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7年,培根在他36歲的時候,出版了他的《隨筆集》(
Essays)的第一個版本,當時這本書還只有10篇,是一部很短小的書。書名來源於法國散文家蒙田(Michel Eyquem de Montaign, 1533-1592)出版於1580年的《隨筆集》(
Essais)。
將這部散文集稱為Essays是培根的自謙。因為這個詞在法語裡的原義是「嘗試」,也許可以譯為「試筆」。他的意思是,我的這些文章裡的想法並不成熟,只是些嘗試性的探索與思考。但其實培根不斷地在對他的《隨筆集》進行修改和擴寫。1612年,在他51歲的時候,他出版了經改、擴寫的《隨筆集》的第二個版本,共38篇。
培根畫像
1625年,培根64歲時,他又出版《隨筆集》經過再次擴寫的第三版,共58篇。再過一年他就去世了。如果再活十年的話,他也許還會再出版一個經過增補的版本。1625年最後一版的58篇,加上他沒有完成的一個殘篇《論謠言》,就是現在一般通行的培根《隨筆集》的內容了。
培根寫作的一個特點,就是他的作品是在不斷地緩慢成長的過程中的。他的其他著作也有不斷修改、增補的情況,比如他的《論學術的推進》一書。所以,《隨筆集》其實凝聚了他一生的經驗和思考,是他的苦心經營、深思熟慮之作。
二培根的《隨筆集》雖然書名來源於蒙田,但他的寫作風格,又和蒙田有許多不同。蒙田的文筆比較親密、散漫,也許可以說囉嗦。蒙田的《隨筆集》有3卷,107章,厚厚的一大本,篇幅比培根要大得多。他的筆鋒,帶有比較多的個人情感。他還喜歡講一些小故事,然後引出一個哲理,故他的寫作方法有時被人稱作「軼事主義」。而培根的《隨筆集》經過兩次擴寫最終也只有58篇,加1篇殘篇也只有59篇,譯成中文約11萬字,還是一本較薄的小書。
當然,根據書的長短來判斷書的價值,是一種淺薄不過的行為。培根的《隨筆集》裡的文章都是相對比較短小的,但是在翻譯的時候卻感覺文筆很密,有時簡直密得叫人透不過氣來。這種密的感覺,來源於意義的濃縮,思想的濃縮。因為培根的文字,是高度濃縮的文字,差不多每一句都可以做箴言。
培根和他所生活的那個時代,對格言有特別的愛好。培根自己在晚年,還寫了一本《新舊格言集》(
Apophthegms New and Old, 1624年)。《隨筆集》一書,也充滿了格言。所以是一部高度濃縮的書。
1696年《隨筆集》扉頁
《隨筆集》的1597年版,有極頻繁的分段。1612年版,也有較頻繁的分段。(見Brian Vickers所編的1999年牛津世界名著版《隨筆集》的附錄1與附錄2)所以,我利用譯者的權利,也為了適應培根文體的格言性特點,多給他分了一些段。這也使得讀者在閱讀時,可以得到更多視覺上的休息,並得到更多思考、咀嚼培根的凝練文字的時間。
我覺得,最喜歡讀培根《隨筆集》的肯定是中年人。他們對這本書會覺得相見恨晚,因為中年人有人生經驗,他們知道培根的話的價值。
但最該讀培根的是青年人。早讀培根的話,人生也許可以少走一些彎路。但遺憾的是,他們常常不願讀,因為青年人喜歡自己去從生活中獲取經驗,而不肯從別人那裡去取得現成的經驗。
三和蒙田不同的是,培根寫作時筆鋒不帶個人情感。和謳歌愛情的詩人和小說家們不一樣,對他來說,愛情是一種麻煩的個人情感,常常會給公務帶來損害,給個人的事業帶來損失。所以他在《論愛情》一文中寫道,「舞臺要比人生更受惠於愛情……但在人生中,愛情有時像魔女塞壬,有時像復仇女神,帶來不少的禍害。」也就是說,愛情更適合於文學藝術;而在真實的人生中,它使人發狂,失去理性;有時還會由愛生恨,讓一方瘋狂迫害另一方。當然,培根的這個觀點,是可以為生活中的許多事例所證明的。
