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獲取補助的基本情況 新華聯文化旅遊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 2019 年 11 月 20 日收到由蕪湖市鳩江區財政局國庫支付中心帳戶撥付的產業引導資金補貼人民 幣 990 萬元。2019 年 10 月 11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0 日期間,公司累計從蕪湖市鳩江區財政局獲得同類補貼人民幣 10,350 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二、補助的類型及其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1、補助的類型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 16 號—政府補助》的規定,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 是指企業取得的、用於購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長期資產的政府補助;與收益相關 的政府補助,是指除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之外的政府補助。公司上述政府補助 確認為與收益相關。
2、補助的確認和計量 該款項性質為產業引導資金,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 16 號—政府補助》的 規定,該政府補助與收益相關且不具有可持續性,公司將上述合計 10,350 萬元 政府補助確認為營業外收入,計入當期損益。
3、補助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獲得的政府補助預計將會增加公司本年度稅前利潤 10,350 萬元。
4、風險提示和其他說明 本次獲得政府補助的具體會計處理以會計師事務所年度審計確認後的結果 為準。公司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政府部門要求,合理合規使用政府補助資金, 實現政府補助資金的高效利用。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三、備查文件
1、收款憑證;
2、有關補助的政府批文。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