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女子為在朋友圈賣「三無」減肥藥,檢出有毒有害成分獲刑7個月)
不運動不節食,又能快速減肥成功,這是很多想減肥者夢寐以求的事。有人看到了商機充分利用網際網路,在微信朋友圈裡賣起減肥藥。
然而,朋友圈裡的減肥藥真的都靠譜嗎?本期商戒將為你講述一例朋友圈賣減肥藥,把自己賣進冰冷鐵窗的故事。
故事中,賣減肥藥的朱麗(化名)乃一公司員工,因在微信朋友圈裡賣的減肥膠囊中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經墊江檢察院提起公訴後,近日被墊江法院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刑七個月,並處罰金。
女財務搞副業朋友圈賣減肥藥
今年26歲的朱麗,在墊江一家公司幹財務。為了把自己的身材變得更苗條,2016年3月至2018年5月,她曾在網上購買減肥膠囊和粉紅色藥丸,自己食用後認為減肥效果不錯,便在微信朋友圈進行宣傳銷售,這也讓她除了原有的工作收入外,通過做微商搞「副業」,多點收入。
為此,朱麗在自己的朋友圈稱,這種減肥藥純天然、無副作用,讓人不運動、不節食、無痛苦就能減肥逆襲。朱麗還在朋友圈裡號稱,吃一顆這樣的減肥藥就能瘦一斤。
減肥藥吃得人口乾沒精神
為了將宣傳做得逼真,朱麗還發布了真人減肥成功照片,成功吸引了很多朋友圈裡想減肥的好友。
期間,她將減肥膠囊15粒和粉紅色藥丸10顆分裝為一袋,以315元或350元的價格銷售。從去年5月起,朱麗通過網上又以每粒2.5元的價格,購買了「三無」減肥膠囊約1200粒,進行分裝後,繼續通過朋友圈宣傳,以每袋400元的價格進行銷售。
據辦理該案的墊江檢察院檢察官透露,他們在辦案中了解到,有很多人吃了該減肥膠囊後常常覺得口乾、沒有食慾、心跳加快、人沒有精神。
有買家還專門問過朱麗,減肥藥裡是否含有「西布曲明」這種成分。朱麗也通過上家了解到,減肥藥裡面確實含有這種成份,她卻依舊繼續在朋友圈裡宣傳銷售這種減肥藥。
藥裡檢出有毒有害成分 女子被判刑
2018年7月,朱麗在其家中被民警抓獲,現場查獲減肥膠囊809粒。經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檢驗,查獲的減肥膠囊中檢測出「西布曲明」有毒有害成分。
今年1月,墊江檢察院對朱麗提起公訴。同時,墊江檢察院還提出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法庭上,朱麗表示對檢方指控的事實、罪名都沒有異議,並自願認罪。
法院審理認為,朱麗明知減肥膠囊中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而予以銷售,其行為已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朱麗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侵害不特定消費者合法權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依法應承擔侵權責任。
為此,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朱麗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對公安機關已扣押的膠囊、塑膠袋、藥盒予以沒收;朱麗於判決生效後30日內,通過國家級新聞媒體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並警示聲明產品的危害。
聞者足戒>>
朋友圈裡賣假藥讓你圈裡沒「朋友」
不知何時起,微信朋友圈多了項功能,向朋友推銷產品。重慶工商大學社會與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王成榮認為,微商的出現時由於移動網際網路與移動終端的飛速發展,另一方面也體現了 微商和其消費者一開始的信任機制。正因為朋友信任,身邊的一些跟創業、銷售完全不搭邊的人,開始在朋友圈銷售各種產品,從化妝品到嬰兒奶粉,從手機到奢侈品,從減肥針到減肥藥, 從國內到海外代購,無奇不有,形成一種獨特的現象。
據了解,目前代理分銷是微商最流行的一種模式,很多微商已逐漸從商家到消費者的模式發展為層層代理模式,即通過品牌商找一級總代理,由一級總代理往下層層發展代理商銷售產品 。低門檻、零成本、高回報,促使這種微商在朋友圈大量湧現、野蠻生長。
「由於缺乏監管,導致了微商圈內魚龍混雜,暴露出各種各樣的問題,產品質量參差不齊,一些微商為了追求高額利潤,『鋌而走險』賣起了假冒偽劣產品,甚至是有毒有害產品。」王 成榮說,以本案為例,朱麗明知所售減肥藥含有有毒有害成分,但是她的眼裡沒有朋友情誼,只有高額利潤。
?王成榮認為,做生意最講究的是誠信,一些微商為了達到宣傳效果,甚至將一些虛假的文字和圖片放在朋友圈裡,起到誤導消費者的效果。如賣減肥藥的微商,盜用別人減肥成功的照片 放在朋友圈裡,讓消費者誤以為是減肥藥的功效,從而產生購買的欲望。
「如果靠連哄帶騙,即使能一時取得成功,但也是一錘子買賣,生意做不長久。」王成榮表示,特別是在朋友圈裡賣產品的微商,靠的是朋友之間的信任,如果朋友因為買了產品而上當 受騙,信任的基礎喪失,久而久之,當你圈裡再也沒有「朋友」時,生意失敗也就離你不遠了。
