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
(一)政策要點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上述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係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所稱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二)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號)
(三)注意事項
1.小型微利企業無論按查帳徵收方式還是按照核定徵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均可享受該優惠政策;同時小型微利企業一律按照季度進行預繳。
2.在填報年度匯繳申報表時,對於「A000000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基礎信息表」中的,103資產總額、104從業人數,需要按照四個季度的平均值計算,並且資產總額的單位為萬元。
3.在填報季度預繳申報表時,納稅人只需填報本季度的資產總額和從業人數季初、季末值,系統會根據本季度及當年以前季度的相關情況,自動判斷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如判斷為「是」,則系統自動計算並填報應享受的減免稅額。
(來源:天津市稅務局)
(責編:唐心怡、王浩)
孟祥飛:從「玻璃房子」到「超算強國夢」為了實現中國「超算夢」,2009年,我加入「天河」團隊,找到了人生的奮鬥目標。雖然剛開始沒有工資、沒有待遇,白天在40℃的高溫下我跟同事一起手抬肩扛上噸重的機櫃和電纜,晚上還要研發測試,實在困了就找個紙箱躺下眯一會兒。【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