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高低取決於上班時間長與短,而保安公司籤保安合同,也是按這種方式計算。
上班12小時工資才會高,如果6小時上班時間,工資是12小時的一半,你會選擇做嗎?
我先給你介紹一下,保安公司與受保單位籤合同的一些比例,還有籤合同的一些規則。你自然會明白為什麼?保安會上12小時?
保安公司與用人單位,籤勞動合同都是按6小時計算。接下來我舉個例子,來說明我們為什麼會上12小時?
例子:受保單位需要保安員6名(12小時),而籤合同卻需要12個人的名額。因為12個名額都是按6小時計算,給保安的工資同樣是按6小時計算。
比如:1人6小時2600元1月,12個人×2600元,總計31,200元。這是保安公司與受保單位,籤合同的真實數據。
合同保費2600元6小時 ,就按這個時間和工資找保安。我估計肯定,也沒有多少保安願意去做。
一個月收入2600元,誰也不會去浪費時間,去幹這份工作。
所以按6小時招人,就會出現困難。現在誰打工看得上你2600元,沒有個三五千工資誰也不會幹。
再說保安公司籤合同才籤成2600元,他們開公司的目的就是為了盈利,也不可能用2600元原價請保安。
所以不管是保安公司,還是保安員。都不會願意接受2600元收入或支出。所以雙方都會出現,工資差距的尷尬境地。
保安公司為了方便招人,把上班時間做了調整。把6小時轉變成12小時制,2600元×2等於5400元,保安公司開給保安員的工資,一般在3500~4500元之間。
保安員的工資從2600元,轉變成了3500~4500元之間。明顯提高了自己的工資收入,有許多保安都很樂意接受這種方式。
而保安公司從中也能賺到,700~900元的利潤,並且也不愁招不到保安。對保安公司以後的發展,起到穩定和持續的作用。
我們站在用人單位的角度去看問題 ,請保安公司省去了諸多的麻煩。人力資源上由保安公司承擔,出了問題由保安公司買單。
如果用人單位自己招聘保安,除了正常的工資之外,還要給保安員買五險一金,並且還需要按季節,發放勞保用品。
除了保險和勞保用品之外, 還得給保安員發年終獎,十三薪,按規定還要每個月給保安,安排輪休。
以上種種原因,就是用人單位為什麼請保安公司的主要因素。
用人單位並不是傻子,也不是笨蛋。他們懂得計算成本,也懂得拿工人的工資與保安做對比。
所以他們也不會給保安公司,開太高的工資。開除的工資絕對不會高於他們,自己的員工收入,這就是用人單位的真實想法。
然後我們再聊一聊保安的真實想法。
2600元6小時,任何保安員都不會幹。一般6小時都存在著轉班,想另外去兼職是難上加難。
有很多人願意上6小時,又想在外面兼職。最後因為轉班的問題,讓很多保安員叫苦不迭,到最後都選擇了辭職跳槽。
12小時雖然時間長一點,但是工資能拿3500~4500元,說實在的也算是可以,最少比工廠打工強。
綜上所述,就是對本問題的一個解析和回答。希望能夠對題主,起到幫助的作用。
各位朋友,對於題主所提出的問題。大家有沒有更好的看法和觀點?歡迎大家在評論區一起討論討論。
謝謝大家的閱讀,歡迎大家留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