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原本只是一個糧庫工人,在其兄梁曉東的多方「運作」下,他從外地調入長春。1994年,梁旭東等受人之託製造了一起重大血案。省、市領導多次批示查清此案,嚴懲兇手。然而,負責查處此案的長春市某區公安分局,卻以一般治安案件處理,使這些兇殘的暴徒得以逍遙法外。
梁旭東由此聲名大振,逐漸在長春市形成一股勢力,組成黑社會性質組織。1995年10月,梁旭東憑藉哥哥梁曉東多方「溝通」得來的領導「關照」,弄到假文憑,以「長春生物製品所保衛科長」身份辦了聘用幹部手續,並通過關係調入長春市公安局,成為一名公安民警。
梁旭東曾說:「我在社會上混得明白,是因為我有三把刀:第一把刀,我是警察,誰敢不怕我;第二把刀,我是黑社會,誰敢不服我;第三把刀,我有關係網,上面有人罩著我,誰能把我咋樣?」曾是黑社會頭子的梁旭東混入公安隊伍,在合法外衣的掩蓋下,究竟幹了些什麼勾當呢?
五星級大酒店常年包房,出出進進有名車代步,從頭到腳一身名牌,這就是民警梁旭東的作派。民警的工資絕對不足以支撐他的龐大花銷,梁旭東另有生財之道.「團結一心,向社會弄錢」,是梁領導團夥的行動宗旨。披上警察的外衣後,梁旭東的來錢之道只多不少。
1996年7月,他以合夥做生意為由,從鑫鵬貿易公司騙出房照作貸款抵押,到曙光城市信用社申請貸款180萬元。因手續不符合規定,遭到該信用社信貸科女科長朱××的拒絕。梁為此懷恨在心,指派於永紅、王偉對朱進行跟蹤,伺機將朱的腿打折。
幾天過去了,幾個人一直未找到機會下手。梁旭東十分惱怒,他把手下人召集到一起開會,向他們通報了近日長春市發生的幾起暴力案件情況,然後訓斥手下:「你看人家幹得多利索,你們連這點事都幹不成嗎?」
7月30日6時40分,守候在朱家附近的曹東彬等3人發現朱××晨練回家,曹東彬掄起事先準備好的鐵棒,朝已年過半百的朱右腿打去。朱被打傷後不能上班,貸款的障礙被掃除了。180萬元貸款批下來,梁旭東提走160萬元,給鑫鵬公司留下一臺子彈頭車,頂60萬元。隨後不久,此車又被他的同夥張洪巖賣掉。第二年,鑫鵬公司歸還銀行本息,共損失200萬元。
從1997年7月開始,梁旭東還指使手下在香格裡拉大酒店仙樂都夜總會負責管理三陪小姐。小姐每出臺一次,上繳款低則300元,高至600元。20多位三陪小姐,每天帶給梁的收益少則二三千元,多則六七千元。通過聚斂不義之財,梁旭東團夥積累的總資產多達2000萬元以上。
在外人眼裡,梁旭東的手下都有正當職業,都是吉林省吉利亞飲食娛樂有限責任公司的員工,梁任董事長,下面有四五個企業。對內則都以兄弟相稱。
梁旭東為他們制定了嚴格的「家法」:下級有事必須請示報告,對「組織」要絕對忠誠,不許中途退出。如違「家法」,輕則剁掉手指,重則打折腿。在執行「家法」方面,梁旭東確實「不分遠近親疏,一視同仁」。
梁旭東的心腹打手王偉與夜總會的一個女服務員談戀愛,為表示忠心,酒後用刀將自己右腿扎了一刀。幾天後於永紅問他這一刀是怎麼回事,王信口說與人打架扎的。於說:「你敢撒謊,看東哥怎麼收拾你!」
自知犯了家法難以逃脫處罰的王偉,自己用刀將左手小指剁掉一節,隨即出逃了一段時間。當王偉返回後,於永紅、杜德偉等向梁旭東請示該如何處置,梁指示:「按『家法』剁掉手指!」
在聖羅蘭夜總會一間包房裡,在慘叫聲中,一個同夥用錘子將王已斷掉一節的左手小指砸碎。之後於永紅、杜德偉等人陪王偉去醫院處置,並將執行家法情況用手機向梁旭東作了匯報。
梁大怒:「你們誑我玩呢,執行家法不能糊弄!」說完把手機掛斷。於、杜二人趕緊返回處置室,拽起尚未縫合完畢的王偉回到聖羅蘭夜總會。在同一包房內,杜德偉再一次摁住王偉的右手,用刀將王的右手無名指貼根剁掉,王當即昏死過去。
與此同時,偌大的香格裡拉大飯店深水泳池中,只有梁旭東一人在暢遊。兩名保鏢和一名小姐侍立池畔,分別用託盤捧著梁旭東的手槍和手機。
於、杜用餐巾包著剁掉的手指,拿給梁旭東看。看了一眼血淋淋的手指,梁滿意地笑了,「泡在酒裡,放我桌子上!」然後一個猛子潛出十幾米……以後每次開會,梁旭東都把泡在酒瓶裡的斷指擺到桌子上,以示警戒。
