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剛生孩子,丈夫就消失了,再見面已是在法院打起離婚官司;如今孩子快5歲了,從未見過父親。近日,西安市未央區法院審理了一起曲折的離婚案,在確認雙方已無和好可能後判決離婚。
丈夫起訴離婚
兩審均駁回訴請
楊女士是一家舞蹈培訓機構的老師,在一次工作交流學習班中,認識了在家族企業當經理的朱先生,兩人逐漸發展成戀人關係。
因為楊女士性格外向,與男性交往較為開放,朱先生時常會心生醋意,多次與她發生爭吵。2013年2月,朱先生提出分手,而此時楊女士發現自己懷孕了。
2013年6月,兩人登記結婚,當年10月,一個小生命降臨,朱先生卻突然不知下落。2016年4月,楊女士收到一份法院傳票,才知道丈夫已經起訴離婚。
楊女士到了法院,表示自孩子出生後,丈夫一直沒有探望過孩子,不同意離婚。朱先生則稱妻子私生活不檢點,與其他男性關係密切,申請做親子鑑定。鑑定結論顯示,孩子與朱先生系親生父子關係,但朱先生仍堅持離婚。
一審法院認為,雙方婚姻處於磨合期,為了能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庭,駁回了離婚的訴訟請求。朱先生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多次進行調解,朱先生堅持離婚請求。2017年5月,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半年後丈夫又起訴
庭審中無人提及孩子
收到終審判決,朱先生便離開了。楊女士也將孩子交給父母照顧,與孩子見面的次數都很少。
去年11月,朱先生又到法院起訴要求離婚,孩子由楊女士撫養。
今年4月,未央區法院開庭審理該案。庭審中,楊女士不同意離婚,但後來又表示,如果丈夫堅持離婚,得賠償她30萬元,同時每月給孩子1萬元撫養費。朱先生不同意,表示孩子撫養費每月最多1500元。一聽這話,楊女士稱,「那孩子給你吧,我每月給你2000元撫養費」……
主審法官發現,雙方圍繞投資及是否給男方父母裝修房屋的事說來說去,對孩子近況隻字不提。
孩子已經快5歲
卻從未見過爸爸
「孩子快5歲了,為什麼從他出生你都沒有探望過?」休庭後,法官問朱先生。朱先生回答:「我為什麼要看,孩子和我有什麼關係?」
法庭審理認為,婚姻以夫妻感情為基礎,朱先生與楊女士確實無法繼續維繫夫妻感情,楊女士僅因為經濟問題不同意離婚,不能得到法院支持。而朱先生自孩子出生後,從未對孩子盡到做父親的責任和義務,未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
因孩子一直與楊女士父母共同生活,為了不改變孩子的生活現狀,最終法院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判決離婚,孩子由楊女士撫養,朱先生支付撫養費。近日,判決已生效。
「不管父母關係發展到什麼地步,孩子是無辜的。」主審法官希望男方可以抽時間看望孩子,女方也能在工作之餘多陪陪孩子,儘量給孩子一個完整的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