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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輿訊 據泰國頭條新聞援引泰媒報導 曼谷市政府發言人蓬薩貢在4月9日新冠疫情管理中心發布會上表示,曼谷市即將出臺政策禁止所有持許可證的店鋪售酒,規定於4月10日—4月20日執行。
此外原有的便利店、商店、餐館、攤點05:00-24:00的規定營業時間,為了與政府「宵禁政策」相協調,將調整為22:00—04:00內一律關閉。蓬薩貢還表示要在22:00-05:00期間出行的人士可登錄曼谷市政府網站下載表格申請。
另外,清邁府府尹於4月7日籤署下發有關《關閉售賣所有種類酒或含酒精飲料場所》文件通知。
文件內容顯示雖然清邁傳染病委員會一直有下達新冠防控緊急措施,但新冠病毒仍有持續蔓延趨勢。因此,為了提高新冠病毒防控措施等級以使防控更加有效率,同時考慮到人民的感染風險和人民的需求,決定根據佛曆2558年版《傳染病法》第35條,根據2020年3月25日籤署公告的佛曆2548年《緊急狀態官方管理法規》第9條的第2(3)點和第7(1)點下達此公告。
清邁府府尹兼清邁傳染病委員會主席根據清邁傳染病委員會4月6日的會議結果,下令關閉出售(零售和配送)酒類及含酒精飲料的場所或區域。如有違反將根據佛曆2558年版《傳染病法》第52條,處以不超過1年的有期徒刑或不超過10萬泰銖的罰款,或兩者並處。或根據佛曆2548年《緊急狀態官方管理法規》第18條,處以不超過2年的有期徒刑,或不超過4萬泰銖的罰款,或兩者並處。規定於4月10日-4月20日期間執行。
(原標題:曼谷清邁的注意啦!禁酒令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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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泰國頭條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