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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百味
今年八月份的時候,十二名有案在身的「亂港」分子因為畏懼法律的審判,選擇鋌而走險,從香港偷渡到臺灣。在偷渡過程中,從香港越境到廣東海域時,被內地警方抓獲。近日,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對這十二名「亂港」分子正式下發了批准逮捕的通報。
據香港媒體10月24日的報導,之前因為被內地警方逮捕而失去英國駐港總領事館職員工作的鄭文杰夥同「亂港」分子劉康,在10月23日的時候,一起署名寫了一封信,並寄到美國國務卿蓬佩奧那裡,在信中乞求美國政府就此次事件針對中國官員進行力度更大的制裁措施。
據香港媒體的報導,香港國安法出臺實施以後,在香港國安法的震懾下,許多「亂港」分子紛紛潛逃國外。而鄭文杰和劉康就在香港警方的通緝名單之上。
10月23日,潛逃海外的鄭文杰夥同劉康專門寫了一份給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的信,信中提到,他們對於美國政府的大力支持表示由衷的感謝。此外,他們就十二名偷渡臺灣的「亂港」分子被內地警方逮捕的事件發表自己的意見,在沒有任何事實依據的情況下,稱這十二人在內地關押期間遭受到了非人的虐待,他們在信中表明了希望美國政府就此次事件針對中國官員進行力度更大的制裁措施。
在此之前,厚顏無恥的鄭文杰和劉康還給韓國的外交部寫過信,毫無尊嚴地乞求韓國暫停引渡協議,該引渡協議是有關香港和中國內地,能夠威脅到已經潛逃到韓國的「亂港」分子。
據香港媒體報導,有法律界的權威人士認為,鄭文杰與劉康這樣的行為,不僅僅是無恥而已,已經觸犯了法律,建議香港特區政府再次下發對這二人的通緝令。二次發布通緝令,不僅能夠清晰地表明香港特區政府堅定的立場,還可以在將二人逮捕時讓其遭受最大程度的處罰。
香港政界的一些人士,批評這二人的行為是在譁眾取寵,就像跳梁小丑一樣,他們想要保持自己的熱度,從而能夠繼續配合外國的金主對港區政府以及中央政府進行毫無根據的抹黑。根據香港國安法,任何參與分裂國家或請求外國組織對中國採取敵對行為的人,都將受到嚴厲的處罰,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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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消息來源:海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