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山東省教育廳今天發布通知,將進一步優化高職(專科)(含各類高等學校及機構舉辦的專科層次教育)專業設置,將賦予學校更大自主權,新增專業申報數量由學校自行確定,並不再限額!
通知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將專業設置由新增、調整、停招、撤銷4類,優化調整為新增、撤銷2類,不再設置調整、停招專業。與此相適應,新增專業申報數量由學校自行確定,並不再限額;不招生的專業,在每年的專業備案中,應提出撤銷,未主動提出的視為撤銷。
學校要對就業率低的專業予以調整。連續兩年就業率較低的專業,除個別關乎國計民生的特殊專業外,學校一般應調減招生計劃直至撤銷。各地所屬高等職業院校設置專業應加強與當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溝通對接。
要堅持專業數量服從於辦學質量的原則,科學控制專業增長數量。原則上不新增《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公布高等職業院校預警類嚴控類和限制類專業目錄的通知》(魯教職字〔2015〕51號)公布的專業。
設置教育類專業、本科高校設置專科專業,須分別先行徵求省教育廳教師工作主管處室、本科高校主管處室意見,進行前置審核。前置審核未通過的,各申報學校不得報送。其中,除早期教育外,設置教育類專業,應為師範類院校,其他的申報暫不受理。
山東工程職業技術大學、山東外國語職業技術大學、山東外事職業大學新增本科專業,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2012年版)和《本科層次職業教育試點專業目錄(試行)》和當年的安排執行,嚴格遵循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2018年版)。
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0年度高職(專科)專業設置工作的通知
魯教職函〔2020〕17號
各高等職業院校:
為做好2020年度高職(專科)(含各類高等學校及機構舉辦的專科層次教育)專業設置工作,進一步提升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質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國發〔2019〕4號)、《教育部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整省推進提質培優建設職業教育創新發展高地的意見》(魯政發〔2020〕3號)精神,緊緊圍繞新舊動能轉換、鄉村振興、經略海洋、脫貧攻堅等重大戰略,統籌規劃,突出重點,積極調整服務面向,優化專業結構,加強優勢特色專業建設,適應經濟發展、產業升級和技術進步需要,為培養高素質的技術技能型人才提供載體。
二、工作要求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將專業設置由新增、調整、停招、撤銷4類,優化調整為新增、撤銷2類,不再設置調整、停招專業。與此相適應,新增專業申報數量由學校自行確定,並不再限額;不招生的專業,在每年的專業備案中,應提出撤銷,未主動提出的視為撤銷。
(二)學校要對就業率低的專業予以調整。連續兩年就業率較低的專業,除個別關乎國計民生的特殊專業外,學校一般應調減招生計劃直至撤銷。各地所屬高等職業院校設置專業應加強與當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溝通對接。
(三)各學校要堅持專業數量服從於辦學質量的原則,科學控制專業增長數量。原則上不新增《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公布高等職業院校預警類嚴控類和限制類專業目錄的通知》(魯教職字〔2015〕51號)公布的專業。
(四)設置教育類專業、本科高校設置專科專業,須分別先行徵求我廳教師工作主管處室、本科高校主管處室意見,進行前置審核。前置審核未通過的,各申報學校不得報送。其中,除早期教育外,設置教育類專業,應為師範類院校,其他的申報暫不受理。
(五)山東工程職業技術大學、山東外國語職業技術大學、山東外事職業大學新增本科專業,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2012年版)和《本科層次職業教育試點專業目錄(試行)》和當年的安排執行,嚴格遵循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2018年版)。
(六)各專業填報材料(一式1份)及匯總表請於2020年9月5日前郵寄至濟南市歷下區南圩子門外街8號308室,聯繫人:熊慶帥、陳志浩,電話:0531-81916551,郵箱:zjc03@shandong.cn,郵編:250011。
附件:
1.山東省高職(專科)專業設置填報表
2.山東省高職(專科)專業設置匯總表
山東省教育廳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