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生病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作為父母卻不一定要為此自責,因為有時候的生病不一定是家長引起的。也不一定是家長照顧不周的緣故,或許是其他人的過錯。
2020年12月19日,據報導,江蘇宿遷有一家長反映,南京路某診所賣過期藥給孩子吃。
據受害者家長陳先生表示,孩子現在只有2周歲,大概一周前,妻子在當地高士英診所買了兒童感冒藥,一共支付100元,醫生開了20包顆粒衝劑。
陳先生妻子將藥拿回家後才發現,衝劑在2020年1月份就已經過期了。但當時孩子已經喝下2包了。陳先生便去診所理論,診所也承認了他們賣了過期藥,但是至今都不予理睬。
陳先生稱,除自己外,還有一個受害家庭也買到了過期藥。另一名受害家長黃女士稱,她是在11月2號去高士英診所買的藥。孩子本來只是消化不良,因為每天都去,診所醫生也每天都給開藥,持續了幾天,在11月7號,黃女士孩子拉肚子越來越嚴重,當天晚上黃女士將孩子送入醫院。黃女士說孩子在去診所前,一天只拉肚子2、3次,去了之後一天要拉肚子7、8次。
醫生在檢查時,本以為孩子會是病毒感染或是身體不適引起的拉肚子,但檢查過後發現都不是,就是因為孩子吃壞了東西,導致腸胃受損。但黃女士的孩子只有11個月大,除了吃奶粉和一些米粉外,也沒有吃什麼稀奇古怪的東西。
黃女士非常納悶,回家之後撕開了孩子喝的藥的提示,看見藥瓶上的生產日期,才知道孩子喝的藥已經過期時間了,這才是導致孩子生病的原因。
現在,黃女士在之後去過監管局,發現該診所沒有賣藥資格證。該診所審批時是治療推拿的,並沒有賣藥的資格,而且該診所中根本就沒有推拿,就是在掛羊頭賣狗肉。每次對那只是推一下手,然後就開始給患者開藥,每次開藥都是開好幾種。
目前,涉事診所正常營業,受害家庭也未能得到相應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