培根用的是那種政治家、法律家、哲學家的筆觸。用中國的成語來說,他的文筆就像是「老吏斷獄」(從他的職業來說,培根正好又是個法律界人士),或者說是「一棒一條痕,一摑一掌血」。而我呢,更習慣的是那種詩人和小說家的感性筆觸,所以剛開始翻譯的時候覺得這種文字的性情和我有些不合,慢慢地才被培根的文字的那種睿智和邏輯性所打動,進入到他的藝術世界中去。
年輕時的培根
培根的隨筆,是以思想或文中包含的真理取勝,而不是以辭藻的華麗、句子結構的精巧繁複等取勝;作為一名大學問家,他在寫作時很控制,這表現在他英文裡的大詞(也即由很多字母組成,來源於法語或拉丁語、希臘語詞根的詞)用得少,小詞(由較少字母組成,來源於盎格魯-撒克遜人語言的詞)用得多;句子結構也相對簡單。
在懷疑莎士比亞的劇本不是莎士比亞所寫的那批人裡面,有一派認為莎士比亞的劇本是培根寫的。在翻譯了《隨筆集》之後,我覺得這完全不可能。因為用詞、造句的習慣,是一個作家不可能隨便改的。
相對於培根的簡潔和高度自控,莎士比亞是屬於比較囉嗦、下筆不能自休那種。他還喜歡用大詞,用雙關語,用複雜的句式,這些特點培根都沒有。莎士比亞的同時代人如本·瓊生,就抱怨過他的這一點。
但培根也常常忍不住要賣弄學問的。這表現在他喜歡旁徵博引,一會引一句《聖經》,一會來一句拉丁文,還提到許多古希臘、羅馬人的事跡。這也是文藝復興時期的風格的一個特點,即關於古代的知識,被認為是一種很有價值的知識,需要時時拿出來顯擺一下。這在翻譯時,真是很讓人頭大的一件事情,但最後我也只能耐著性子,一條條地給他做註解。
而莎士比亞呢,除了寫了幾個取材於古羅馬和古希臘的劇本(有人抱怨他的羅馬人很像他那個時代的英國人)外,很少引拉丁文、希臘文,以致於本·瓊生抱怨他對這兩種古代語言懂得太少。莎士比亞也很少引《聖經》。在這兩方面他都跟培根很不一樣。
四培根的這本《隨筆集》還有一個特點,就是這本書裡的許多篇目,其實是為君主而寫的,是向君主提的建議。從這意義上來說,他又繼承了馬基雅維利(Niccolo di Bernado dei Machiavelli, 1469-1527)的《君主論》(1513)的傳統。在《隨筆集》裡,像第十五篇《論叛亂與騷動》、第十九篇《論治國》、第二十篇《論建言》、第二十九篇《論王國與國家的真正強大》、第三十六篇《論野心》、第四十一篇《論有息貸款》等都是。
培根有為學之才,也有經世之才。這兩種才能並而有之的人,是很少的。他本人也一直有經世致用的強烈欲望。所以他會在著名的《論學問》篇中寫道,「在學問上費時過多,乃是懶惰。」因為在他看來,一個人在學問上費時過多,則必然在積極的社會活動上費時過少,實際上是逃避了對社會的責任。
培根很重視經世,對他來說純粹的書齋之學是無用的。學問固然要有,但怎麼用學問,是一門更高的學問,而且不能從書上得來,要從觀察和實踐中得來。
他在《隨筆集》裡給君王們提的建議在坦率的程度上,有的時候也可以與《君主論》媲美。比如在討論該怎麼對付叛亂的領頭人物時,他這樣建議道,「這樣的人要麼把他拉攏過來,使之誠心地歸順國家,要麼在他的同黨中扶植一人與他爭衡,分散他的號召力。」(《論叛亂與騷動》)
培根常常以完全實事求是的態度,討論一些問題,包括政治問題,提出一些從今天來看拿不上檯面,不是很符合道德的解決方法,從來不唱高調,這也是文藝復興時期的一個特點。
在第二十七篇《論友誼》裡面,培根寫了一種相當現代的現象,那就是在大城市中的孤獨。而這種孤獨的來源,不是人的缺少,而是愛的缺少:「因為在沒有愛的地方,雖有成群結隊的人,他們卻並非你的夥伴;雖有各色各樣的面孔,但看起來就像是一排畫像;雖有紛呶的語音,但聽起來就像嘈雜的鑼鈸。」
但即便在談論友誼這個題目的時候,培根也沒有忘記君王。他指出,和常人一樣,君王也有對友誼的需要,儘管由於他們身處的位置,這有時會給他們帶來很大的麻煩,甚至危險。這是一個因為君王的基本人性產生的問題。所以,他對朝廷中有「寵臣」這樣的人物存在,覺得完全自然,並不從道德的高度加以譴責。
