期學分學費進行結算,具體安排如下:
一、學費查詢與計算方法
(一)學費查詢渠道
(二)學費計算方法
學費=2019-2020學年專業註冊學費+2019年夏秋學期課程學分學費。
註:
(1)2019-2020學年專業註冊學費即為「教務綜合信息集成服務平臺」中「2019年夏季學期學年專業註冊費」;
(2)2019年夏秋學期課程學分學費,以截止到2019年10月27日學生在「教務綜合信息集成服務平臺」中選中的2019年夏秋學期課程作為計算依據。
二、學費結算時間安排
按照《辦法》規定,學分制學費清算實行「多退少補」。
(二)修訂後《辦法》將學分學費由按學年調整為按學期進行收取和結算。《辦法》修訂前,多數學生已按照以往做法完成了全年學費繳納。根據新《辦法》「按學期結算」要求,學校本次對學生學分學費進行了集中結算。如有結餘,將於2019年11月底前退還至與繳費人學費關聯的銀行卡中。
(三)另外,2019-2020學年春季學期的學分學費將於當學期選課結束後在第7周進行結算和收取,屆時請按時繳納。
三、有關要求與舉措
(一)各學院(中心)要通過多種形式、多種渠道將學校收費政策和工作安排及時向學生進行宣傳和準確解讀,廣泛開展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積極引導學生正確理解並認真遵守學校收費政策。
(二)在規定時間內有應繳但未繳學費的,學校將把欠費名單發至各相關學院(中心)團委,請各學院(中心)單位進一步加強學生誠信教育並提醒敦促學生及時繳納。
(三)根據《辦法》第十二條相關規定,逾期無故未繳清學費的學生取消後續選課等資格。
(四)因辦理助學貸款(含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未能按時繳納學費且已在「學工在線」錄入貸款信息的,由學生工作處與教務處、財務處進行對接認定後,不影響學生後續選課資格。
(五)如有其他未盡事宜和特殊情況,請與相關部門及時進行溝通,具體如下:
教務處 財務處 學生工作處
來源:教務處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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