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網·獨家報導】記者今從市質監局獲悉,本市今年將探索開展缺陷產品召回社區服務試點工作。針對政府職能部門開展一般產品的缺陷調查以及責令相關企業召回缺陷產品還沒有相關規定的情況,市質監局認為應當提上議事日程,以進一步完善缺陷產品召回的法律法規體系。
市質監局新聞發言人沈偉民介紹,3月20日,大眾汽車(中國)銷售有限公司、一汽-大眾汽車有限公司、上海大眾汽車有限公司根據《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的要求,向國家質檢總局備案召回計劃,決定自4月2日起,召回涉及問題DSG變速器的缺陷汽車,共計384181輛,其中涉及上海大眾的召回數量為131043輛。
本市同時還在開展兩項召回活動:明尼蘇達礦業製造(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3M公司)召回2009年6月到2012年9月生產的型號為 FAP00-1靜呼吸空氣淨化器,共計12200件。上海通用召回2012年7月13日至2013年3月8日生產的國產別克君越轎車,共計5008輛,以及2012年7月11日至2013年2月18日生產的進口凱迪拉克(CADILLAC)SRX汽車,共計736輛。
今年「3.15」前夕,市質監局啟動缺陷產品質量信息社區監測試點工作,首個監測點在松江區的榮樂社區揭牌。市民今後可通過設在家門口的監測點及時了解相關產品的召回信息,有效反映產品可能存在的缺陷問題,同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一道,實現對產品安全的有效管理。
據悉,目前國家僅對汽車、玩具等產品出臺了相應的召回法規或規章,家用電器產品召回的規章還在制定過程中。在本市地方層面,市質監局曾嘗試對一般產品的召回開展相應的地方立法,去年9月1日實施的《上海市產品質量條例》中,對企業履行主動召回缺陷產品義務設立了相應的條款,但還沒有對政府職能部門開展一般產品的缺陷調查以及責令相關企業召回缺陷產品的相關規定。因此對於此類的召回立法,質監部門認為應提上議事日程,以進一步完善缺陷產品召回的法律法規體系,切實保護廣大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新民網記者 蕭君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