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校服收費2300 憑什麼決定權只在學校那裡?
時間:2019-11-26 23:29 來源:紅星新聞 責任編輯:毛青青
川北在線核心提示:原標題:學生校服收費2300 憑什麼決定權只在學校那裡? 近日,中學校服收2300元,家長抱怨負擔重的事件引發輿論關注。據媒體報導,涉事學校為南昌市南昌縣豫章師院附屬學校。從校服報價單來看,涉事學校訂購的校服為羅蒙牌,包括運動服、禮服、衝鋒衣、毛呢大衣在內一
原標題:學生校服收費2300 憑什麼決定權只在學校那裡?
近日,「中學校服收2300元,家長抱怨負擔重」的事件引發輿論關注。據媒體報導,涉事學校為南昌市南昌縣豫章師院附屬學校。從校服報價單來看,涉事學校訂購的校服為羅蒙牌,包括運動服、禮服、衝鋒衣、毛呢大衣在內一共13件,費用總計2300元。
其實,按照市場正常的情況來說,校服的價格只需要一兩百塊,就算有的學生要買2套或3套換著穿,也不過五六百即可。凡是明顯超出這個價格的校服,很大可能背後都存在相應的貓膩。
從南昌這次的「校服事件」來看,除了校服貴的問題外,相關學校在校服選用上,也存在明顯的 「一言堂」問題。據了解,9月份剛開學時,該學校就收了900元的校服費,現在又要求家長再補交1400元校服費。至於校服的牌子和報價,也都沒有和家長以及家委會商量過,家委會還直言,校服的樣式和面料是學校決定的,家委會也無法幹涉。
可是,對於校服的選用,國家層面可沒有把決定權全部賦予學校方面。2015年,教育部等四部委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明確要求,學校要在深入論證和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確定是否選用校服。選用校服要建立家長、學生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顯然,南昌這所學校不經過家長委員會就決定校服牌子,並直接訂購且向家長收錢,是違規的。
《意見》中還規定,允許學生自願購買校服,允許學生按照所在學校校服款式、顏色,自行選購、製作校服。2016年9月發的《南昌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辦法》也規定,中小學生校服訂購必須嚴格遵循自願原則。可現實卻是,相關學校的校服訂購,基本都是強制性的,學生的自願都淪為空談,甚至連自行選購的權利,都被漠視。
高價校服問題的背後,是選購校服決定權在哪裡的問題。就拿南昌這個校服事件來說,憑什麼校服選購的決定權就只在學校那裡?試想,如果該學校能夠按照國家的規定,與家長共同決定校服的選購,並真正遵循學生自願的原則,那怕大概率也不會鬧出「高價校服」這種事情了。
還需要思考的是,為什麼現實中學校想在校服上做文章?答案可能只有一個,那便是有利可圖。學校自己決定校服品牌和價格,缺乏相應的有效監督,便會放大整個過程中的尋租空間。如此下去,學生和家長倒成了任人宰割的羔羊,而學校則成了最大的受益者,這種情況必須要得到遏制。
校服的選擇,一定得是公開透明的,絕不能是學校一言堂,否則確實很容易變成學校謀利的籌碼,還是要家校商量著來,形成相應的科學決定機制,這才是正解。教育部門要監督到位, 規避違規現象的發生,保證家長和學生的正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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