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稻香村」之爭再起波瀾 法院判決陷入膠著
新華社記者 張晨霖 攝
截然不同的兩份判決讓「稻香村」這個老字號再次引發關注。
10月12日,江蘇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北稻」)侵害了蘇州稻香村食品公司(下稱「蘇稻」)的商標專用權,要求敗訴方北京稻香村立即停止在糕點上使用「稻香村」文字標識,並賠償蘇州稻香村115萬元。
而就在一個月前,北稻在北京起訴蘇稻侵犯商標專用權及不正當競爭,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要求蘇稻停止在其生產銷售的糕點、粽子、月餅等商品上使用「稻香村」文字標識,並賠償北稻經濟損失3000萬元。
蘇稻在蘇州法院贏了,北稻在北京法院贏了。這是怎麼回事?
>> 始於「南店北開」?
「稻香村」這個名字取自《紅樓夢》中「柴門臨水稻花香」,是中國最知名的糕點老字號品牌之一,被譽為「糕點泰鬥,餅藝至尊」。
據公開資料顯示,蘇稻成立於清代乾隆三十八年(公元1773年),而北稻則始於清代光緒二十一年(公元1895年)。業內流傳較廣的說法是,乾隆皇帝下江南時,驚嘆江南美食,讚嘆「食中雋品,美味不可多得」並御題匾額,名揚天下,一大波美食隨後北上,稻香村是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加之清末民初時期,「南店北開」之風日盛,越來越多南方風味的食品鋪在京城及周邊地區興起。與所有的手工技藝一樣,稻香村的傳承也是「師傅帶徒弟」,故稻香村的傳承人眾多。
據史料記載,僅在清末民初,除了北京的稻香春、桂香村,還有明記、何記、森記稻香村,以及保定大慈閣糕點、石家莊稻香村、太原老鄉村等糕點品牌。1912年5月,魯迅先生來到北京,寓居當時的宣武區南半截胡同的紹興會館,這裡離觀音寺稻香村僅有兩三裡路。據《魯迅日記》記載,從1913年到1915年期間,短短兩年多時間,魯迅先生有記載的到北京稻香村購物就有15次。
不僅是魯迅,不少文化名人都是稻香村的鐵桿粉絲。作家冰心就經常到北京稻香村購物。冰心在散文中這樣描述稻香村的招牌點心:有一天,我們同到城裡去看望我父親,我讓他上街去給孩子買「薩其瑪」(一種點心),孩子不會說薩其瑪,一般只說「馬」。還有我要送我父親一件雙絲葛的夾袍面子。他到了「稻香村」點心店和「東升祥」布店,這兩件東西的名字都說不出來。虧得那兩間店鋪的售貨員,和我家都熟,打電話來問。
>> 北稻曾獲得授權使用「稻香村」商標
蘇稻在聲明中稱,蘇州稻香村才是稻香村品牌的真正源頭和創立者,是稻香村品牌的率先使用者,稻香村創始於公元1773年(乾隆三十八年)的蘇州,並於民國時期註冊了「禾」商標。
關於北稻的歷史有兩種說法。按照其官網所述,北稻誕生於光緒年間,公元1895年。當時,南京人郭玉生在北京前門觀音寺創建「稻香村南貨店」,是京城生產經營南味食品的第一家店,後來因多種原因於1926年關張,但稻香村在北京開創的南味食品派系傳承下來,1984年,這個派系的第五代傳人劉振英籌建了北京稻香村。
蘇稻向法院提交的另一種說法是,1984年劉振英創立的北京稻香村和清末民初的北京「稻香村南貨店」沒有任何傳承關係。因為「稻香村南貨店」關張時,劉振英才5歲,不可能在那裡工作,其傳承人、技藝等都不存在傳承關係,完全是一家「新店」。這一點經常被蘇稻用來反駁北稻。
雖然一「村」兩姓,但在2005年之前,兩家稻香村的市場並無太多交叉,蘇稻主要在南方市場,而北稻則深耕北京,兩家相安無事。
「我們最初對名稱起源和品牌沒有那麼狹隘,我們的初衷是把這個牌子做出來!」 蘇稻集團總裁辦公室主任劉志勇對《中國經濟周刊》記者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兩家公司還曾有過一段合作的歲月。為了能在「糕點」類別上使用「稻香村」標識,北稻還從蘇稻獲得過授權——蘇稻分別於2003年及2008年兩次授權北稻使用第352997號商標。
經過努力,兩個「稻香村」確實都「做出來」了。北稻和蘇稻分別於1993年和2006年被認定為「中華老字號」。2013年,蘇稻的「稻香村」商標被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2014年,北稻也獲得了這項認定。
>> 利益之爭
蘇稻方面認為,雙方產生糾紛的根源是其近年來發展迅速,與北稻形成了一定競爭。迫於市場壓力,北稻借用看似合法的智慧財產權訴訟手段,阻撓蘇稻發展。北稻則向《中國經濟周刊》記者表示,蘇稻在2006年左右進入北京市場,幾乎未做品牌宣傳,申請註冊的商標也與北稻越來越接近。尤其是自2013年判決生效兩年後,蘇稻未停止使用扇形「稻香村」商標,且又使用了與北稻商標更近似的無邊框「稻香村」字體商標。
本次訴訟的焦點在「糕點」上。
據蘇稻方面介紹,該公司所持有的兩個註冊商標分別於1983年和1989年獲準註冊,圖案相同,區別在於核准使用範圍上。一個註冊在餅乾上,一個註冊在果子麵包、糕點上,都屬於中國商標第3006群組。而北稻則屬於第1011610號商標,1997年獲準註冊,註冊在餡餅、烘餡餅(義大利式)、餃子、年糕等商品上,分屬中國商標第3007群組,核定使用範圍不包括「糕點」商品。
