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按照省廳、市局統一部署安排,西豐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將本轄區內收繳的火藥槍(洋炮)以及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行了集中統一銷毀。
共計銷毀火藥槍(洋炮)210支、管制刀具6把、弩2把、弩箭13支、氣槍6支、散彈槍1把、仿真槍2支以及火藥槍(洋炮)零部件若干。
民警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違反槍枝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安機關提醒廣大市民,如發現遺棄的槍枝、彈藥、爆炸物品或者疑似爆炸物品的,不要私自處理,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機關。
(二三裡編輯 趙增宇)
【來源:二三裡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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