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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通知 要求各地完善教育收費政策體系
央視新聞客戶端日前,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五部門印發通知,要求各地進一步完善教育收費政策體系、制度體系、監管體系,提升教育收費治理能力。公辦義務教育學校不收取學雜費 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的通知,明確要求堅持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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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通知 公辦義務教育學校不收取學雜費
日前,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五部門印發通知,要求各地進一步完善教育收費政策體系、制度體系、監管體系,提升教育收費治理能力。公辦義務教育學校不收取學雜費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的通知,明確要求堅持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制度。義務教育全面納入財政保障範圍,公辦義務教育學校不收取學費、雜費。嚴禁收取與招生入學掛鈎的捐資助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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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重磅通知:學校不得強制或暗示購買指定的教輔資料,住宿費不能跨年預收
日前,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五部門印發通知,要求各地進一步完善教育收費政策體系、制度體系、監管體系,提升教育收費治理能力。 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的通知,明確要求堅持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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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通知:公辦義務教育學校不收取學雜費
日前,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五部門印發通知,要求各地進一步完善教育收費政策體系、制度體系、監管體系,提升教育收費治理能力。公辦義務教育學校不收取學雜費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的通知,明確要求堅持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制度。義務教育全面納入財政保障範圍,公辦義務教育學校不收取學費、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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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
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的通知教財〔2020〕5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市場監管局、新聞出版局,各計劃單列市教育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市場監管局、新聞出版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市場監管局、新聞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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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五部門:加強和規範教育收費管理
近日,教育部等五部門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通知《意見》對九年義務教育制度、非義務教育培養成本分擔機制、民辦教育受費分類管理等收費政策進行了完善。《意見》指出,要堅持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制度。義務教育全面納入財政保障範圍,公辦義務教育學校不收取學費、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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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
多知網9月2日消息,教育部等五部門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通知。《意見》對九年義務教育制度、非義務教育培養成本分擔機制、民辦教育受費分類管理等收費政策進行了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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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門印發通知規範教育收費:學校不得強制或暗示學生及家長購買...
日前,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教育收費管理意見》的通知(簡稱《通知》),要求各地按照規定的管理權限全面落實教育收費管理主體責任,正確處理好政府與社會、受教育者的關係,正確處理好教育收費與財政撥款、學生資助的關係,正確處理好簡政放權和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關係,進一步完善教育收費政策體系、制度體系、監管體系,提升教育收費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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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完善港澳臺僑和國際學生收費政策
中國日報8月31日電(記者 鄒碩)日前,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教育收費管理意見》的通知。《通知》強調,對於在內地(祖國大陸)學習的港澳臺地區學生以及海外華僑學生,在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學習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與內地(祖國大陸)學生相同的收費政策;錄取到內地(祖國大陸)普通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學習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與內地(祖國大陸)同類學生相同的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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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門印發通知規範教育收費:學校不得強制或暗示學生及家長購買指定教輔材料
日前,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教育收費管理意見》的通知(簡稱《通知》),要求各地按照規定的管理權限全面落實教育收費管理主體責任,正確處理好政府與社會、受教育者的關係,正確處理好教育收費與財政撥款、學生資助的關係,正確處理好簡政放權和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關係,進一步完善教育收費政策體系、制度體系、監管體系,提升教育收費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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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門發通知 公辦義務教育學校不收取學雜費
日前,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五部門印發通知,要求各地進一步完善教育收費政策體系、制度體系、監管體系,提升教育收費治理能力。公辦義務教育學校不收取學雜費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的通知,明確要求堅持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制度。義務教育全面納入財政保障範圍,公辦義務教育學校不收取學費、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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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完善在內地(祖國大陸)學習的港澳臺僑學生收費
中新社北京8月31日電 中國教育部網站8月31日公布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教育收費管理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提出,完善在內地(祖國大陸)學習的港澳臺僑學生收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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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五部門明確:這些費用,學校不能收!
近日,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五部門印發通知,要求各地進一步完善教育收費政策體系、制度體系、監管體系,提升教育收費治理能力。意見明確規定,公立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收取任何學費、雜費;不得強制學生購買指定的教輔軟體或資料;不得跨學年預收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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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五部門:探索實行高等學校學分制收費管理
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的通知 教財〔2020〕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市場監管局、新聞出版局,各計劃單列市教育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市場監管局、新聞出版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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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門印發通知,這些費用堅決不能收!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教育收費管理日前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的通知(簡稱《通知》)《通知》要求各地按照規定的管理權限全面落實教育收費管理主體責任,正確處理好政府與社會、受教育者的關係,正確處理好教育收費與財政撥款、學生資助的關係,正確處理好簡政放權和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關係,進一步完善教育收費政策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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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門印發通知,這些費用堅決不能收!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教育收費管理日前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的通知(簡稱《通知》)《通知》要求各地按照規定的管理權限全面落實教育收費管理主體責任,正確處理好政府與社會、受教育者的關係,正確處理好教育收費與財政撥款、學生資助的關係,正確處理好簡政放權和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關係,進一步完善教育收費政策體系、制度體系、監管體系,提升教育收費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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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五部門明確:這些費用,學校不能收
近日,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五部門印發通知,要求各地進一步完善教育收費政策體系、制度體系、監管體系,提升教育收費治理能力。意見明確規定,公立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收取任何學費、雜費;不得強制學生購買指定的教輔軟體或資料;不得跨學年預收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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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 | 教育部等五部門明確:這些費用,學校不能收
近日,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五部門印發通知,要求各地進一步完善教育收費政策體系、制度體系、監管體系,提升教育收費治理能力。意見明確規定,公立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收取任何學費、雜費;不得強制學生購買指定的教輔軟體或資料;不得跨學年預收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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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最新通知!事關孩子上學收費
日前,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的通知>(簡稱《通知》)要求各地按照規定的管理權限進一步完善教育收費政策體系、制度體系、監管體系,提升教育收費治理能力各地要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鞏固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堅持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制度,嚴禁隨意擴大免費教育政策實施範圍。對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學生免除學雜費標準按照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執行;對生均教育培養成本不足部分,應嚴格落實非營利性法定要求,合理確定收費標準。嚴禁收取與招生入學掛鈎的捐資助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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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門發重要通知,事關教育收費!
五部門:學校不得強制或暗示購買指定資料,學生宿舍不得將服務性收費與住宿費捆綁收取。日前,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教育收費管理意見》的通知。《意見》要求學校不得擅自設立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不得在代收費中獲取差價,不得強制或者暗示學生及家長購買指定的教輔軟體或資料,不得通過提前開學等形式或變相違規補課加收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