所以,很多時候,這本《隨筆集》是為君王寫的。培根常常在考慮身為君王的人所會面臨的問題和處境。也許他在寫此書時,頭腦中想像的讀者就包括伊莉莎白一世和詹姆士一世。
美國國會圖書館中的培根像
除了關心政治、經濟、軍事、司法等方面的問題外,培根還關心生活藝術問題。這也是文藝復興時期學者的特點:他的興趣無所不包。因此《隨筆集》裡就有了第三十七篇《論假面劇和演武會》、第四十五篇《論建築》、第四十六篇《論花園》這樣的篇目。但即便在這種時候,培根也沒有忘記君王:假面劇和演武會主要是當時宮廷裡的娛樂;他所討論的建築,不是普通人的居所,而是帝王的宮室;他設想的花園,也是「真正適合於君王的」花園。
所以,培根並不是我們想像中的只關心抽象問題的哲學家。他對這個世界的知識非常詳細而具體。他對植物十分了解,這可以從他在《論花園》一文中的一些關於植物的特別指示裡看出來。比如在說到橙樹、檸檬樹的時候,他特別指出冬季要有溫室給它們加溫。
在他所設想的這個「擁有永久的春天」的花園中,每個月都要有可欣賞的花或者是果實,為此他特意列出了在「倫敦氣候」下每個月可以觀賞的植物。他甚至對行走在花園中時腳下所踩踏的植物,也有特別的指示:「那些被人踐踏並壓碎,而不是在人經過時在空氣中放出極為悅人的香氣的,有三種植物,即小地榆、野百裡香和水生薄荷。因此,你應當在園中小徑上種滿這些植物,以便在散步或踩踏時享受這種快樂。」由此可見,培根真可謂是一位生活藝術家。可惜關於衣著他沒有寫一篇,不然肯定也會說出許多道道來的。
五培根還有一個語言特色,那就是他喜歡用三聯句。所謂三聯句,就是三個相同句子結構的重複,比如《論學問》篇中有名的格言:
Reading maketh a full man; conference a ready man; and writing an exact man.(中譯:閱讀使人充實,會談使人敏捷,筆記使人精確。《論學問》)這種三聯句的例子有很多,又比如:
Studies serve for delight, for ornament, and for ability.他有的時候也會用對偶句,其實也是兩個相同句子結構的重複。例如:
It is a strange desire to seek power and to lose liberty; or to seek power over others and to lose power over a man’s self.當然,因為英文是拼音文字,這種對偶不可能像在中文裡面那樣做到那麼工整。整齊也不是培根所特別追求的東西。所以,我並不認為把培根翻譯得像駢文那樣,是一種好的翻譯方法;至少這不是對培根風格的真實反映。而且事實上,要把《隨筆集》全文翻譯成那種風格,也還沒人能夠做到。
當然,培根在重複的時候,會省略掉一些不需要重複的東西。把剛才所舉的三聯句的第一個例子中省略掉的東西在括號裡補足,應該是這樣的:
Reading maketh a full man; conference (maketh) a ready man; and writing (maketh) an exact man.再看一下剛才舉的其他例子,就可以發現一個規律,即英文常常省略重複的動詞(包括系動詞be),而中文不能省。如果把這句句子的中譯「閱讀使人充實,會談使人敏捷,筆記使人精確」裡後面的兩個「使人」去掉,就不成其為句子了。
印有培根頭像的郵票
當然,中文有另外的經常可以省略的成分,那就是主語,在這裡跟《隨筆集》的翻譯關係不大,就不展開談了。
這種三聯句與對偶句裡的省略就帶來了培根風格的另一個特點:簡練。可以省略的多餘的詞都給他省略了。例如:
