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相信很多朋友都關注到一則新聞,就是說湖南某地17歲女生遭襲胸,18歲男友踹傷猥褻者被刑拘的事,湖南男子現在已經被釋放回家等待重新調查,而類似的小強今天還觀察到以下這則新聞,不同的是,涉事的是一名公職人員:
8月26日,據西安商報報導,在山東濱州,鄭女士曝料當地一公職人員邵某對於其母親有騷擾行為,碰觸身體部位。父親在看到這一場景後,便上前教訓了邵某的不當行為,邵某辯解稱自己喝醉了。事後,邵某稱自己骨折將鄭女士的父親鄭某平起訴,鄭某平被拘留10天。期間,邵某提出了20萬的賠償金額,鄭某平考慮到了女兒在學校要入黨,擔心有影響,便同意了20萬。
妻子遭公職人員猥褻,丈夫出手訓斥遭拘留
據悉,事發當天,鄭某平與妻子魏某與劉某吃飯談生意,期間,劉某叫來了關係較好的公職人員邵某。聚餐之後,由於鄭某平、劉某、邵某三人都喝了酒,無法開車,就由鄭女士開車送他們回家。
在車上,邵某對魏某進行騷擾,用手碰觸魏女士的胸部、臀部等隱私部位。剛開始,魏女士以為邵某喝醉了,是不小心碰到了,但是他多次作出舉動,魏女士知道他是故意的。
為了阻止邵某,魏女士打了他一巴掌,這也被丈夫鄭某平看見了。鄭某平看著邵某的舉動,想要替妻子教訓,便在車上打了邵某。鄭某平先是扇了邵某2巴掌,隨後又用腳踢了他。邵某當時辯解稱自己喝多了,不是故意的,表達歉意。
回家後,魏女士與丈夫鄭某平就沒再提過此事,以為事情就這樣過去了。但是,他們卻收到了警方的傳訊,鄭某平因為故意傷人被傳喚調查。在審訊中,鄭某平交代了事情的原委,但還是被拘留。
在鄭某平被拘留的10天時間裡,邵某提供了醫院鑑定報告,上面記錄了其粉碎性骨折,系輕傷一級,要求鄭某平一家賠償20萬元的損失費還有誤工費。鄭某平與妻子考慮到女兒今年要在學校裡入黨,一旦事情搞大了,會影響孩子的未來。為了能將事情化小,鄭某平願意賠償20萬。
鄭某平繳納了賠償金後被釋放,家裡人認為,在這件事情中,本應是受害的那一方,但是卻被拘留,還賠償,有猥褻行為的公職人員未受影響,這不公平。
鄭女士表示,母親魏某是被邵某猥褻,而且是當著父親的面,正常的人都是會反抗的,父親毆打邵某這也應該是正當防衛。就算是邵某後來骨折,算是防衛過當,20萬的賠償金也是不合理的。作為公職人員還猥褻婦女,邵某應該也得到嚴懲。
由這個事件,讓人不禁聯想到湖南18歲男子為救女友踹傷猥褻男的案件。同樣都是當面看到愛人遭遇猥褻,勇敢相救,也同樣遭遇了拘留,索賠。湖南男子現在已經沉冤得雪,被釋放回家,案件重新調查,相信鄭某平一案也可以得到公正的結果,法律是不會讓犯罪之人成為漏網之魚,也不會冤枉任何一個好人。
網友評議:正常來說一個男人看到自己的妻女或者女性朋友遇到這種事肯定會出手,我們設想一個男子跟其女朋友在路上遇到這個事,從當事女子的角度出發肯定會想要尋求男友的保護,而從其男友的角度來講也一定是要以行動來防止女友受到傷害的,這幾乎可以歸為是人性的本能,也是從我們基本的倫理道德上來講必須能做的。
但是司法的以往處理問題是,執法者都會告訴大家,從法律的角度和理性來講不應該出手,應該即時報警處理,由執法部門來對相關人員進行調查和處理。
這樣就存在道德和法律上的一定衝突了。
案件本身如何自然會有相關調查和後續,我們靜等事實真相,我們還是堅信現在的法律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會放過一個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