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一起命案牽出的買賣野生動物大案

2020-10-15 二三裡資訊涼山

紅星新聞(記者 江龍)2019年,普格縣警方破獲系列重特大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案,100餘人涉案,網絡遍及全國多個省份,抓獲犯罪嫌疑人54名。

記者了解到,該案涉及野牛、小熊貓、黑熊等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赤麂、果子狸等國家三有動物共計20多種,涉及非法獵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非法狩獵罪等多個罪名。

今年,涉案37人受審,前端獵戶、中端收購商、末端食客站上被告席。近日,普格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37名刑事被告人被判十三年、十一年、五年等不同刑期並處罰金,30人被判承擔公益賠償金45萬餘元。

1/盜獵

山谷之中,一頭黑熊悠閒地走著,四處張望覓食,時而昂頭打量周圍。然而,它誤入一個陷阱,觸碰到架設的電網,強大的電流瞬間將它擊倒……位於川滇交界的四川省寧南縣,大片原始森林是黑熊等眾多野生動物生存的家園,但在巨大的暴利誘惑下,仍有部分偷獵者不惜鋌而走險。

黑熊是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這頭黑熊的生命定格在2018年10月的一天,蘭某某等三名村民是安裝電網陷阱的人,「當時是想打野豬,第二天早上去看,發現打死一條黑熊,我們就把黑熊分屍了。」

實際上,這並非蘭某某第一次獵殺野生動物。一直到2019年6月初,四川省普格縣森林公安局(現為普格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民警將他在家中抓獲,他的盜獵者面目才被揭開。

面對民警抓捕時,蘭某某還發出疑問,「我到底什麼事,為什麼抓我。」時任普格縣森林公安局政委鄧明江上前提示了他一下,「你家裡是不是有電瓶、獵槍,他(蘭某某)一下子就知道了。」

在蘭某某家裡,辦案民警搜出了獵槍、子彈和專門用於捕獵的高壓電瓶、電網,還搜出許多沒來得及出售的野生動物死體,發現熊牙及兩包熊油、兩隻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白腹錦雞標本。

說起盜獵原因,蘭某某稱,從幾年前開始,他家田地裡常有野豬出沒,毀壞了不少莊稼,自己便花8000元網購了電瓶、升壓器、電網,購買這些設備是為了打野豬,沒想到打到一隻黑熊。

在現場,他向民警承認打過獵,獵捕的野生動物賣了。據蘭某某陳述,他家有2個孩子,都上了重點大學,他現在「非常後悔」,擔心自己被捕後孩子沒錢讀大學,也擔心因自己違法犯罪影響到子女的前程。

隨著蘭某某等一批獵戶落網,四川省普格縣警方辦理的「5·13」系列重特大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案逐漸告破。「從狩獵、收購、銷售、運輸,把整個犯罪鏈條都打透了。」普格縣公安局副局長馬志林介紹,該案涉及100多人,網絡遍及雲南、貴州、廣東、福建、四川、湖南、廣西等多個省份,抓獲犯罪嫌疑人54名。

2/線索

這起案件的線索,其實源於普格縣公安局偵破的一起命案。

2019年3月,公安部召開會議,在全國展開依法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普格警方對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線索展開了廣泛深入的排查。

馬志林從事刑偵工作,在摸排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線索時,發生在普格縣的一起命案浮現在他的腦海中。「五個人在一桌喝酒,基本都喝醉了,其中的黃某用自製獵槍進行炫耀,旁邊一個人就說『你敢不敢開槍(試試)』,兩人在開玩笑過程中,黃某拿著自製槍對著那個人開了一槍,結果當場打死了對方。」

馬志林回憶,他們在偵辦過程中發現,幾人一起喝酒是為慶祝捕獵了三隻麂子,還在冰箱中發現四隻麂子死體。一周後,黃某向警方投案,最終黃某被判有期徒刑15年。

民警了解到,黃某和林某常年在山裡非法捕獵,他們的主要手段是利用高壓電瓶捕殺各種野生動物。黃某殺人入獄後,林某並沒有收手,還在從事獵捕野生動物營生,售賣獵物給他人以此牟利。經深入調查,一個叫艾某某的男子進入警方的視線,他是這些野生動物的收購者。

3/筆記

民警偵查發現,艾某某長期遊走在雲南、四川的山區,有人獵捕到野生動物就會聯繫他,開車上門收購各種野生動物,活體囤積在家裡擇機出售。

2019年5月31日,專案組的民警得知消息,艾某某將和下家劉某某交易野生動物。那天,艾某某從家裡駕車去了雲南巧家縣,抓捕小組決定將他先行抓捕歸案。中午,民警在川滇交界的一處橋頭設卡,這裡是艾某某回家的必經之路,民警成功將其抓獲。

