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創/深圳商報記者 張瑋瑋
司法部律師工作局2021年1月6日發布公告,2021年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將延期舉行。
公告明確,為有效保障廣大應試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當前內地和香港、澳門新冠肺炎疫情形勢,原定於2021年1月30日在廣東省深圳市、珠海市舉行的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延期舉行。關於考試時間、交納考試費時間、組織實施安排等事宜,將另行公告。已報名的考生請及時關注司法部網站了解相關信息。
截圖來源: 司法部網站
據悉,司法部此前已公布《2021年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大綱》可作為應試人員備考依據。2021年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共兩卷,試卷一為客觀題(包括100道選擇題),試卷二為主觀題(包括案例分析題、法律文書題、論述題等)。每張試卷分值為100分,兩張試卷總分為200分。
具體考查科目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憲法,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中國法律史,內地司法制度和律師職業道德,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
審讀:喻方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