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者網 綜合報導】因辱國宣誓而被剝奪香港立法會議員資格的梁國雄,一直對其長發念念不忘,素有「長毛」的綽號。
他因2011年衝擊立法會遞補機制論壇,於2014年被判入獄4周,期間因不滿被懲教署剪髮,在出獄後提出司法覆核,稱只有男囚需剪髮違反《性別歧視條例》。香港高等法院去年1月裁定梁國雄勝訴,不過懲教署方面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4月30日,高等法院裁定懲教署一方勝訴,撤銷原審判決,梁國雄則需要支付懲教署一方的訴訟費。
梁國雄在庭外手持因入獄而被剪短長發的照片 圖自東網
據香港「東網」報導,上訴庭法官在判詞中指出,懲教署規定男囚犯需剪短髮,而女囚犯則無特別規定要剪髮,法官認為不等於男囚犯的待遇較女囚犯差,也不認為當中涉及任何歧視。
判詞舉出多個例子稱男女待遇確有所不同,如男女學生的校服標準及男女裝泳衣等均顯示男女是有不同標準,當中不涉及歧視,正如廁所有男女之分,奧斯卡與英國BAFTA(電影學院獎)也有男女演員獎項。
至於監獄規定方面,判詞指出,懲教署是以傳統或社會一般的基準去規範囚犯的外觀,並非只著眼於髮型,而男女方面也有不同規限,例如男性不可留長髮的同時,女性也不可化妝。
被剪去頭髮的梁國雄 圖自東網
在髮型方面,懲教署是要求男女均需留社會傳統或一般認定的髮型。判詞指出,雖然有個別男士喜愛留長髮,但社會上普遍仍認為男士一般是蓄短髮,懲教署需確保一眾囚犯達到全部人一致,因此才要求男囚犯全剪短髮。法庭認為此規定並沒令男性受到特別不利的對待,因此不構成歧視。
上訴庭最終裁定懲教署勝訴並撤銷原審判決,梁國雄需支付訴訟費,但由於梁獲得法援支助,故法援署需替梁支付部分訴訟費。
面對法院裁決,梁國雄在庭外表示,希望這起案件能打到終審法院。
梁國雄稱,早前通過申請法援來打這場官司,獲得了80多萬元援助,本來原審勝訴可獲發還,但現在懲教署上訴成功,這些錢無法拿回,「希望法援署長能夠繼續支持我打這場官司,否則我就沒錢再打。」
懲教署方面則回應,歡迎法庭的判決,並會依法執行有關政策。
梁國雄「護髮」事件回顧:
2011年9月1日,梁國雄等數十名示威者撞開香港科學館演講廳大門,衝入特區政府舉辦的立法會遞補機制論壇,造成論壇被迫中斷。
2012年3月,梁國雄等人被裁定公眾地方擾亂秩序及刑事毀壞等四項罪名成立,他們其後向高等法院就定罪提出上訴。
2014年6月9日,高等法院裁定,撤銷梁國雄一項在公眾聚集中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定罪,其餘三項定罪則維持原判,梁國雄需即時入獄4周。
2014年9月,梁國雄就其在收押所被剪髮一事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稱只有男囚犯需剪髮的條文違反《性別歧視條例》,要求法庭聲明此舉違反香港基本法,並推翻懲教署的決定。
2017年1月,高等法院裁定梁國雄勝訴,認為懲教署的規則違反基本法,下令其設法糾正。懲教署方面其後上訴。
2018年4月30日,高等法院上訴庭裁定懲教署一方勝訴,撤銷原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