民警來到艾某某的家,庭院裡傳出陣陣動物的鳴叫聲,圈舍中有各種野生動物。看到這麼多動物,民警感到十分震驚,「有果子狸,刺蝟等,很多種動物,像是一個小動物園,活體野生動物有60多隻。」在屋內,有一個容量很大的冰櫃,裡面放著一袋袋凍肉,這些都是沒出售的野生動物死體,有野豬、麂子、果子狸、紅腹錦雞等。

在搜查中,民警有了重大發現,在他家床下找到兩本厚厚的筆記本,上面記錄了2016年至2019年5月,所有交易過的野生動物,包括時間、金錢、姓名、品種都有很詳細的記錄,這成了破案關鍵。

民警根據艾某某的筆記核實,自2016年10月至2018年5月28日,他一共賣給劉某某果子狸212隻,麂子12隻,野豬11隻,斑羚42隻,豪豬3隻,其中部分交易未記錄在筆記本上。

4/「大魚」

據警方介紹,劉某某才是犯罪鏈條上的「大魚」,他長期以養殖戶名義非法收購野生動物。在艾某某落網的當天,抓捕劉某某的行動在雲南省會澤縣展開。

他的養殖場遠離村莊住戶,坐落在一處偏僻的山坡上。當時,劉某某不在養殖場,民警讓飼養員打開大門,對養殖場檢查發現,裡面隔成了小間,動物們見到陌生人,在屋子裡面亂竄,裡面有斑羚、麂子,還有大大小小的果子狸,有的果子狸剛出生。民警介紹,劉某某一直是打著養殖場的名義,幹非法收購野生動物的勾當。民警對劉某某的家進行搜查,在他家搜出了電瓶、電網,以及活的刺蝟、野雞等。在他家冰櫃中,還發現了野生動物死體,有斑羚、麂子、熊肉等。

在劉某某的微信群裡,充斥著買賣野生動物的內容。民警發現,他發布了許多捕殺野生動物的圖片和視頻,還有交易轉帳等證據。劉某某發的一段小視頻稱,「活的穿山甲,有貨。」另一段視頻稱,「誰要穿山甲的,趕緊了,只有兩隻了。」還有一段售賣熊掌的視頻,「熊掌兩對。」

民警先後抓獲了犯罪嫌疑人54人,扣押斑羚、白腹錦雞、巖角雞、果子狸、赤麂等各類野生動物活體207隻,各類野生動物死體25隻,各類野生動物製品117件,繳獲大量高壓電瓶、槍枝彈藥、炸藥、夾子等。

2019年6月一天,在普格縣的一處山坡上,民警舉行了一場野生動物放歸行動,這些野生動物經歷了九死一生後,終於回歸森林,重返家園。

5/食客

民警調查發現,劉某某在收購野生動物後,轉手賣給一些餐飲店或消費者,被當成「珍饈」被端上餐桌。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正是野生動物消費市場刺激了野生動物的源頭犯罪。在這條黑色利益鏈上,一隻野生動物從獵戶手中賣出,經幾個環節轉手,端上餐桌的價格可翻幾倍,甚至數十倍。

一名劉姓食客交代,2018年,他在劉某某處購買一隻活體斑羚,怕被別人看見不好,於是將其拉到山上宰殺,把肉拿到餐館加工,用於請客。

解某某在劉某某處購買過穿山甲和斑羚食用。「以為他(劉某某)有手續,是合法的,他稱特種行業不僅可以養,還可以收購。」解某某交代,購買野生動物宰殺後,在家中和親戚朋友一起吃了。

這起案件中,警方還查獲了高鼻羚羊角、犀牛角、巨地穿山甲、大象皮張、麝香、斑羚角等大量納入野生動物國際貿易公約的極危動物製品和國家保護動物製品。

獵戶、收購商、食客都成被告人,37人獲十三年、十一年、五年等不同刑期並處罰金……

2020年6月16日,普格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劉某某、艾某某等37人受審,前端的獵戶、中端的收購商、末端的食客都站上了被告席。

經過法院審理,近日一審宣判,37名刑事被告人獲十三年、十一年、五年等不同刑期並處罰金,30名刑附民被告人被判承擔公益賠償金458577元,並在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來源:涼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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