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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眼欲穿的李心草案,還需要繼續等待,請給她的家人一個公道
她和「那些消失的姐姐」不同,「李心草案」有足夠的證據(網傳視頻和相關證人),讓我們看到罪惡的可怕。等了太長時間,所有關乎「李心草案」的爭論,其實也是對當代青少年命運的嘆息。眾所周知,「李心草案」不是個例,涉及青少年犯罪的案件太多,其中校園相關的黑暗是我們無從得知的。所以,一想到李心草的媽媽和家人那種焦灼與痛苦,心中難過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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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心草案被告當庭認罪認罰 李心草溺亡案將擇期宣判
【李心草溺亡案將擇期宣判,李心草案被告當庭認罪認罰】據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法院官網,2020年9月19日,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對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羅秉乾犯過失致人死亡罪、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陳美蓮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案進行了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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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心草案一審開庭:被告人羅秉乾認罪認罰 法院將擇期宣判
被告人羅秉乾當庭表示認罪認罰。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及訴訟代理人就附帶民事訴訟部分發表了意見。合議庭充分保障了訴訟參與人的各項訴訟權利。被告人家屬、被害人家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部分群眾旁聽了案件審理。法院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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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心草案被告當庭認罪認罰,法院將擇期宣判
被告人羅秉乾當庭表示認罪認罰。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及訴訟代理人就附帶民事訴訟部分發表了意見。合議庭充分保障了訴訟參與人的各項訴訟權利。被告人家屬、被害人家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部分群眾旁聽了案件審理。法院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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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心草案:輿情長尾導致事件再引熱議
李心草案的司法判斷表明該案告一段落,在給予涉案各方一個來自一審法院的專業認定的同時,也通過司法公開的制度安排,為社會公眾詳盡呈現和梳理了焦點個案的來龍去脈,試圖通過對證據和事實復盤從客觀的角度回應輿論關注。但從李心草母親的「上訴」決定及網民的反饋來看,輿論仍在發酵,許多疑問未得到解答,網民情緒尚未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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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心草案」等重大熱點案件信息公開,能否別「惜字如金」?
新華社北京8月13日電(記者字強、易豔剛)8月13日,新華每日電訊微信公號刊發題為《「李心草案」等重大熱點案件信息公開,能否別「惜字如金」?》的評論。備受關注的雲南「李心草案」有了新進展。過去11個月,關於「李心草案」的爭議、猜測,從未止息。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意味著「李心草案」距真相又近了一步。但遺憾的是,死者家屬和公眾盼了很久的案件進展僅有一句話,且昆明盤龍檢方省去了「李心草」這個關鍵信息。如果不是媒體轉發時補充相關信息,恐怕很多人都不知道「羅秉乾」就是「李心草案」嫌疑人。重大熱點案件信息公開有嚴格規定,必須規範、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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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心草案」16名民警被處理 不護短才有公信力
2020年9月21日,「李心草案」一審公開宣判,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羅秉乾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至此,這起備受關注的爭議性案件,終於在司法流程上有了一個結果。「李心草案」之所以會引發如此廣泛的關注,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辦案前期個別民警的表現並不盡如人意。李心草溺水而亡,是2019年9月9日的事,而羅秉乾正式被警方立案,則要等到同年10月31日。在這一個月裡,李心草的家人在基層民警那邊遭遇了不少糊弄與推諉,才終於等來了上級主管部門的介入,讓此案得以立案。這樣的處理方式,引發了不少網友的質疑,也是擺在昆明市有關部門面前的一道「必答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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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心草案被告人已當庭表示認罪認罰,正義沒有缺席
羅秉乾當庭表示認罪認罰去年備受社會關注的李心草案,時隔一年之後有了最新進展。8月12日,檢察案件信息公開網公布,該案嫌疑人羅秉乾被盤龍區檢察院公訴,涉嫌的罪名是過失致人死亡。被告人羅秉乾當庭表示認罪認罰。法院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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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民警被問責處理,李心草案「反轉」之後更須反思
備受矚目的李心草案,終於塵埃落定。9月21日,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羅秉乾過失致人死亡罪、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陳美蓮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被告人羅秉乾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判令羅秉乾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陳美蓮經濟損失人民幣63257元。這個有罪判決並不出人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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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海評說丨李心草案開審:人命不是草芥,「溺亡」的真相浮出水面
