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稱:中興—瀋陽商業大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點:深圳證券交易所
股票簡稱:中興商業
股票代碼:000715
信息披露義務人名稱:浙江銀泰百貨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延安路530號
通訊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30號
郵政編碼:310006
聯繫電話:0571-85101031
股份變動性質:股份增加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籤署日期:2008年11月26日
信息披露義務人聲明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收購辦法」)、《公開發行證券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5號—權益變動報告書》(以下簡稱「準則15號」)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編寫本報告書。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籤署本報告書已獲得必要的授權和批准,其履行亦不違反信息披露義務人章程或內部規則中的任何條款,或與之相衝突。
三、依據證券法、收購辦法、準則15號的規定,本報告書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義務人在中興-瀋陽商業大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變動情況;截至本報告書籤署之日,除本報告書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通過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減少其在中興-瀋陽商業大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
四、本次權益變動是根據本報告所載明的資料進行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委託或者授權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報告書列載的信息和對本報告書做出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第一節 釋義
在本報告書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涵義:
信息披露義務人、浙江銀泰 指 浙江銀泰百貨有限公司
中興商業 指 中興-瀋陽商業大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權益變動指浙江銀泰百貨有限公司增持中興-瀋陽商業大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13,950,300股股份,佔該公司總股本的5%。
證監會 指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本報告(書) 指 中興-瀋陽商業大廈(集團)股份
限公司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元指 人民幣元
第二節 信息披露義務人介紹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的基本情況
(一)名稱:浙江銀泰百貨有限公司
(二)住所:杭州市延安路530號
(三)法定代表人:沈國軍
(四)註冊資本:50,000萬元
(五)營業執照註冊號碼:330000400000455
(六)企業法人組織機構代碼:14294455-X
(七)企業類型:外商獨資企業
(八)主要經營範圍:日用百貨、日用雜品、針紡織品、服裝、皮革製品、五金交電、家具、建築裝飾材料、化工原料及產品(不含化學危險品和易製毒品)、工藝美術品、金銀飾品、通訊設備的零售;風味小吃供應(憑《衛生許可證經營》,有效期至2011年01月10日);經營咖啡館(憑《衛生許可證經營》,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驗光及配鏡(非醫療)、攝影、鞋包修理、服裝修改。
(九)經營期限:1997年8月7日至2035年9月29日
(十)稅務登記證號碼:33010314294455X
(十一)股東:北山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十二)郵編:310006
(十三)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530號
(十四)電話:0571-85069888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董事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基本情況
三、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內或境外上市公司的發行在外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的情況
截止本報告籤署之日,浙江銀泰持有武漢武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00501)73,065,633股,佔總股本的14.4%;持有百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600865)70,700,000股,佔總股本的18.79%,除此之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發行在外股份。
第三節 權益變動的目的
基於浙江銀泰對於國內百貨零售業未來發展前景看好,同時對瀋陽市商業氛圍的良好預期,為公司資產價值增值,信息披露義務人決定對中興商業進行投資,投資方式以二級市場增持。
信息披露義務人目前計劃在未來12個月內,有可能繼續增持中興商業的股份,並且將長期持有。
第四節 本次權益變動方式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況
截至本報告籤署之日,浙江銀泰合計持有中興商業13,950,300股股份,佔該公司總股本的5%。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權利是否存在限制
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權利限制,包括但不限於股份被質押、凍結。
第五節 前六個月內買賣中興商業上市交易股份的情況
一、收購人在提交報告之日前六個月內買賣上市公司掛牌交易股份的情況
截至本報告籤署日,浙江銀泰前六個月買入掛牌交易的中興商業股份共計5,200,300股,佔全部股份的1.86%。
(一)每月買賣股份數量
1、2008年10月,浙江銀泰共計買入中興商業無限售流通股份490,000股,無賣出股份情形,買入價格區間為6.20元-6.63元;
2、2008年11月,浙江銀泰共計買入中興商業無限售流通股份4,710,305股,買入價格區間為6.50元-7.40元;賣出5股,賣出價7.21元;
第六節 其他重要事項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之日,信息披露義務人已按有關規定對本次權益變動的相關信息進行了如實披露,不存在根據法律適用以及為避免對本報告書內容產生誤解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義務人聲明:
本機構承諾本報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信息披露義務人(蓋章): 浙江銀泰百貨有限公司
籤署日期:2008年11月26日
第七節 備查文件
一、浙江銀泰的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
二、浙江銀泰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名單。
備查文件備置地點: 本報告書及備查文件置備於深圳證券交易所及中興商業辦公地點。
附表一: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填表說明:
1、 存在對照表所列事項的按「是或否」填寫核對情況,選擇「否」的,必須在欄目中加備註予以說明;
2、 不存在對照表所列事項的按「無」填寫核對情況;
3、 需要加注說明的,可在欄目中註明並填寫;
4、信息披露義務人包括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信息披露義務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選其中一人作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義製作並報送權益變動報告書。
信息披露義務人(如為法人或其他組織)名稱(籤章):
日期:200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