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9 17:21 | 浙江24小時客戶端
走進杭州鳳起苑小區三幢的地下車庫,有一處近百平米的場地,兩張桌球臺格外引人注目,地面上鋪著紅色地膠板,周圍放著擋板還有不少桌椅供休息,揮拍擊球,倒也健身強體。
而就這麼塊場地,最近卻讓整個小區都不安靜了,甚至起了衝突,連警察都驚動了。
究竟怎麼回事?記者前往鳳起苑小區,了解這起地下車庫兩張球桌引發的糾紛。
小區物業:
地下車庫屬於公共設施
現在規劃安裝充電樁
對於地下車庫的球桌,鳳起苑小區物業經理閔亮說沒想到事情會變成這樣。
閔亮說,3幢的地下車庫屬於鳳起苑小區的公共設施,也是潮鳴街道的人防設施,記者在入口處也看到了標識牌。
閔亮說:「鳳起苑小區是1999年交付的,原先的物業管理不太規範。我們物業公司是今年7月進入的,當時就發現,小區裡的電動車是個大問題。大量業主因無處充電,將電瓶車通過電梯運到高層樓道充電,這是非常大的安全隱患。另一方面,因為電瓶車太多無處停放,經常堵在單元門口,被業主反覆投訴。今年8月,物業公司根據業委會提出的要求,對小區的電動車數量情況等進行了調查,發現高層業主電瓶車有200輛左右,因此考慮在地下車庫加裝充電樁,進行統一管理,方便小區業主,同時也消除消防隱患。」
在對小區摸底後,物業發現地下車庫僅東西兩頭有兩處較大場地,適合加裝充電樁。物業估算,預計可加裝充電樁180個左右。
桌球場地正處於地下車庫靠東面最大的場地中,佔用面積近百平方米,按照初步規劃,需要對這片區域進行清理。
閔亮說,雖然桌球場地存在了5年左右,但地下車庫屬於小區的公共設施,根據相關條例規定,業主不得擅自佔用物業管理區域的道路、場地,不得佔用小區業主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損害業主的共同利益。在諮詢過社區、人防、消防等部門後,物業確定地下車庫挪用作桌球場地是不合規不合法的。同時,「有些居民也反映桌球場地收取費用,打球的還有其他小區的人,這樣私自把公共設施挪作他用並不合適。」閔亮也向記者展示了業主群裡有業主就地下車庫桌球桌發表的意見。
閔亮表示,他們從9月份開始溝通,希望業主能夠自行清理掉,並表示在小區內部整理完成後,可以提請業委會再規劃是否可提供合適的打球場地。但是桌球場地幾位主要的組織者卻堅決反對拆除,「對業委會成員進行騷擾,到會場謾罵」,已兩次導致派出所介入。
上個星期,小區物業張貼了告知單:
「尊敬的業主:您好,鑑於鳳起苑地下非機動車庫為梳理地面電瓶車停放將於11月20日進行充電樁安裝改造,故提醒所有地下非機動庫私人物品主人儘快清理私人物品,務必於2018年11月15日自行清理完畢。如屆時物品尚未自行清理,我司將自2018年11月16日起由我司將物品做無主物進行清理,特此告知!!!」
閔亮說,希望業主能夠理解,自行清理桌球場地的物品,物業方面也不希望最後通過強行清理的方式加以解決。
小區桌球愛好者:
想不通為啥非要搬
記者趕到地下車庫桌球室時,其中一張桌球桌上激戰正酣。
場外椅子上坐著幾個人,其中坐著的鄭師傅出資裝修了這塊場地。得知記者的來意後,鄭師傅說自己也有話要說。
鄭師傅說:「我們這個小區有20來個桌球愛好者,其中不少都是退休的,小區喜歡打球的業主向前業委會、前物業提出設立桌球室,到現在也有5、6年了。當時就只有兩個桌球臺,條件也比較簡陋,兩年前我退休了,看見地下室打球的場地環境實在太差了,水泥地跑起來都是灰塵不算,還很容易把自己腿關節跑壞。所以我在2016年5月拿出一萬多塊錢,買了地膠板,安裝了休息的凳子,粉了牆面,裝了新燈。其它小區有看到我們這邊搞得好,也到我們這邊來打球。」
記者注意到,柱子上貼著鳳起苑桌球活動室2017年的收費說明,其中寫有2017年度每人收費20元,按活動時間分三組,錢交各組收費人。對此,鄭師傅表示,錢收上來主要是用於交電費等。在另一根柱子上貼有2017年的收費及支出的情況說明,還有一張捐贈通知,是球友捐款購買球檯和燈具的記錄。記者問鄭師傅,是只有交錢的人才能打球嗎?鄭師傅表示並不是,他說小區的居民只要想來打都可以。
○
鄭師傅認為,他是為鳳起苑小區做了一件大好事,也為響應政府全民健身作出了一點貢獻。
鄭師傅掏出手機給記者看了幾段視頻,表示之前就跟新物業鬧過不愉快。鄭師傅說,7月18日凌晨地下室水滿金山,「造成地膠板全部報廢,我們重新更換了地膠板並向物業索賠」。鄭師傅看過監控,認為是新物業的保潔員違規操作導致的。
如今對桌球場地被要求進行清理,他表示不理解,幾個在場邊的球友也都表示不理解為什麼要拆除。他們說,拆了之後,到哪裡打球呢?