If you would work any man, you must either know his nature and fashions, and so lead him; or his ends, and so persuade him; or his weakness and disadvantages, and so awe him; or those that have interest in him, and so govern him.這一句其實是四聯句了。
培根還常常用名詞來表達動詞的意思,這樣可以做到高度的凝練:
The reparation of a denial is sometimes equal to the first grant, if a man shew himself neither dejected nor discontented.比如這一句裡的reparation,denial,還有grant這三個名詞,表達的都是動詞的意思,但譯成中文的時候無法模仿,只能把意思展開了翻:
如果一個人初次求請時被拒絕,他既不沮喪也不憤懣,那麼他再次求請時得到的補償,有時會超過他第一次求請的東西。(《論請託者》)我儘量使用現代漢語,而不是用文白夾雜的語言來翻譯培根。因為他用的就是現代英語(當然是早期的現代英語,在動詞變位上還保留了中古英語的殘餘)。
我覺得當今在翻譯欣賞上有一個不良的趣味:誰翻得像文言文,大家就覺得是好翻譯。如果文言真的有那麼好的話,那麼二十世紀初的白話文運動就不會發生也不需要發生了。之所以要有白話文,正是因為文言的不靈活,無法表達許多複雜的意思。所以翻譯培根,我儘量使用簡潔、清通、凝練的白話文。
水天同譯《培根論說文集》
培根《隨筆集》(有時候也譯成《論說文集》)的全譯本已有多種,這裡我想提一提水天同先生的譯本《培根論說文集》(北京:商務印書館,1986)。這是已知的最早的培根《隨筆集》的全譯本,據說水先生從抗日戰爭時期就開始著手翻譯了。因為時代的關係,現在看來文字有些古拙。但在現有的幾個培根《論說文集》的翻譯本子裡,水天同先生的翻譯是最誠實的。沒有任何花哨,也不逃避任何困難,該下一百分力的就下一百分力,做註解下的力氣也是最大。在這裡我向這位老先生致以由衷的敬意。
王佐良譯的培根隨筆很有名,但只有5篇,收在他所編的《英國散文名篇新選》(北京:三聯書店,1994)裡面。
翻譯是一項極費時間的工作,因為認真的譯者要花大量時間了解他所翻譯的對象,不僅是眼前要翻譯的文本,還包括譯者的生平,以及他的其他著作。所以翻譯最好能跟譯者自己的學術研究結合起來。
同時,譯者要學會利用外國學者的研究成果,尤其是他們對文本所作的注釋,這樣可以避免許多錯誤的發生。我的這個譯本,就在很大程度上得益於Brian Vickers(Bacon, Fracis.
The Essays or Counsels Civil and Moral. Ed. Brian Vickers with Introduction and Notes. Oxford: Oxford UP, 1999.)和John Pitcher(Bacon, Francis.
The Essays. Ed. John Pitcher with Introduction and Notes. London: Penguin, 1985.)所作的培根《隨筆集》的註解。尤其Vickers,是一個聲譽卓著的文藝復興時期英國文學的學者。我在翻譯時所根據的文本,就是Brian Vickers的那個版本。
本文為復旦大學外國語言文學學院教授談瀛洲為《培根隨筆全集》中譯本所作「導言」,澎湃新聞經授權刊發。(《培根隨筆全集》,[英]弗朗西斯·培根 著,談瀛洲 譯,浙江文藝出版社2020年11月版)(本文來自澎湃新聞,更多原創資訊請下載「澎湃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