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衛生系統考試指南】為各位考生提供2020太原引進高層次人才資格覆審通知,資格覆審時間9月12日-9月13日;請各位考生牢記資格覆審時間,不要錯過重要信息
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形勢下的2020年太原市引進高層次專業人才資格覆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時間、地點
2020年9月12日—9月13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資格覆審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附件1。
博士研究生資格覆審、面談時間定於9月7日—9月11日,具體時間、地點電話溝通確定。
二、對象
(一)參加綜合素質測評人員依據測評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崗位計劃引才人數的3倍確定為資格覆審人員。若最後一名成績出現並列,所有並列人員全部進入資格覆審。若參加綜合素質測評人數未達計劃引才人數的3倍,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覆審人員。
(二)博士研究生和未形成崗位競爭的人員。
進入資格覆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博士研究生除外)。
三、需提供的材料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二)參加綜合素質測評人員提供《2020年太原市引進高層次專業人才綜合素質測評準考證》;未參加綜合素質測評人員提供《2020年太原市引進高層次專業人才報名表》。
(三)境內高校畢業生提供研究生階段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就業報到證或《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留學人員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研究生階段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須書面承諾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報名教育系統、衛生系統崗位的境內高校畢業生、本科為境內院校畢業的留學人員,還需提供本科階段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生源地招生考試部門或本科畢業院校招生辦(或檔案館)出具的高考當年本人《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名冊》(即錄檢表)複印件(需加蓋公章);報名教育系統、衛生系統崗位的留學人員,且本科為境外院校畢業的,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本科階段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檔案存放機構2020年7月之後出具的《檔案存放證明》。
(五)崗位有「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要求的,需提供所在黨支部或上級黨組織出具的黨組織關係證明,並註明入黨時間。
(六)崗位有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資格要求的,需提供相關證件。其中,有教師資格要求的,按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門《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執行。服務期滿1年未取得崗位載明的教師資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以上材料屬證件類的驗原件留複印件,屬證明類的留原件。
四、注意事項
(一)參加資格覆審人員須按本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由本人持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參加資格覆審。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覆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進入資格覆審場地須主動出示與報名使用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或《報名表》)、健康碼、行程卡,健康碼不為綠碼或行程卡不為綠色的,均須提供覆審前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無法提供的,不得參加資格覆審。
(三)證件(證明)、材料不全,與報名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等影響資格覆審的,取消引進資格。
(四)資格覆審開始前,若進入資格覆審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覆審,可按綜合素質測評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確定資格覆審人員。資格覆審開始後,按資格覆審合格的實際人數確定參加面談人員,不再遞補。
(五)參加過綜合素質測評的人員,通過資格覆審的由審核單位在《準考證》上加蓋公章。未參加綜合素質測評人員,通過資格覆審的由審核單位在《報名表》上加蓋公章。加蓋公章的準考證或報名表視為面談資格證,請妥善保管。
(六)資格審查貫穿本次引才工作的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崗位要求的,立即取消資格。
(七)請仔細閱讀本公告,提前準備所需材料,並閱讀《疫情防控注意事項》,凡使用虛假信息申領健康碼或行程卡,隱瞞、虛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八)面談及此後各環節工作請及時關注太原人事考試網相關公告。
我們將以最大誠意做好引才後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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