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放棄版權」
《豬之歌》的原創人「豬」先生(朋友對他的愛稱,他自己認可的對外稱呼)告訴本報記者,這是他唯一的一次接受採訪,他也希望這是他最後一次接受採訪,他接受採訪是被他的那幫朋友「逼」的,因為寫了這首歌,他已經被朋友們「逼」的無路可逃了。
「很多朋友看到香香在用《豬之歌》出版專輯之後,不停的打電話叫他去要回有關的版權費用」,「豬」先生告訴記者,他一直就不為所動,當時寫歌的目的就不是為了賺錢和出名,所以他不願意為了錢去和人打官司,這種官司一打的話他肯定會出名。出名對他來說是根本不會有一點好處的。話說回來,他認為不去要這個錢的還有一個原因就是自己不缺錢花。
「豬」先生說,他現在在一個事業單位,有一份很好的工作,有一個非常漂亮的女朋友,自己父母都是幹部,沒有比他現在所擁有的日子更幸福了,他很知足。不想因為這首歌的事情,給自己的家庭帶來什麼影響。
他接受本報記者的採訪目的只有一個,他想放棄《豬之歌》的版權。朋友們叫他去要回這歌的版權費是為他好,但他不想和這首歌以後有瓜葛。他說他知道媒體記者的能量,如果他不出來說
話,總有一天有人會找到他。他希望喜歡這首歌的朋友都可以拿去唱,無論是誰,包括現在已經出專輯的香香。對於香香用豬之歌這個名字來出專輯,「豬」先生說,他很早以前就在網絡上聽過香香唱的《豬之歌》,他認為香香唱的比他好聽多了,香香能從網絡歌手走到這一步很不容易。而有人能把自己的歌唱的那麼好聽,他不會去追究,相反他還非常感謝香香為傳播這首歌曲盡了一份力量。
對與和《豬之歌》齊名的《老鼠愛大米》以及網絡歌手楊臣剛,「豬」先生說他不方便做評論,每個人對每件事情在不同的時期都會有不同想法的。
緣於校園愛情故事
「寫這首歌,當時是緣於一個校園裡的美麗愛情故事」,「豬」先生的朋友這麼告訴記者。這首歌的女主角「雨」(朋友對她的愛稱)經常把用豬來稱呼「豬」先生,以至於到現在大家還這麼稱呼他為「豬」。
校園裡的浪漫經常會無意中給青春年少的才子佳人們製造一些青春的遺憾。「雨」在那所南方很有名的大學裡,是屬於「校花」級別的美女,而「豬」先生海拔差不多1.90的個子和英俊的相貌也是校園中出類拔萃的人物。他們兩個人同時出現的時候,沒有人會懷疑自己的眼睛。在老師和同學的默許下所演繹的經典愛情《豬之歌》,於是就這樣寫成了《豬之歌》。
2003年寫這首歌的時候,「豬」先生幾乎就是一氣呵成的,也沒有經過什麼修改。寫成這首歌以後,「豬」先生操著那把破吉他就唱開了,作曲則完全是在另一同學和「雨」的打鬧之中完成的。
「豬」先生說,那時候的大學生活很無聊,每天除了那點很少的課之外就是同學們成群結隊的去上網,加上他們所學專業和網絡也有很大的關係,平時上網去搜索一些網絡歌曲聽聽,再就是集體去「轟炸『一下哪個論壇什麼的。也就是在這段時間裡,在這種環境下,「豬」先生看到了很多搞笑的關於豬的帖子。很自然的《豬之歌》就這麼出爐了。
當時還鬧了個笑話,「豬」先生把這首歌寫好後,錄下來發給他姐姐聽的時候,貪睡的姐姐還以為豬是寫這個歌來「罵」姐姐的呢。
畢業以後,因為很多的外在原因,那份很美的校園戀愛也就結束了。很快「豬」先生就有了現在的女朋友,但現在的女朋友到目前,還不知道這首她也很喜歡聽的歌就是「豬」寫的。
「豬」先生看著這些個因為網絡歌曲,官司一個接著一個的打,而娛樂記者們的窮追猛打大有追不出結果,絕不罷手的意思,他感到後怕。他想通過接受本報記者的這次採訪,告訴喜歡《豬之歌》的朋友們,儘管拿去用,不必要付什麼費用。
「豬」先生還告訴記者,等他就此事的相關適宜諮詢完律師後,如果有必要的話,他會通過律師發一個正式的關於放棄版權的一個申明。他還說,在這之前,他從來沒有收到過關於這首歌的一分錢,也從來沒有人為了這首歌來找過他,當然也沒有把這首歌的版權出售過。
《豬之歌》商標價格5000萬
2005年除了這些歌手的官司之外,還能讓大家猛炒一陣子的就是關於這些網絡歌曲的商標被惡意註冊。並且哪一行都沒有眼下的杭州商標市場來得火熱。
一批具有時尚文化性質的商標以2000元被註冊後,一夜間就能叫賣上百萬元,甚至幾千萬元。新注商標的交易情況令人瞠目結舌。
據記者了解,目前,在溫州、台州,商標投資者已逾千人,杭州的商標投資者也達到500人左右。在杭州一家商標註冊事務所裡,許多投資者把自己搶註的商標在網上掛牌銷售。社會上流行什麼,不管是影片,還是時尚廣告詞、流行語,他們都會在很短的時間內把這些搶註成商標並高價賣出。「無間道」成了防盜門商標;「十面埋伏」成了冰箱商標;「天下無賊」成了殺蟲劑商標;「功夫」成了油漆商標。歌曲「老鼠愛大米」被註冊為商標後,價格一路飆升,春節前才叫賣3000萬元。
浙江一位姓陳的商人得知飛樂唱片搶註了「豬之歌」商標後,立即致電飛樂唱片,表示願意出高價100萬元買下「豬之歌」的商標,但飛樂唱片當仁不讓,表示對方再出更高的價錢也不為所動。隨後,一位姓洪的浙江商人又通過熟人向飛樂唱片打聽「豬之歌」商標的轉讓情況,並表示願意出更高的價錢得到「豬之歌」,幾番交涉之後,這位姓洪的商人無功而回,他私下向那位牽線搭橋的熟人表示,他有信心把「豬之歌」 商標炒至5000萬元。
當本報記者把《豬之歌》已經被人註冊成商標,並被叫價到5000萬的消息告訴「豬」先生時,他說他看到了報導,對此事他不做評論。 記者 曹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