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大量違規的P2P平臺被清退,導致許多投資人損失慘重,當大家都在為自己追回本金採取辦法時,P2P高層卻身無分文,或許這只是個別現象嗎?結果發現這種現象是普遍存在的,而P2P高層也多次被專家指出轉移資產,寧願承擔法律責任也不兌現。
隨著事件的發酵,P2P的內幕被一層層的爆出,前P2P員工爆料當平臺清退之後P2P高層確實沒有多少資金,甚至可以說基本上資金都為零,而家屬開著豪車住別墅,不得不讓人聯想是在轉移資產,而對於投資人的本金和員工的工資都是以拖欠為主,他們不害怕自身的徵信受到影響。
實際上,P2P高層早就在秘密轉移資產,利用投資人的錢進行註冊公司,並且聯合其他的親屬進行走帳,大量的資金開始外流,一旦平臺被清退之後,這些資金都是高層用來維持以後生活的,和妻子離婚和父母子女斷絕關係,P2P高層時常做出的事情。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夫妻之間欠債之後應當屬於共同欠債人,而個人受到徵信的影響,子女將來不管是就業還是參軍也會受到影響,子女的債父母也有權進行還,而高層在律師的幫助下成功的在走法律的漏洞,不得不讓人聯想到這種在非法的套現。
我們認為P2P高層確實是在轉移資產,但要逐步的追查證據就要從資產情況查出,但沒有司法程序的認可,個人是無法獲得高層的信息,顯然這對於投資人來說並不公平,如果是借款人遭到了借錢不還,那麼第一時間數據就會報送到央行徵信,而P2P高層卻跑路的跑路,轉移資產的轉移。
目前看來P2P高層家屬並沒受到多大的影響,該如何生活還是如何生活,該高消費還是高消費,而這些連工作都沒有的家屬,這些錢都是從哪裡來的,開著豪車住著別墅都是用投資人的錢在偽裝自己,難道他們就不怕「天譴」嗎?或許他們真的不怕,因為他們為了能夠得到錢什麼事情都能夠做得出來。
我們認為在對P2P高層採取應當加大刑事責任連帶家屬,這才是對於P2P高層逃避債務最大的打擊,「殺一儆百」是最好的方式,努力讓P2P高管家屬承擔法律責任是個不錯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