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為躲避監控違法抓拍,竟對車牌進行「易容」。近日,我市高速交警查獲了一名用磁鐵車貼變造號牌的男子,並依法對其進行處罰。
11月18日,記者聯繫到當天現場執勤的河北高速交警秦皇島大隊交警趙小威,他介紹,11月13日晚,由於京哈高速山海關收費站附近車流量較大,為避免大貨車佔用超車道,高速交警進行貨車超車治理工作。
當晚9點多,民警在路上疏導車輛時,發現距山海關收費站1公裡左右,一輛紅色車頭6軸大貨車由西向東駛來,駛近後,交警發現這輛貨車有貓膩。原來貨車車牌號遼K3****中的數字「3」,被換成了數字「7」,被交警一眼識破。
「他想佔用超車道,但又怕監控電子眼抓拍,於是用黃色的字母磁鐵對車牌進行了『易容』。」經交警詢問,貨車司機李某對自己偽造、變造號牌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這名違法司機因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被處以駕駛證一次記滿12分,罰款2000元,拘留15天的處罰。得知這一處罰結果,李某後悔不已,但為時已晚。
據了解在機動車號牌上粘貼數字貼、符號貼或者使用膠粘、塗抹、拼接等方式改變號牌原有漢字、數字、字母,均屬於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使用紙片、光碟、布條等物品遮住機動車號牌,或加裝防撞裝置、備胎等遮擋機動車號牌的行為,被認定為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記12分,罰款200元;未按規定懸掛機動車號牌記12分,罰款200元;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處以5000元以下罰款,並處15日以下拘留。
「希望能夠警醒其他心存僥倖,妄圖遮擋號牌逃避處罰的駕駛員。」高速交警秦皇島大隊辦公室主任張洪帥介紹,目前網絡上銷售的磁鐵車牌的廣告信息比比皆是,但這種利用磁鐵遮擋車牌的行為已經觸犯了交通法律法規,並且一般利用磁鐵對車牌進行「易容」並不能迷惑電子眼和交警眼。
來源:秦皇島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