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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財產是要平分嗎?離婚財產應該如何分割?
那麼,起訴離婚財產是要平分嗎?離婚財產應該如何分割?網友諮詢:起訴離婚財產是不是要平分?我是女方,想離婚,家裡的存款都存在我名下,如果我起訴離婚,財產是不是要平分?平分是離婚財產分割的基本原則。但法院只對在法庭查明的財產予以分割。無法查證屬實的財產無法分割。這是法律事實和現實事實的區別。現實中的事不一定都能在法庭查清楚的。希望可以幫到你。一、離婚時財產應該怎麼分割1、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形成的財產和權益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對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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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僅剩的共有財產離婚時未分割,債權人能代位起訴分割嗎
判決生效後,楊某、周某向法院申請執行顧某、平某名下的房產,但因該房產為進行析產分割,導致無法執行屬於顧某的財產。2017年,顧某與平某經法院判決離婚,但未對夫妻共同財產作出處理。而後,楊某、周某為實現債權,向法院起訴請求對顧某、平某名下的房產進行分割,確認顧某、平某各佔50%的份額。對此,法院會支持他們的請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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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如何分割區分情形依法裁斷
《法制日報》記者近日選取了遼寧省瀋陽市皇姑區人民法院近年來審理的幾起離婚財產分割案例,進行了梳理。婚前貸款購買房產分割還貸增值部分鄧某和王某於2011年5月5日登記結婚,後因雙方產生矛盾,鄧某起訴到法院要求與王某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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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未分割房產幾年後就不能再次要求分割了?
離婚時未分割房產有很多原因,有的是離婚時頭緒太多忘記分割了,有的則是為了孩子成長暫時不分割,也有是為了逃債而未分割房產,還有則是因對方隱藏財產導致無法分割等等。那離婚時未分割房產的,幾年後就不能再次要求分割了呢?武漢離婚財產分割律師認為,對於離婚房產未分割,過了多長時間就不能再要求分割,根據法律規定,主要有以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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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自稱被騙離婚 起訴前夫被駁
女方稱,男方哄騙其籤訂了離婚協議,事後才知男方早就與他人發生婚外情,並在美國有了孩子。而男方稱,女方主動提出離婚,並不存在虛假離婚的情形。為此,曹女士以離婚後財產糾紛為案由訴至法院,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但因曹女士的訴求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最終海澱法院駁回女方的全部訴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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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能分割對方的公積金嗎?
原標題:離婚時,能分割對方的公積金嗎?市民白女士:我與孫某感情不和要離婚,要求將孫某的住房公積金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卻遭到孫某的拒絕。請問,住房公積金能否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配?安徽振穎律師事務所律師焦輝: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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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還能起訴重新分割財產嗎?
離婚後還能起訴重新分割財產嗎?隨著離婚率的不斷攀升,離婚糾紛也越來越多,而且兩人若在離婚時沒有就財產分割、債務承擔等財產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就離婚後的這些財產問題重新訴至法院,要求分割財產或者重新分割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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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八旬老翁鬧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近日,廣西陸川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離婚糾紛案。87歲的原告(男)向法院起訴要求與52歲的被告(女)離婚,請求法院支持其訴訟請求。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兒呢?2019年7月1日,原告第一次向陸川縣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與被告離婚。2019年7月26日,陸川法院判決不準原、被告離婚。之後,二人仍不能和好,且均回到了各自的子女家裡居住生活,夫妻感情徹底破裂。之後,原告第二次向法院起訴要求與被告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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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如何分割?婚後購買房產車輛 歸屬一方需補差價
《法制日報》記者近日選取了遼寧省瀋陽市皇姑區人民法院近年來審理的幾起離婚財產分割案例,進行了梳理。 婚前貸款購買房產 分割還貸增值部分 鄧某和王某於2011年5月5日登記結婚,後因雙方產生矛盾,鄧某起訴到法院要求與王某離婚。關於位於瀋陽市皇姑區鴨綠江北街某處的房產分割問題,雙方爭議較大,鄧某提出該房產系婚前購買,應歸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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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董普法之婚姻法(十六)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到法院起訴離婚,主要解決三個問題,結束婚姻關係,孩子撫養權,家庭財產分割。那麼到法院起訴離婚,財產如何分割?下面小董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到法院起訴離婚財產如何分割(一)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形成的財產和權益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對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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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發放的附勞動義務條件的房屋補貼,在離婚財產分割中的認定
【摘要】夫妻存續期間,一方單位發放了附帶維繫勞動義務的住房補貼,補貼包括一半個人滿5年工作年限的因素,一半家庭住房因素。離婚時,雙方就補貼分割各執一詞。2011年12月20日王某單位向王某發放房屋補貼224,000元,其中的1/2系王某自2006年7月1日在單位工作滿5年發放,是其個人的住房補貼;另1/2是因王某2011年7月28日登記結婚享受的家庭住房困難補貼,但發放住房補貼後5年內,若王某出現辭職等情況,須按規定退還(按每滿1年得20%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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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分割的50個法律重點
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包括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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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對財產分割協議可以反悔嗎,離婚後財產糾紛的常見問題
在離婚後未滿一年的,因反悔原離婚時的財產分割協議,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法院受理有法律依據。離婚後超過一年的,不能再就財產分割協議進行反悔。離婚後對財產分割協議反悔,關鍵在於如何認定雙方在離婚時達成的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協議是否存在欺詐和脅迫行為。按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規定,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為欺詐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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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夫妻財產如何分割?
現行《婚姻法》第17條至第19條明確規定,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方式。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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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住房公積金是否應平均分?離婚時住房公積金是各拿各的嗎?
在夫妻離婚時,有關房子的一切都是重點。其中就包括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那麼,離婚時住房公積金是否應該平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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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約定房屋共同居住,離婚後要求分割被駁回,抗訴也白搭
乙男提交的1998年7月25日《上訪答覆意見》和2003年7月4日《信訪答覆意見》均系複印件,證明1985年動員搬遷,乙男自臨時房內搬出,獲得4.2萬元自行購房款,並使用1.4萬元購得平房一處,後該處拆遷,交納2萬餘元購得案涉房屋,乙男稱該臨時房系其婚前與其爺爺共同居住的房屋,沒有房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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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分割的幾個法律要點
但是現實生活中卻有不少的家庭分分合合,其中主要的爭議焦點之一便是財產的分割。今天我們就聊聊離婚財產分割的幾個法律要點! 對離婚案件中,當事人雙方最重視的財產問題,我跟大家做一下解釋。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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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解決糾紛| 八旬老翁鬧離婚 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
近日,陸川法院審結一起離婚糾紛案,87歲的原告(男)向法院起訴要求與52歲的被告(女)離婚,請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在主辦法官劉偉忠高效嚴謹的處理下,雙方服判息訴,原告在判決生效後當即將所需支付的部分夫妻共同財產及生活困難幫助費全部給付被告,該案得到妥善解決,達到了一次性解決糾紛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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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債務如何分割,離婚時一方轉移財產怎麼辦
離婚財產如何分割——離婚時一方轉移財產怎麼辦離婚時一方轉移財產怎麼辦如果在離婚前一方轉移財產的,另一方可以申請法院進行財產保全。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財產保全又分為訴前保全和訴訟保全兩種。訴前保全是在當事人尚未起訴前就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這一般適用於情況緊急的情形,如還未起訴時就發現對方已在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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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分割的32個法律要點
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包括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