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龍網9月28日20時50分訊(記者 祝可)警報器、警燈是特種車輛的特有設備,只有在緊急情況下,為了提醒其他車輛避讓時才可以使用。然而,總有一些車主為了行路方便、彰顯個性私自改裝車輛,9月25日,在巴南區紅光大道岔路口加油站附近,民警就查獲了這樣一輛「高仿警車」。
當日上午8點30分左右,巴南區交巡警支隊的民警在紅光大道岔路口加油站附近設卡糾違。當天執勤的毛警官介紹,在檢查過往車輛時,突然聽到陣陣警報聲,大家以為是出勤警車的報警系統出現了異常。可是,查看後發現警報聲並非警車內發出。
由於警報聲持續了半分鐘左右,經過追蹤聲音來源,現場民警發現警報聲是從加油站內一輛正在加油的渝B東風牌麵包車內傳出來的,於是上前檢查。
民警發現,駕駛室內警報裝置一應俱全,操縱杆旁邊竟然還有一個警報控制裝置,車頭下方安裝有警報器喇叭,兩側車燈裝有警用爆閃。
隨後,警方對車主進行了調查。駕駛員交代,他是為了上路的時候行駛方便,才給車子安裝上了一系列警報器及車燈,由於法律意識淡薄,並未沒有意識到這種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
巴南警方查看了該車的相關記錄,發現這是一輛私人非營運車輛,不具備特有設備安裝條件。
因涉嫌非法安裝警報器、非法安裝警用標誌燈具兩項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條之規定,民警依法對其予以強制拆除和收繳,並處以3000元罰款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