孫殿亮是梁旭東的德惠老鄉,加入梁的團夥時間較早,兩人關係甚密。但梁旭東結識於永紅、杜德偉等人後,對孫漸漸泠落。
1997年夏,梁旭東聽說孫殿亮向社會上的人散布「東哥現在腰杆兒硬了,不把咱亮子放在眼裡了……」便指使杜德偉、趙輝、王偉、劉剛等人對孫實施家法。
杜德偉將孫殿亮傳至聖羅蘭夜總會,一進屋就說:「你太不懂規矩了,咋在外邊講究東哥呢?」說完,王偉上前按倒孫殿亮,並用雙膝夾住孫的腦袋,杜德偉等人則用事先準備好的鎬把輪番猛打孫的大腿,直至將其左腿打折。半年前王偉還是「家法」的受害者,如今卻成了「家法」的執行者。
梁旭東的三重身份著實讓他威風:對普通人來說,他是長春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刑警大隊的偵察員;對吉林省吉利亞飲食娛樂有限責任公司的員工來說,他是董事長;對黑社會的兄弟來說,他是百十來號人的「家長」。以致社會上有這樣的傳言:「無論是黑道還是白道擺不平的事,找東哥準沒問題!」可梁旭東還是不滿意。
同一座山上還有另外一隻老虎。這隻「老虎」叫於永慶,綽號大慶,領導著長春另一夥「黑勢力」。梁旭東想幹掉於永慶,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在於永慶結婚的第二天,梁便派人暗殺他,但未得逞。隨後又指派杜德偉、王大江等人出馬,也未得逞。
1998年1月29日傍晚,正在香格裡拉大酒店包房內休息的梁旭東,接到王大江的報告:「東哥,大慶的車也在這兒!」「幹了他!」梁告訴杜德偉和王大江。
王、杜先去吉利亞公司下屬的「吉利亞汽車修配廠」取槍枝,然後帶上面具,駕駛已換上作廢牌照的捷達車,尾隨於永慶至紅旗街附近的中灣夜總會。
於永慶下了車,正欲鎖車時,杜德偉手持七連發獵槍,對準於永慶的頭部和胸部連扣6下扳機,於永慶應聲倒地。王大江又用槍對準其眉心打了兩槍。作案後,梁旭東親自「改裝」槍枝,以防備公安機關檢驗,並指令手下將作案時掛的作廢車牌扔棄。
事後,梁旭東在法庭上解釋自己「身為警察卻知情不報」的行為時,還振振有辭:他們都是我的線人,靠他們破了不少案件。我想給他們一個將功抵罪的機會。以後我還想多上報紙呢!」
據知情者透露,他被捕前半個月,當地媒體上還有過關於他破案的大篇幅報導。年僅31歲的梁旭東就這樣坐上了長春「黑社會老大」的頭把交椅。
1998年1月,在長春市人代會上,有代表反映:朝陽區公安分局民警梁旭東參與組織黑社會犯罪。長春市公安局立即展開調查。3月1日調查組負責同志向局長田中林、副局長馬世用同志做了匯報。
田局長一邊聽匯報,一邊考慮:這些年,雖然年年打團夥,但老百姓不認可、不滿意,認為不把黑社會打下去,抓多少都是捏軟的。我們只有從自身割掉毒瘤,才算打到了根子上。但從調查的情況看,現在動手,似乎還欠火候。可是,如果不果斷採取措施,梁如有警覺,萬一逃跑,或鋌而走險,後果將更加嚴重。
因此,局領導決定,立即密捕梁旭東。
長春市公安局密捕梁旭東的命令下達後,抓捕工作按計劃緊張而有序地進行。
當日17時50分,一輛4500型豐田吉普車在朝陽區公安分局門前停下,身穿黑色高檔皮西裝的梁旭東跳下車,匆匆走進分局辦公樓。他接到隊裡通知,趕回局裡匯報「1·29」涉槍殺人案工作進展情況。
興衝衝走進會議室,梁旭東坐下掏出「工作手冊」。突然,會議室門被拉開,幾名中年男子衝進來,直奔梁旭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繳下他佩戴的槍枝。
毫無準備的梁旭東一邊掙扎,一邊語無倫次地喊:「你們幹啥?你們抓我幹啥?」同時,梁的「專職司機兼保鏢」李洪剛也被擒獲。
這場緊張而精彩的戰鬥不到5分鐘便宣告結束。為了確保萬無一失,單是抓捕方案就準備了3套。指揮部要求所有參戰人員緊急集中待命,無線通訊聯絡一律使用代碼。梁旭東落網後即被刑事拘留,市公安局宣布將其清除出公安隊伍。10天以內,團夥骨幹成員於永紅、孫殿亮、滿樹立和程國軍等紛紛被抓獲。至此,梁旭東團夥的主要成員基本就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