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捕(圖源:香港「東網」)
香港警方8月10日拘捕壹傳媒創始人黎智英。身為「叛國亂港四人幫」首惡,作惡多端的黎智英此前已多次被捕,但以違反香港國安法的罪名是第一次。
這件事標誌性地說明,香港國安法正得到有力執行,反中亂港分子「有恃無恐」的日子一去不復返了。
與黎智英同時被拘捕的共有10人,包括黎的兩個兒子、壹傳媒4名高層和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等。
香港警方國安處聯同逾200名機動部隊警員,封鎖壹傳媒大樓搜查6小時,共檢走25箱證物。
警方從壹傳媒總部帶走大批物證。圖源:點新聞
據香港警方通報,黎智英及其次子黎耀恩、壹傳媒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前「學民思潮」成員李宗澤6人,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中第二十九條中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名;黎智英還涉嫌涉嫌串謀欺詐罪、發表煽動文字罪等。
黎智英的反中亂港罪行罄竹難書。他是美國在港最主要的「代理人」,是給反中亂港勢力輸送「黑金」的中轉站,是煽動「佔中」「反修例」非法活動的「幕後操盤手」。
黎多番赴美勾結外國勢力,鼓動和參與非法集會,操弄立法會選舉,旗下媒體不斷造謠生事、製造社會對立、毒害年輕人思想。為禍之烈,遺毒之深,香港可說無出其右者。
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猖狂慣了的黎智英不知收手,繼續頂風作案。據香港媒體報導,黎智英7月以來至少幹犯「七宗罪」:
宣揚煽動反政府非法遊行,對抗國安法出臺;為美國刺探駐港國安公署情報;操控香港立法會選舉、企圖操控下一屆立法會癱瘓政府運作等。
香港警方也透露,「有關傳媒」的高層利用在外國的帳戶從財政上支持一個團夥,該團夥一直宣傳和並鼓勵港人參與要求外國制裁和封鎖香港的行動,在香港國安法實施之後,該團夥仍在積極運作。
現年72歲的黎智英此前有5宗刑事案件在身,共面對7項控罪,包括「刑事恐嚇」、「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等。
黎智英近期曾先後3次申請離境赴美,均被法官拒絕,要求其在保釋期間一直留在香港。
在香港國安法公布實施前後,一些亂港分子紛紛「跳船」。
比如「港獨」組織「香港眾志」聲稱「解散」,其成員黃之峰、羅冠聰、周庭等人宣布「退出」,「叛國亂港四人幫」中的李柱銘突然變臉稱「港獨」極其危險,陳方安生稱「退出政壇」,等等。
這些人顯然意識到情況不妙,企圖斷尾求生。但作惡累累者「放下屠刀」就「立地成佛」的好事,在現實中恐怕不存在,屠刀不是說放就能放下,泥足深陷者早已不可自拔。
國安法本來不溯及既往,有些人卻硬是不收手。
如「香港眾志」解散時仍揚言「化整為零投入抗爭」;周庭7月份參與反對派組織的所謂「立法會初選」,為多名反中亂港分子站臺宣傳,此次被捕直接原因則是涉黎智英案;黃之鋒7月參選時把「國際遊說」、「國際戰線」作為政綱,並未放棄「民主自決」的「港獨」主張。
黎智英被捕後,黃之鋒也坐不住了,一早在社交媒體發文向「手足」「報平安」。有香港網友留言:「下一個就是你。」有「黃絲」則哀嘆:「蘋果被抄家,我們輸了!」
在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前的20多年間,尤其是近六七年,香港一直處於極不正常的狀態:
勾結外部勢力反中亂港者有恃無恐,咄咄逼人;掌握傳媒機器的反對勢力打著「民主、自由、人權」旗號指鹿為馬,顛倒黑白;特區政府和警隊執法時小心翼翼,動輒得咎,警察和家人竟成了弱勢群體和被霸凌對象;
基本法23條立法被妖魔化,始終無法訂立,而香港現行法律中一些源於回歸之前、本來可以用於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也長期「休眠」。
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是一個分水嶺,標誌著香港在國安方面「不設防」而犯罪分子長期逍遙法外的異常狀態將終結。黎智英被捕則是標誌性事件,意味著這部撥亂反正的法律已得到有力執行,香港國安法明文規定的四類犯罪分子等來了自己的報應。
香港警方此次行動表現出更勝以往的果決和底氣:出動200人突入壹傳媒大樓,搜出25箱證物,事後對所謂「損害新聞自由」的指控予以義正辭嚴的駁斥。
香港國安法不僅僅提供了法律保障,也大大提升了愛國愛港者的士氣,給了特區政府和警方守護法治更大的勇氣,也讓反對勢力以「民主自由」為幌子的種種歪理邪說顯得蒼白可笑。
有香港媒體評論,拘捕黎智英,顯示無論任何人或有任何背景,只要膽敢危害國家安全、損害國家和香港利益,都逃不過依法懲處。警方的執法行動展現了制定、實施香港國安法的重大現實意義,將對反中亂港勢力形成巨大震懾。「正義或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
香港國安法是香港由亂入治的契機。嚴守法治,香港才有出路。
「佔中」和「修例風波」中,一些犯罪分子被警察抓捕後卻被法官輕判,如今,「黎智英」們還會有這樣的僥倖嗎?島叔相信,有香港國安法打底,香港的法治必將重回正軌。只要犯罪事證確鑿,「黎智英」們必會得到嚴懲。
文/黑白自在
編輯/雲中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