觀海評說丨李心草案開審:人命不是草芥,「溺亡」的真相浮出水面 2020-09-21 10:54:37來源:作者:王學義 在昆明女大學生李心草溺亡一年多之後,「李心草案」終於又有了新的進展。被告人羅秉乾當庭表示認罪認罰。法院將擇期宣判。而李心草之母陳美蓮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她申請增加同行的另外2人為被告,希望讓他們也得到應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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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心草案」有新進展 重大案件信息公開別惜字如金
備受關注的雲南「李心草案」有了新進展。中國檢察網近日發布「一句話通報」:8月12日,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羅秉乾涉嫌過失致人死亡案向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對於社會高度關注的重大熱點案件,如此「惜字如金」,顯然不能滿足公眾的知情權,引發網友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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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評丨16名民警被問責處理,李心草案「反轉」之後更須反思
備受矚目的李心草案,終於塵埃落定。9月21日,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羅秉乾過失致人死亡罪、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陳美蓮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被告人羅秉乾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判令羅秉乾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陳美蓮經濟損失人民幣63257元。這個有罪判決並不出人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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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雲南「李心草案」一句話通報:重大熱點案件信息公開,能否別「惜字如金」?
作者/字強、易豔剛備受關注的雲南「李心草案」有了新進展。中國檢察網昨日發布「一句話通報」:8月12日,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羅秉乾涉嫌過失致人死亡案向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過去11個月,關於「李心草案」的爭議、猜測,從未止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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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心草案的另類思考,女大學生社交安全存在隱憂,別拿性命當兒戲
important}2020年9月21日,李心草案一審判決結果出來了,最終犯罪嫌疑人李秉乾被判刑一年半,這一天與李心草在盤龍江醉酒溺亡的2019年9月19日正好相距一年零兩天。今天我們不談李心草案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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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釋法】「李心草案」一審宣判|曲新久:羅秉乾為何不宜認定「強制猥褻、侮辱罪」?
曲新久認為,「李心草案」主要涉及過失致人死亡之罪與非罪的定性,在訴與不訴以及是否判處刑罰方面司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間。在此法律領域範圍內,人們應當尊重司法官根據具體案情所作出的法律裁判。羅秉乾行為為何不宜認定「強制猥褻、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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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心草案19日一審開庭,被告人被控過失致人死亡
備受社會關注的李心草案,時隔一年之後有了最新進展。澎湃新聞從多個渠道獲悉,9月19日9時,該案一審在昆明盤龍區法院開庭。 8月12日,檢察案件信息公開網公布,該案嫌疑人羅秉乾被盤龍區檢察院公訴,涉嫌的罪名是過失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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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李心草案」6個疑問
9月21日,「李心草案來源:新華社原標題:回應「李心草案」六個疑問——昆明市辦案機關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監製:劉洪 陳璟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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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跟酒量不好的人喝酒——李心草案啟示
李心草案9月19日開庭。最值得關注的點就是——從今往後,不要跟酒量不好的人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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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視角談李心草案判決結果:疑點太多!支持上訴
一近日,李心草案一審判決結果公布,很多人大跌眼鏡,覺得法院判得太輕了,為什麼一條年紀輕輕的女大學生的人命,只換來一人判刑一年六個月,其他人無罪,且僅賠償人民幣63257元的結果?這樣的判決是否有失公正?其實,評判判決是否公正,關鍵還得看這份判決所依據的事實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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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李心草案」中被告為何不宜認定「強制猥褻、侮辱罪」
曲新久認為,「李心草案」主要涉及過失致人死亡之罪與非罪的定性,在訴與不訴以及是否判處刑罰方面司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間。在此法律領域範圍內,人們應當尊重司法官根據具體案情所作出的法律裁判。羅秉乾行為為何不宜認定「強制猥褻、侮辱罪」?強制猥褻、侮辱罪,是指違背他人意志,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