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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 勞動者如何主張經濟補償和賠償
勞動者在因各種原因都會遇到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許多勞動者知道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給勞動者經濟補償或經濟賠償,但在什麼情形下支付經濟補償,什麼情形下支付經濟賠償不清楚。今天我們就來說說經濟補償和賠償的問題。一、用人單位在什麼情形下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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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辦理工作交接 用人單位可否不支付經濟補償金?青島市人社局「以...
2019年12月 ,B公司通知劉某勞動合同期滿後不再續籤,雙方終止勞動關係,並要求其提前進行工作交接。但經多次溝通,劉某一直拖延辦理工作交接,導致B公司後期業務無法順利開展,給公司造成了經濟損失。B公司遂拒絕向劉某支付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劉某不服,向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要求B公司支付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9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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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賠償金怎麼計算?
一、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雙方表面是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但用人單位可能存在欺詐、脅迫等。如果有違背勞動者真實的意思而解除的,勞動者可以按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主張權利;還有就是,用人單位首先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的,這種情形就支付經濟補償,如果沒有支付就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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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標準是多少?技能...
人社部勞動關係司:《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第十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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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開工資勞動者能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並主張經濟補償嗎?
李四於2018年3月向仲裁委提起勞動仲裁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並且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李四的請求能得到支持嗎?本案中,該公司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符合上述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因此李四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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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退員工經濟補償或賠償金,如何要求賠償或籤訂長期勞動合同
事業單位幹10年臨時工,被提前辭退,怎樣補償?辭退員工經濟補償或賠償金,如何要求賠償或籤訂長期勞動合同事業單位臨時工有兩種情況分別處理,一個是與單位有勞動關係,一個是勞務派遣。如果單位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以你有嚴重過錯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的話,也證明你確實有重大的過錯,這種情況下單位無需要向你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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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標準是多少?以工代訓啥意思?技能...
網民「z」:用人單位沒有跟我籤勞動合同,這是合理的嗎?我該怎麼辦?人社部勞動關係司:《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第十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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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拒絕加班,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四)員工被迫解除合同的處理及實操技巧1、員工被迫解除合同的幾種常見理由及操作手法;2、員工被迫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需提前30天通知公司?3、公司搬遷,員工能否被迫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濟補償金?4、公司單方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或變更職位、降低職務,員工能否解除合同要求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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籤了「自願」解除合同協議書能否獲經濟補償?
籤了「自願」解除合同協議書能否獲經濟補償? 原標題: 公司因經濟效益不好將員工轉移安置,但為了逃避支付經濟補償,卻讓員工籤訂自願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員工無奈之下簽了。在這種情況下,員工能不能得到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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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級版:勞動合同解除終止中的168個實操要點(實務課)
(四)員工被迫解除合同的處理及實操技巧1、員工被迫解除合同的幾種常見理由及操作手法;2、員工被迫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需提前30天通知公司?3、公司搬遷,員工能否被迫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濟補償金?4、公司單方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或變更職位、降低職務,員工能否解除合同要求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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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證明是否可以作為勞動合同協商一致終止的證據?
2、2018年7月13日,中節能公司作出《勞動合同到期不再續籤通知書》,表明勞動合同2018年8月16日到期後,不再與周蓓續籤新的勞動合同,雙方勞動關係自動終止。3、2018年8月23日,中節能公司向周蓓出具《離職證明》,載明「……乙方:周蓓……雙方合同於2018年8月16日到期,到期後雙方不再籤訂新的勞動合同,雙方勞動關係自動終止。雙方現已就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2018年8月28日,中節能公司向周蓓轉帳支付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40241.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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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解除,哪些情況下勞動者可以主張補償金或賠償金?
梁先生遂以公司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向公司發送了書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此種情形下,梁先生可向公司主張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若梁先生主張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將無法獲得支持。此種情況下,梁先生可以主張公司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若梁先生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將無法獲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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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案說法|如此情形下,用人單位能否單方終止勞動合同?
案例穆某於2013年4月1日入職某公司從事會計工作,雙方籤訂了2年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滿又續訂了3年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至2018年3月31日合同期滿。雙方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滿時即行終止。勞動合同期滿前,穆某向公司書面提出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意願。但該公司決定與穆某終止勞動合同。穆某主張公司與其終止勞動合同違反勞動合同法,要求公司支付違法終止勞動合同的賠償金。公司認為雙方約定勞動合同期滿即行終止,不存在違法終止情形,屬於合法終止,只同意支付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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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法|勞動合同解除,哪些情況下勞動者可以主張補償金或賠償金?
梁先生遂以公司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向公司發送了書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此種情形下,梁先生可向公司主張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若梁先生主張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將無法獲得支持。梁先生表示不願意去蘇州,也不接受公司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方案,公司無奈解除雙方勞動合同。因訂單減少導致梁先生和公司訂立勞動合同時的情況發生變化,公司與梁先生協商未果後解除勞動合同,此時梁先生可以主張公司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若梁先生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將無法獲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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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主張2N+1?
根據《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未履行提前30天通知義務的,應支付勞動者一筆代通知金,數額為一個月的工資。用人單位無故開除員工的,應當支付雙倍「賠償」。但是,如果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並且未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在這種情況下,違法解除賠償金和代通知金可以兼得嗎?即勞動者可以主張「2N+1」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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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勞動合同終止」的4個法律要點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02二、勞動合同終止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勞動合同法》四十六條規定了終止勞動合同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二種情形: 第一種: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如果單位向勞動者提出續訂勞動合同的條件與之前履行的勞動合同相比要低,(比如以減少勞動合同期限續訂、降低勞動報酬續訂等)那麼此時勞動者提出不續訂,此時到期終止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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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拒絕單位以部門撤銷安排調崗被解除勞動合同可主張賠償金嗎?
如果不同意調崗雙方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用人單位的行為是否屬於違法解除?單位是否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還是經濟賠償金呢?,如公司未收到她的書面反饋,則視為她拒絕,屆時公司將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關係。◆季某在沒有接受公司安排時,公司於2018年5月8日,向季某發出離職通知書,理由是當初訂立勞動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變更,且未能協商變更合同,解除雙方勞動關係,同時,公司向季妍某支付了當月工資、代通知金、經濟補償金月共49558.74元。且於2018年5月18日,公司就解除勞動關係一事向南京鼓樓區工會進行了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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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已經到期一年,公司還可以隨時終止合同?
勞動合同分為三種類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及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對於用人單位來說,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區別在於,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有一次終止勞動合同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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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籤勞動合同被辭退怎麼補償
沒籤勞動合同被辭退怎麼賠償?勞動合同本身就是保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籤訂勞動合同是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前提下簽訂的,那麼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和勞動者籤訂勞動合同,而勞動者又被辭退了,用人單位應該怎麼補償勞動者。下面跟著四川履正律師事務所專業律師一起來學習相關法律知識。 沒籤勞動合同被辭退怎麼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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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籤、不終止 誰吃虧?
對用人單位而言,「離職管理」是勞動用工的重要環節、人力資源管理的敏感工作。特別是對「不需要坐班」的行業、崗位或者職業,比如從事採購銷售的經營性公司或者類似崗位,勞動合同到期後不續籤、不終止,是企業還是勞動者吃虧?下面這起發生在張家口市的勞動爭議案件,或許可以給用人單位和職工提個醒:執行勞動法律,來不得半點馬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