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切實減輕企業申報負擔,按照《稅務總局等十三部門關於推進納稅繳費便利化改革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稅總發[2020]48號)要求,經國家稅務總局同意,自2020年12月1日起,安徽地區試點推行財產和行為稅合併納稅申報。
此次財產和行為稅合併申報,歸併財產和行為稅(含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耕地佔用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環境保護稅、菸葉稅、不含城市維護建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分別與增值稅、消費稅合併申報)申報入口,納稅人填報表單數量也由35張縮減至11張,填報稅局項大幅減少204項,切實解決財行稅原有分稅種納稅申報「入口多、表單多、數據重複採集」等問題。
為做好申報工作,稅務窗口積極採取以下措施:一是將原財產和行為稅申報的相關表單更換為《財產行為稅納稅申報表》;二是窗口人員認真學習財產和行為稅合併申報相關政策文件,積極參加培訓,做到人人懂政策,會操作;三是主動進行宣傳,耐心解答納稅人現場諮詢和電話諮詢。
此次財產行為稅合併申報是在2019年成功推行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合併申報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合併申報範圍的便民措施,稅務將持續在辦稅流程上做減法,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不斷提升納稅人滿意度。
【來源:蕪湖市數據資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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