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鹽城市初中學生理化生實驗操作和信息技術考查方案
一、考查時間
1.九年級理、化實驗操作考查必須在4月9日至10日進行,每科考查時間為15分鐘。
2.八年級生物實驗操作和信息技術考查必須在5月28日至29日進行,考查時間分別為15分鐘和30分鐘。
二、考查內容
對應的考籤和評分表將分別於3月15日和5月5日在鹽城教科研網上(http://jky.yce.cn)公布。請各地和各學校下載後,提前印製好考查用的考題和評分表,測試時應將考題分發到相應的實驗桌上,評分表由監考老師評定成績時使用。
三、考查方式
考查採取現場操作、當場打分的方式。考生在進入考場前由考點組織抽籤,初二考生從公布的6個生物實驗、5個信息技術實踐任務中通過抽籤選定1個生物實驗和1個信息技術實踐任務,初三考生從公布的6個物理、6個化學實驗中通過抽籤各選定1個物理和1個化學實驗,並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獨立完成操作。
四、成績評定
理化生每個實驗都包含10個操作要點,按完成情況,等級評定為A、B、C、D四個檔次。正確完成9~10個操作要點的等級評定為「A」,完成7~8個得分要點的等級評定為「B」,完成5~6個得分要點的等級評定為「C」,完成4個及以下得分要點或不參加考查的等級評定為「D」。所有成績均由測試教師按實際操作情況當場評定。
信息技術每個實踐任務分為設計和操作兩個部分,滿分為10分。其中設計佔4分,操作佔6分,兩項之和得9~10分的等級評定為「A」,得7~8分的等級評定為「B」,得5~6分的等級評定為「C」,得4分及以下或不參加考查的等級評定為「D」。具體成績由信息技術教師根據學生上交的任務完成文件評定。
五、考前準備
1.考點設置
經縣(市、區)教育局有關部門驗收,符合條件的學校才能設置考點。在考點醒目位置,必須張貼《考點安排平面示意圖》、《考生守則》、《違紀處理辦法》,並畫出明顯的警戒線。每個考點須安排候考室若干(教室),抽籤室1個,測試室每科1個。理化生實驗每個測試室安排同一學科的6個實驗,每個實驗擺放4組相同器材,分兩列擺放,並在實驗桌靠走道一側貼上座位號(見附件1)。信息技術測試室設在計算機機房,座位安排視機房電腦桌的排布而定,每場考試安排4個實踐任務,每個實踐任務有12個學生參加測試,共用48臺電腦,多餘機位留作機動。為便於統一測試時間,請各考點在每個測試室前掛1個石英鐘。
2.考點工作人員安排
每個考點設考點主任一名(由考點所在學校校長擔任)、副主任兩名(其中一名由當地教育局派員擔任,另一名由考點所在學校分管校長擔任),負責本考點測試的組織工作。考點所在學校要配齊各類工作人員,其中實驗準備每科1人,整隊領考每科1人,候考室工作人員若干。縣(市、區)教育局每個考點派督查員1人(兼考點副主任),專門負責督查該學校實驗考查組織工作,保證測試工作規範進行。測試員由各縣(市、區)教育局統一調配,本校教師不得監考本校學生。理化生實驗每一測試室應配7名測試員,其中1人為督考,其餘6人每人負責一個實驗。信息技術每個測試室配2名監考教師。
各地一定要選拔身體健康、工作認真、責任心強的同志承擔這項工作。當年有子女參加中考的教職工不得參與測試工作。各類人員必須各司其職,嚴格遵守有關規定。
六、測試流程
1.學生按小組在候考室等候測試。學校按照統編學號的順序將學生分成若干小組(理化生實驗操作考查每小組由24位學生組成,信息技術考查每小組由48位學生組成),編排小組序號,填寫《2016年初中理化生實驗操作和信息技術考查成績匯總表》(見附件6),印製準考證(準考號用學籍號最後四位)。
2.每場開測前10分鐘學生到達抽籤室抽籤。學生憑準考證按序進入抽籤室,隨機抽取一籤,籤號與實驗桌號(或機位號)一致。明確實驗籤號後,進入實驗測試室指定的座位,按照實驗桌上的考生用卷要求準備實驗。
3.考生入座後,將準考證和抽籤號放在座位號處,測試員查驗準考證並在評分表上填寫座位號。督考宣布開始後考生進行實驗,在規定時間內考生完成實驗時舉手示意,請測試員驗收後離開考場。當督考宣布結束時尚未完成實驗的考生,須立即停止實驗並離開考場。考生離開考場後,測試員應整理好器材,準備下一組的測試。實驗期間所需的記錄用紙由考點所在學校提供(每位考生一張32開白紙),每組測試前由測試員將其和考生用卷一起分發到各實驗桌上,考後收回,不得帶出測試室。測試結束後學生必須離開考點,不得與未測試的考生接觸。
4.實驗操作考查時,監考教師要當場在評分表上評分、打出等第。信息技術考查的評分在所有學生測試結束後進行,由本校老師根據學生完成的情況給定。評分必須嚴格按照統一的評分細則和標準執行,做到得分有理,扣分有據,客觀公正。
5.實驗操作考查每批測試結束後,六位測試員應立即將所測試的全部考生的評分表送督考,督考清點並按編號理順後當場在測試成績匯總表(見附件6)上登分,並將考生的評分表裝袋密封。每個考點測試結束後,考點主任應將本測試點的所有評分表密封袋清點封存。信息技術考查結束時,各考點要把學生提交的文件打包儲存。
6.所有測試結束後,考點主任應將本測試點的理化生和信息技術測試成績匯總表交縣(市、區)普教科統一登分。
附件(點擊下載):
1.測試室實驗排布圖
2.測試員守則
3.考生守則
4.違紀處理辦法
5.2016年鹽城市初中理化生實驗操作和信息技術考查流程時間表
6.2016年鹽城市初中理化生實驗操作和信息技術考查成績匯總表
7.2016年鹽城市初中理化生實驗操作和信息技術考查準考證樣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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