蘇稻方面認為,北稻在糕點類商品包裝上使用「稻香村」標識,以及在上述包裝所標註的企業名稱中突出使用「稻香村」文字,侵犯了自身的商標專用權。但北稻公司則強調,蘇稻持有的第352997號商標是1989年註冊的,但北稻公司在糕點類商品上使用「稻香村」字樣在蘇稻之前。「北稻公司是老字號北京稻香村的傳承者,其使用『稻香村』的商標標識是對老字號的使用,使用『稻香村』有合法的使用來源。」
在中國品牌研究院食品行業研究員朱丹蓬看來,兩家稻香村都有歷史傳承的相關法律文件,也有一定的論據去支撐自身的說法,但由於地方保護主義的存在,商標問題有不同的鑑定也屬於正常現象。
中華商標協會老字號分會秘書長丁惠敏認為,兩家稻香村近年來衝突不斷,背後是利益之爭。隨著「振興中華老字號」被不斷提及,兩家稻香村在產品創新上不僅注重了傳統文化的傳承,也在不斷提升品質,產品受到歡迎。正因為兩家稻香村經營狀況均良好,才有了訴訟的底氣和資本。
公開資料顯示,蘇稻在全國有9個生產中心,全國近600家專營專賣店,銷售範圍覆蓋全國。該公司總裁辦公室主任劉志勇稱,蘇稻進行了國際商標註冊保護,成立了海外業務部,目前產品已出口到30多個國家和地區,並且於2016年在加拿大溫哥華設立了稻香村專賣店。
蘇稻相關負責人還對記者說,公司從2009年就開始積極開拓線上銷售渠道。根據天貓旗艦店各品牌月餅銷售額排行榜顯示,2017年蘇州稻香村月餅銷售額約1.5億元,位列第一,北京稻香村月餅銷售額為3500萬元,位列第九。到了2018年,蘇稻銷售額上漲至1.9億元,依舊位列第一,北稻月餅銷售額為5700萬元,僅為蘇稻銷量的30%。
相比之下,北稻目前只在北京昌平區有1家工廠,共有270餘家連鎖店, 2014年才首次在天貓、京東開設旗艦店。但公開資料顯示,北稻2015年整年銷售額達到58億元,尤其在北京的聲譽更高。
在更多「吃糕群眾」看來,誰的稻香村並不重要。網友們紛紛表示真要論起「稻香村」三個字的「歸屬權」,「只怕兩家都要給曹雪芹打錢」。
法律專家認為,多年的糾紛,不僅增加了兩家企業的生產成本,還自損形象,極有可能兩敗俱傷。兩家企業不妨冷靜下來好好反思,與其昏天黑地打官司,空耗企業的財力和聲譽,不如平靜地坐下來協商,互惠互利,共同將中華老字號品牌發揚光大。(中國經濟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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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掐架」 南北「稻香村」商標之爭走到線上
臨近中秋,正是月餅的銷售旺季,蘇州「稻香村」與北京「稻香村」再起商標之爭——
十年「掐架」,「稻香村」商標之爭走到線上
臨近中秋,圍繞月餅銷售的競爭,從市場來到了公堂。
9月22日,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就北京稻香村(下稱「北稻」)訴蘇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北京蘇稻食品工業有限公司(下稱「蘇稻」)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作出行為保全裁定:蘇稻立即停止在1號店、蘇寧易購、我買網、京東商城、天貓商城等電商平臺銷售及宣傳帶有「稻香村」扇形標識、「稻香村」標識的糕點等產品。
案件在4天後有了變化。9月26日,蘇稻的代理律師從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拿到了《民事裁定書》,解除了該院在9月22日作出的「停止蘇稻在幾大電商平臺銷售帶有『稻香村』字樣的產品」的裁定,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蘇稻恢復線上銷售了,這避免了禁售給公司、經銷商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9月28日,蘇稻品牌負責人對《工人日報》記者說。
即將到來的中秋佳節正是月餅等點心銷售的旺季,這場南北稻香村曠日持久的商標之爭,也從線下實體店走向了線上電商平臺。
裁定線上「禁售」,4天後解除了
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9月22日作出的裁定認為,蘇稻在蛋糕、糕點、月餅、麵包、餅乾、粽子等商品上的涉案被訴侵權行為,可能造成相關公眾對商品來源的混淆誤認。鑑於目前臨近中秋節及國慶長假,傳統糕點等商品處於銷售旺季,月餅、糕點等被訴侵權商品的銷售量會顯著增加,如不責令蘇稻立即停止涉案行為,將可能會對北稻的市場份額造成嚴重影響,從而使其利益受到大幅減損。
針對此次裁定,蘇稻方面稱已按法定程序進行積極複議,請求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依法撤銷保全裁定,同時向法院提供了 6000萬元反擔保資金。
