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3 04:39:28 來源:中工網-工人日報
馬滌明
10月9日,河南省潢川縣公安局發布的警情通報顯示,國慶、中秋長假期間,潢川縣城區發生多名老人強行攔截婚車索要財物警情,接警後公安部門立即展開調查,將多次參與攔截婚車索要財物的陳某、高某抓獲,並對陳某以涉嫌尋釁滋事罪依法刑事拘留,對高某以尋釁滋事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
一些老年人組團強攔婚車、強索紅包或菸酒屢屢成功的「秘密武器」,往往是一個「老」字再加一個「眾」字——這些人其實利用了傳統觀念中的「法不責眾」「法不責老」。對於老年群體的一些違法行為,確實可以有一些人性化的寬容對待,但對於一些倚老賣老、故意作惡的行為,法律若過於寬容,無異於在給這些為老不尊的人傳遞一種錯誤信號,即「老」可以成為逃避法律懲處的擋箭牌,進而助長「我老我怕誰」等錯誤觀念和不良風氣。
一些地方「趁喜打劫」現象之所以愈演愈烈,與執法過於寬容有不小的關係。比如此前一些報導中,出警民警認為「要煙要酒」是地方風俗,只能說服勸阻,對年過花甲甚至已逾古稀的人實施處罰「下不去手」。
面對老人們的「小惡」,警方的苦衷可以理解,但尊老亦應有度,法治原則、法律紅線更不可以無底線打破和退讓。民間傳統風俗應受到尊重,但前提是任何風俗不能隨意踐踏法律,不能侵害他人權益。只有是民眾廣泛認同的行為習慣,才符合「風俗」的概念,「趁喜打劫」如果只是某些人一廂情願的利益需求,其實是在拿「風俗」當遮羞布。
當攔車要煙要酒要錢演變成一種「公開打劫」,大喜之日給人添堵,讓圖熱鬧、增喜氣的風俗變質,此類行為恐怕與一些「惡勢力」也不差太遠了。而受到傷害的也不僅是當事人,還有正常社會秩序、公序良俗以及法治的公信力。
此次「趁喜打劫」案件中,相關人員有的被追究刑事責任、有的被行政拘留,這具有很大的警示教育意義:對於特殊群體違法並不存在「法外開恩」和無底線的「豁免保護」。
此番事件過後,一些人恐怕需要重新評估所謂「法不責眾」「法不責老」的說法了。同時藉此機會,全社會對於「敬老」「尊老」的概念也有必要重新達成共識:無限放縱個別老者的不良行為不是「敬老」「尊老」,而是在縱容犯罪、在「害老」。對「趁喜打劫」這類行為從一開始就說「不」,才是幫助一些老年人正常融入社會的正確做法。
編輯:王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