小區業委會:
業委會要尊重大部分業主的意願
記者通過電話聯繫了鳳起苑小區業委會副主任馬毓萍。
她向記者表示,桌球桌放在小區地下車庫有五年多時間了,之前是有業主向之前的業委會提要求,希望能有場地打球,後來就安了桌球桌。當時地下車庫還沒有那麼多電動車,利用率還不高,管理上也不是很嚴格,之後有的業主自行購買了地膠板等材料,擺放了桌椅等物品。當時考慮到方便業主,小區業委會也沒有過多幹涉。但當時並沒有授權書等,證明此前業委會授權業主把這塊區域變更用途。
新一屆業委會是在今年4月底成立的。成立之後,在針對小區地下車庫的整理問題上,一方面是為了消除消防隱患,另一方面是有業主投訴,說打球的大部分是外來人員並沒有向全部小區業主開放。
「我們充分考察之後,設想在地下車庫加裝充電樁,也與相關部門進行了溝通,在符合消防要求的前提下,進行了初步規劃,然後還要請相關的職能部門來看在法律法規上面符不符合,地下室的新規劃在符合消防要求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後,將向全體業主公示。」馬毓萍表示,物業應業委會的要求,多次與這幾位業主溝通,考慮到是歷史遺留問題,希望業主們能夠自行清理,但是溝通並不順暢,業主反對拆除桌球活動室,甚至與業委會和物業發生了衝突,連警方都介入了。
對於現在的僵局,馬毓萍說:「儘管業主在地下車庫做桌球活動室,滿足了少數人打球和健身的要求,但是地下車庫畢竟屬於公共區域,變更用途需要相關程序,但當初業委會也沒有出具書面證明等,也沒有走相關程序。」
馬毓萍表示,根據《物權法》,業主、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擅自佔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的道路、場地,損害業主的共同利益。就在11月5日,鳳起苑所在的知足弄社區召集業委會、物業及相關部門開了協調會。會上,社區、街道、下城區住建部門、轄區派出所等相關部門,都明確表示該桌球場地佔用的是小區公共部位,屬違法違規。
馬毓萍說,小區有近800戶業主,業主的運動需求也各不相同,業委會必須綜合考量,尊重大部分業主的意願。
律師觀點:
要求業主騰退是合理的
根據最新的《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不得改變用途。業主依法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在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後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提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同意後,由業主依法辦理有關手續。
智仁律師事務所的李律師表示,地下車庫既然屬於小區公共設施,業委會和小區物業是有管理權的,要求業主進行騰退是合理的。如果業主不騰退,可以要求強制騰退,或者選擇走司法途徑。物業方面要改變用途,加裝充電樁,在徵求意見並通過業主大會投票表決等,按照議事規則完成了相關程序後,是可以進行改造的。
(原標題《鳳起苑地下車庫這兩張桌球桌,為啥成了小區的「心病」》,記者 楊一凡 文/攝,編輯 李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