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函,這三個字,大多數朋友不會陌生,有的朋友可能還收到過。尤其是網貸逾期的人,更是會經常收到貸款公司寄來的律師函。
有一位女孩在收到貸款公司寄來的律師函之後,竟然選擇了輕生。但是,她不知道的是,她所收到的律師函並非一份真正的律師函。
她的際遇令人痛惜。但是,不可否認的是,律師函,在有些時候,確實會成為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所以,我們要正確認識律師函,無論收到誰寄過來的律師函,都要保持冷靜,以便對律師函作出正確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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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判斷什麼呢?
主要有三點:一是判斷律師函形式的真假;二是判斷律師函內容的真假;三是判斷律師函的效力。
判斷之前,我們先對律師函做一個定義:律師函,是律師事務所接受當事人的委託後,指派律師書寫成文,以律師事務所名義發出的具有信件性質的法律文書。
我們所有的判斷,都可以基於這個定義進行。
一、關於律師函形式的真假
1.律師函上一定會有律師事務所的印章。
2.管理嚴格的律師事務所,還會要求書寫律師函的律師署名,即XXX律師
所以,沒有加蓋律所印章,或者寫上法務XXX的律師函,極有可能就不是真正的律師函,函件裡面的內容,水分會很大,更要小心鑑別。
毫不客氣地說,即便是真正的律師函,函件裡的內容也有很多值得商榷之處。
二、關於律師函的內容
律師函中的內容邏輯一般是:
先說明因為什麼糾紛,接受了誰的委託,才出具了律師函;再說明糾紛的大致經過;第三說明接收律師函的你,可能面對的責任、後果,並要求你作出一定的行為,比如限期履行等,還會附上即將要採取的行動,比如起訴、仲裁、報案等。最後,會留下聯繫方式,蓋章,署名。
這裡面重點要判斷的是第三。因為其他部分不太可能會出現胡說八道的情況。
有很多人把律師函稱為「合法的恐嚇信」,而「恐嚇」之意,在第三部分會體現的淋漓盡致。
律師會從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進行論證,有的還會列明各種法條,反正,讀下來會讓你有一種天要塌下來的感覺。
客觀地說,這面有一些誇大的成分的,說是危言聳聽也不為過。
所以,我們需要判斷,判斷這些結果會不會發生,這些責任該不該承擔。
最好的判斷方式就是,找到對應的法條,通過檢索案例、法院判決、司法觀點去印證律師函中話的真偽。如果不想費勁,可以找專業人士諮詢,協助你進行判斷。
我想,畢竟是為了解決自己的問題,花費一些時間、精力或金錢應該是可以接受的吧。
有人會說,律師函裡會提到要起訴、報案什麼的,留的時間會有那麼充分嗎?可以等到我作出判斷嗎?
這就是我們接下來要說的判斷律師函的效力。
三、判斷律師函的效力
幾乎所有的律師函末尾都會寫上類似於這樣的話「如貴方不履行的,我方將通過訴訟、仲裁、報案的方式追究貴方責任。」
我可以告訴的是,這是一句套話。因為解決糾紛的法律途徑大致也就這麼幾種。不通過這些途徑,難不成要去你家打罵搶砸嗎?
即便是當事人要求,律師也會拒絕的——我是律師,不是黑社會!
並且,報案未必就會立案;訴訟、仲裁,未必就會受理。即便立案了、受理了,司法機關、仲裁機構也得進行調查、審理,也得給你辯解的機會,畢竟「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在絕大多數時候並不只是說說而已。
有的函裡還會提到類似於強制執行、逮捕、拘留的措施,這就是扯淡了。除了公安局、檢察院、監察委、法院,其他任何人、任何機關都無權作出這樣的決定,執行這樣的措施。並且,這些措施的啟動是有嚴格的程序的。
你發份律師函就能拘留我,反了你了!
律師們是深知這一點的,所以,專業、老成的律師是不會寫出這樣的話的。
說到這,你或許已經發現了,律師函只是一封信,一封擺事實、講道理的信,只不過適當地會渲染一下緊張的氣氛,並不具備強制力。對於律師函裡提到的,你可以認可,也可以不認可;你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
但是,無論如何,建議你都要冷靜,作出正確的判斷;要重視,不要嗤之以鼻。
如果你內心夠強大,甚至可以和發函的律師事務所聯繫一下。如果律所做的有不妥之處,你也是可以反擊的。你能給我寫信,我為什麼就不能給你寫信呢!
我提倡的是,就是論事,冷靜對待,不要意氣用事,以最小的成本換取最大的利益。
不知朋友們是否贊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