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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院今日依法受理張玉環國家賠償申請
【江西高院今日依法受理張玉環國家賠償申請】今天江西高院依法受理張玉環國家賠償申請。9月2日上午,我國有公開報導的被錯誤羈押時間最長者張玉環,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江西高院」)提交《國家賠償申請書》,提出2234萬餘元賠償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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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賠償2234萬元,江西高院依法受理張玉環的國家賠償申請
江西高院9月4日發布消息,已依法受理張玉環的國家賠償申請:張玉環以再審改判無罪為由,於2020年9月2日向江西高院申請國家賠償。江西高院經審查認為,張玉環的申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規定的立案條件,於9月4日決定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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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環國家賠償申請,依法受理!
張玉環以再審改判無罪為由,於2020年9月2日向江西高院申請國家賠償(相關報導:張玉環申請國家賠償2234餘萬元)。江西高院經審查認為,張玉環的申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規定的立案條件,於9月4日決定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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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江西高院依法受理張玉環的國家賠償申請
9月4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通報,已依法受理張玉環的國家賠償申請。此前於8月4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原審被告人張玉環故意殺人再審一案進行公開宣判,撤銷原審裁判,宣告張玉環無罪。詳情:無罪!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認為,原審認定為作案工具的麻袋和麻繩,經查與本案或張玉環缺乏關聯;原審認定被害人將張玉環手背抓傷所依據的人體損傷檢驗證明,僅能證明傷痕手抓可形成,不具有排他性;原審認定的第一作案現場,公安機關在現場勘查中沒有發現、提取到任何與案件相關的痕跡物證;張玉環的兩次有罪供述在殺人地點、作案工具、作案過程等方面存在明顯矛盾,亦未得到在案物證的印證,真實性存疑,依法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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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環申請2234萬元國家賠償,江西高院已依法受理
此前報導:據江西法院微信公眾號消息,江西高院4日依法受理張玉環的國家賠償申請。消息稱,張玉環以再審改判無罪為由,於9月2日向江西高院申請國家賠償。江西高院經審查認為,張玉環的申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規定的立案條件,於9月4日決定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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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院受理張玉環國家賠償申請
2020年9月4日,據江西法院微信公眾號消息,江西高院依法受理張玉環的國家賠償申請。江西高院經審查認為,張玉環的申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規定的立案條件,於9月4日決定予以受理。9月2日上午,在代理律師程廣鑫、羅金壽及家人的陪同下,張玉環以再審改判無罪為由,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交了國家賠償申請,申請賠償金額共計人民幣2234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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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院依法受理張玉環國家賠償申請
省高院通告:張玉環的國家賠償申請,經審查認為符合立案條件予以受理。2日,其提出2234萬餘元的國家賠償申請,同時要求江西高院公開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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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國家賠償2234萬餘元,江西高院受理張玉環的國家賠償申請
「江西法院」微信公號9月4日消息,張玉環以再審改判無罪為由,於2020年9月2日向江西高院申請國家賠償。江西高院經審查認為,張玉環的申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規定的立案條件,於9月4日決定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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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院受理張玉環2234萬國家賠償申請
據江西法院微信公眾號9月4日消息,江西高院依法受理張玉環的國家賠償申請。此前,9月2日上午,張玉環在他的國家賠償案代理律師程廣鑫、羅金壽及家人的陪同下,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交了國家賠償申請,申請賠償金額共計人民幣2234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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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環申請2234萬餘元國家賠償,江西高院已受理
9月4日,據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消息,江西高院依法受理張玉環的國家賠償申請。此前,9月2日上午,張玉環在他的國家賠償案代理律師程廣鑫、羅金壽及家人的陪同下,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交了國家賠償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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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院已受理張玉環國家賠償申請!
據江西法院微信公眾號9月4日消息,江西高院依法受理張玉環的國家賠償申請。《國家賠償申請書》,索賠共計2234.3129萬元。張玉環《國家賠償申請書》據此前報導,8月4日下午,江西省高院對27年前張玉環故意殺童一案再審改判,認為原審認定張玉環殺死兩名兒童事實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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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環兩千萬餘元國家賠償申請符合條件,江西高院予以受理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9月4日發布消息,江西高院於當日依法受理張玉環的國家賠償申請。據發布,張玉環以再審改判無罪為由,於2020年9月2日向江西高院申請國家賠償。江西高院經審查認為,張玉環的申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規定的立案條件,於9月4日決定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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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環申請2234萬元國家賠償,江西高院已受理
據江西法院微信公眾號9月4日消息,江西高院依法受理張玉環的國家賠償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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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環申請國家賠償 2200萬 有哪些依據?
那麼張玉環申請國家賠償的這些項目,有哪些法律依據呢? 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據張玉環在其國家賠償案代理律師介紹,國家統計局2020年5月15日公布,2019年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90501元。日平均工資為346.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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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環獲國家賠償496萬元
10月30日,江西省高院向賠償請求人張玉環送達了國家賠償決定書,依法決定向賠償請求人張玉環支付賠償金4960521.5元。2020年9月2日,張玉環以再審改判無罪為由,向江西高院申請國家賠償,索賠共計2234.3129萬元。江西高院經審查認為張玉環的申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規定的立案條件,於9月4日決定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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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環申請國家賠償2234餘萬元:無罪判決後,仍生活在遺憾中
2020年8月4日下午4時,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宣判張玉環故意殺人案。法院認為,原審被告人張玉環的有罪供述真實性存在疑點,沒有達到確實、充分的法定證明標準,依法不能採納為定案的根據。《國家賠償申請書》,索賠共計2234.312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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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環申請國家賠償2200萬,有哪些法律依據?
據悉,9月2日上午,江西南昌,張玉環向江西高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索賠共計2234.3129萬元。那麼索賠的項目包含哪些呢?張玉環說:包含侵犯人身自由,精神損失,還有27年的申訴,誤工費等各種費用。此外,張玉環還提出,要求江西省高院在國家和省市級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恢復名譽,以消除錯判帶來的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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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環申請2234萬餘元國家賠償 家屬:賠償申請合理合當
9月2日上午,張玉環在其國家賠償案代理律師程廣鑫(左一)、羅金壽(右一)的陪同下,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程廣鑫 供圖 攝 中新網南昌9月2日電 (劉佔昆 李韻涵)9月2日上午,張玉環在其國家賠償案代理律師程廣鑫、羅金壽及家人的陪同下,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稱「江西高院」)提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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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環獲國家賠償,金額創新高
今天(30日)上午,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向賠償請求人張玉環送達了國家賠償決定書,依法決定向賠償請求人張玉環支付賠償金4960521.5元。張玉環該決定書顯示,在自願協商的基礎上,江西高院與張玉環達成國家賠償協議:向張玉環支付國家賠償金共計4960521.5元,包括無罪羈押9778天人身自由賠償金3390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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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環申請國家賠償兩千多萬元
9月2日上午,蒙冤近27年後無罪獲釋的張玉環在其國家賠償案代理律師程廣鑫、羅金壽及家人的陪同下,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稱「江西高院」)提交了國家賠償申請。程廣鑫認為,國家賠償應與自由的價值屬性相匹配,賠償標準上應遵循「就高」原則。張玉環在國家賠償申請書中寫道:「無人願意用27年的自由換取五百萬或一千萬的賠償,太低的賠償金不能提現正義的價值,無法撫慰冤獄所造成的創傷,不利於防範冤案的再次發生,因此請求按照國家日賠償金標準的三倍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