4天後,根據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的最新裁定,蘇稻恢復線上銷售。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解釋,蘇稻提出的反擔保申請符合民事訴訟法規定,「商標權本身具有財產權的屬性,該案涉及的糾紛應屬於財產糾紛案件。蘇稻提供的擔保金額和解除保全措施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的解除保全的條件」。
記者了解到,蘇稻從2009年開始涉足電商,近幾年電商發展迅速。北京稻香村從2014年首次在天貓、京東開設旗艦店,也聯手百度外賣和京東到家探索老字號糕點零售O2O模式。
據蘇稻相關責任人介紹,目前蘇稻在天貓、京東、1號店等自營平臺連續四年行業內銷售第一,蘇稻在電商渠道的銷售佔比逐年提高,目前已近總銷售量的30%,「如採取行為保全措施,可能對蘇稻造成損失預估超過1億元」。
「老字號」十年之爭淵源何在
「稻香村」商標之爭在北稻、蘇稻兩家企業間已持續多年。財政部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應用經濟學博士後盤和林對《工人日報》記者表示,這是原有地域格局隨著市場的變化而逐漸被打破從而引發的。
蘇州稻香村和北京稻香村同為傳統老字號,蘇稻1773年始於蘇州觀前街,北稻1895年在前門大柵欄觀音寺外大街開店。
1996年,北稻向商標局申請註冊「稻香村」商標。2004年3月,蘇州稻香村食品廠與「稻香村」商標權人河北保定稻香村新亞食品有限公司、北京新亞趣香食品有限公司申請成立蘇州稻香村食品工業有限公司。此時,「稻香村」文字及圖形商標幾經轉讓後,歸到了「蘇州稻香村食品工業有限公司」名下。
2006年,蘇稻向國家商標局申請註冊扇形稻香村商標,商標局予以核准。2008年,蘇稻曾授權北稻在糕點上使用「稻香村」商標。北稻在被許可期間申請註冊了包括糕點類商品的「北京稻香村」商標。
2009年,北稻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議,認為蘇稻申請註冊的扇形商標是刻意模仿自己在先註冊的「稻香村」商標。商評委經複議後認為,蘇稻所申請的註冊商標為類似商品的近似商標,不予核准。
蘇稻不服,官司最後打到了最高法。2014年,最高法經審理後駁回了蘇州稻香村公司的再審申請。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考慮到如果予以註冊異議商標,一方面將會破壞業已穩定的市場共存格局,導致「稻香村」標識之間的混淆或誤認,最終損害消費者的利益;另一方面也不利於蘇稻和北稻劃清彼此商標標識之間的界限,不利於各自企業的發展壯大以及稻香村品牌的進一步提升。
目前蘇稻仍然使用「稻香村」手寫體商標。2015年9月,北稻就蘇稻商標侵權行為向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其停止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
「紅罐」共享了,「稻香村」呢?
兩家「稻香村」並非第一次對簿公堂。
在北稻註冊手寫體「北京稻香村」商標之後,2016年3月底,北稻將蘇稻旗下三個公司以侵害商標權糾紛和不正當競爭為由,起訴至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要求蘇稻變更企業名稱,變更後的企業名稱必須在「稻香村」前面添加「蘇州」二字。
當年4月初,蘇稻表示,蘇稻是「稻香村」字號的創立者,是糕點食品類「稻香村」商標的唯一持有者。
對於蘇稻持有「稻香村」這一商標,北稻方面並不否認。不過,北稻表示,蘇稻持有的「稻香村」商標是圓形的圖案,裡面是由「稻香村」和「DXC」組合成的圖形,與北稻註冊的手寫體「北京稻香村」商標有明顯的區別。因此,蘇稻不得使用手寫體「稻香村」,如要使用,則需加上「蘇州」字樣以示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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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持續數年的加多寶、王老吉「紅罐」涼茶包裝之爭落幕,最終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的「共享」紅罐包裝結局。蘇稻方面也表示,希望雙方能夠攜手發展稻香村這個品牌,做強中華老字號。但蘇稻副總經理楊國印告訴記者,對於蘇稻來說,要在「稻香村」前面加注「蘇州」字樣,「把一個全國品牌變為地方品牌是難以接受的」。
目前,該案法院還沒有作出裁判。盤和林指出,商標爭議越拖對企業的傷害越大。因此,他認為,司法途徑是解決商標爭議的最好的道路。「如果通過司法裁判的話,短期來看,可能有一方會在市場上受傷。但從長遠來看,這有助於企業更加重視商標,重視商標這一無形資產的產權界定。」( 楊召奎 趙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