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轄區非戶籍適齡兒童積分制民辦(集體辦)幼兒園學位補貼
(一)申請對象條件
申請人(即學生)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四個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的非東莞市戶籍(含香港、澳門、臺灣戶籍)學前教育適齡兒童。(外國國籍的學前教育適齡兒童不適用於本辦法)
(2)在申請當年的8月31日前年齡滿3周歲且不滿6周歲。(即:不滿3周歲或已滿6周歲,不符合申請積分制民辦(集體辦)幼兒園學位補貼的條件。)
(3)申請當學年入讀的必須是大嶺山鎮轄區內非公辦幼兒園。
4.申請人父母(法定監護人)雙方或一方必須在大嶺山鎮行政區域就業或經商,以及在大嶺山鎮繳納社會保險。
(二)申請流程及材料要求
申請人需於11月5日-11月15日,工作日上班時間內。一次性向在讀本鎮轄區的民辦(集體辦)幼兒園提交申請材料。逾期未提出申請,將視為自動放棄。
1.基本材料:
(1)小孩、父母(法定監護人)雙方戶口簿複印件(如戶口簿不能清晰顯示親子關係的,需另行提供《出生證》等親子關係證明材料);
(2)申請人積分方「東莞農村商業銀行」銀行帳號複印件。銀行帳號的開戶人必須與積分方為同一人。
2.具體積分項目及材料指引說明:
(1)文化程度。提供大專及以上的最高學歷佐證材料,如:《學歷鑑定報告》、《畢業證》。(如缺《學歷鑑定報告》,須另行提供「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的在線驗證碼」,在線驗證碼可填寫在《畢業證》複印件右上角。)
(2)居所。提供本鎮轄區產權清晰自有居所佐證材料,如:房地產權證、不動產權證或購房備案合同。
(3)參加社保時限。提供在本鎮繳納社會保險費時限佐證材料,如:東莞市社會保險參保證明(可關注「東莞社保」微信公眾號,通過「個人查詢」的「憑證下載」,在線下載《東莞市社會保險參保證明》)。
(4)加分。申請人父母(法定監護人)雙方均是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學歷的。參照「文化程度」的審核要求同時提交雙方學歷佐證材料。
3.其他注意事項
申請人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作為「積分方」進行積分,除居所房產信息積分項目外,其他積分項目父母(法定監護人)雙方不交叉或累計積分。
(三)審核評分
鎮教育管理中心及幼兒園,按照積分學位補貼辦法的規定及標準,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並評分。
(四)積分排名及錄取公示
審核資格及積分確認後,進行積分排名及錄取結果公示。
(五)補貼下撥
經公示無誤後,將依辦法補貼標準進行下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