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富國大通
12月3日,財政部官網公布了財政部與國家稅務總局起草的《消費稅法(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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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稅屬於較大稅種,自1994年開徵。其依據的是國務院發布的《消費稅暫行條例》和財政部制定的《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消費稅與眾多消費者關係密切,目前消費稅共15個稅目,徵稅的商品主要是影響人類健康及生態環境的商品、奢侈品、不可再生資源、高汙染高能耗產品等。
2018年,全年消費稅收入首次突破1萬億元,佔當期稅收收入的約6.8%,位列全國第四大稅源。今年前10個月,消費稅收入達到12120億元,同比增長18.7%,已經超過去年全年收入。在今年大規模減稅降費衝擊下,消費稅收入增長強勁。
此次公布的《徵求意見稿》延續消費稅基本制度框架,保持了現行稅制框架和稅負水平總體不變。主要根據徵收環節變化,統一調整納稅人範圍表述;結合改革成果,補充和完善稅目稅率表。在徵稅對象和稅率上,《徵求意見稿》延續了《條例》的做法,採用《消費稅稅目稅率表》的方式確定消費稅具體徵稅對象和稅率。
在群眾關注的具體稅目上,《徵求意見稿》稅目稅率表明確,白酒在生產(進口)環節徵稅,稅率為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金銀首飾、鉑金首飾和鑽石及鑽石飾品在零售環節按5%徵稅;乘用車按照氣缸容量,按1%-40%不等的稅率徵收。對比現行徵收規則,煙、酒、汽油等熱門品類消費稅稅率並無變化。稅率也保持20%的水平。
富國大通認為,增值稅和消費稅兩個重要稅種在一周內相繼公布徵求意見稿,表示出國家儘快建立完善的稅收法律體系,將稅收法治化落地的態度。本次消費稅徵求意見稿基本變化不大,以穩定過渡為主。整體來看,消費稅改革將擴大消費稅稅基,增加整體消費稅金額。
比較值得注意的是,在消費稅徵管可控的前提下,將部分在生產或進口環節徵收的現行消費稅品目逐步後移至批發或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改為中央與地方共享稅。增量部分劃撥地方,可直接拓展地方收入來源,補充地方財政收入,引導地方加大營商環境改善力度,也將間接引導地方改善消費環境,推動產業升級和經濟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