王成榮說,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賣假貨、傷害他人必將被追責。根據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電商法》規定,今後微商、代購也需要登記和納稅,朋友圈賣貨也被納入監管,今後如果 在朋友圈裡無證售賣假冒偽劣產品,必將受到主管部門的處罰。如果賣有毒有害的產品,還需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為了追求利潤而遭受刑罰,這樣的生意得不償失。
針對微商涉及的案件,王成榮提醒,做微商要做到依法經營,同樣要講究誠信,要認真選好商品,不能利字當頭罔顧法律。而消費者在通過微信購買商品時,要多個心眼多份謹慎,尤 其對於藥物、食品、化妝品之類的產品不要大意,也別冒險嘗試。就拿假減肥藥來說,之前國內多次曝出消費者服用「三無」減肥藥後引發病危甚至猝死的案例,不乏血的教訓,應引起消費 者警惕。
除了消費者自身應該警惕之外,王成榮還認為,行業自律和市場監管更為重要。他建議,有關主管部門加大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有毒有害產品的打擊力度,強化司法機關與市場監管、網監等部門的配合,健全行刑銜接機制和資源共享平臺,有效排查利用網絡途徑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
提醒>>
不合規經營食品後果很嚴重
生產、銷售「三無」藥品、食品,會承擔怎樣的後果?重慶妙珠律師事務所倪世鈞介紹,我國《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保證食品安全,並對其生產經營食品的安全負責。食品安全,該法定義為是指食品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依我國現行法律制度,生產經營非安全食品,或產生以下法律後果:
1、可予十倍懲罰性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也就是說,消費者除了獲得前述懲罰性賠償以外,還可以另外就其損失獲得賠償。
2、可處十萬元以上貨值三十倍以下的罰款。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的, 「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十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並可以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3、可判處刑期。根據我國《刑法》第144條及有關司法解釋規定,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4、可被公益訴訟。按照有關公益訴訟的司法解釋,「人民檢察院對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犯罪行為提起刑事公訴時,可以向人民法院一併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由人民法院同一審判組織審理」。
換言之,對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犯罪行為,即使受害人一時難以確定並提出索賠請求,檢察機關也可提起公益訴訟,主張賠償。
專家建議>>
減肥一定要找醫生對症減
體重減得太快,甚至減到營養不良都不可取
能夠擁有、並保持苗條的身材和健康的身體是眾多肥胖人士夢寐以求的事。然而,哪些情況可減肥,應該如何減肥?專注減肥、養生的原重慶新橋醫院疼痛養生專家毛希剛副主任醫師稱,真正的肥胖症患者、糖尿病、心血管疾病患者需進行減肥治療,但是減肥時一定要找醫生查出肥胖病因,對症合理減肥。如果是想保持好的身材、健康的身體則需要良好的生活方式,合理的膳食結構,適度適合的運動。
毛希剛介紹,美國專家論證肥胖是癌症的首要原因!肥胖是百病之源!大部分胖子,都有一個愛吃甜食的習慣。要減肥,就儘量不要吃甜食。證據表明,糖尿病患者如果能夠讓體重恢復正常,大多可以停掉降糖藥!毛希剛副主任醫師建議進食的原則是「餓了吃,根據自己的愛好選擇喜歡的食物,感覺到飽感的時候馬上停止進食,這一點非常重要。」
毛希剛說,很多人肥胖的部位主要在屁股和腹部,這樣的人有一個共同的特點,要麼長期從事案牘工作,要麼不愛活動。長時間坐在辦公桌前、電腦前、電視前,多餘的熱量消耗不掉,就轉化成脂肪沉積在腹部和臀部了。所以要想減肥,必須改掉不愛運動的生活方式,要增加運動量,消耗多餘的熱量。同時,再配合曬太陽半小時,還可預防骨質疏鬆。
「管理好體重是一種態度和能力,肥胖多病亞健康者更應該關注。」毛希剛介紹,如果真正需要減肥,最好去正規的醫療結構,找到專業的醫生,找到肥胖的真正原因,對症減肥,特別是中醫經絡穴位治療,比如埋線減肥;而且體重的下降不能一蹴而就,三個月左右達到理想體重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