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結婚的人,談戀愛沒多久,早早就同居在一起了,反而是結了婚應該在一起的人,卻不願住在一起,就像沒有結婚不應該住一起一樣。真是有點奇怪。為什麼會這樣呢?
沒結婚的人,本來是不能住一起的,如果住了,懷孕了那就是大麻煩,其中就牽扯孩子怎麼解決。小小年紀的,是生下孩子嗎?生了誰來養,自己都還是孩子,還沒有掙錢能力,養活自己都困難。把打掉孩子,是很傷身體的事。
那你是因為懷孕馬上要嫁給那個人嗎?你就這樣懷孕了被婆家很看不起,認為你人品差,生活隨便,嫁過去一輩子都被別人吃死。即使你不嫁,打掉了孩子,但是你以後總歸會嫁人的吧,被人知道你曾經懷孕過,還是會被人瞧不起。
年輕人因為激情而同居,那些輕易跟人同居的女孩大多很年輕,根本沒想過那麼多,她也不知道這麼多事,憑著一時的激情,認為愛對方就要毫無保留地奉獻,或是覺得在一起了對方會更愛自己,便稀裡糊塗就跟人在一起了,因為懷孕,她把自己一步步拖入了泥潭。
結了婚成了夫妻的人,因為了解了對方而疏遠,感覺對方並不是自己想要的那個人,跟自己相像的相差太遠,所以往往兩人關係並不是那麼親密。再說,他們早就過了激情期,感覺分開住反而自由,甚至兩人的關係到了分居的地步,覺得不見面更好。越不在一起,沒有溝通,沒有交流,兩人關係越冷淡,夫妻遠走越遠。
該在一起的不在一起,不該在一起的卻每天在一起,非常不好的現象。過早同居的女人一生都很難幸福。結了婚的人,不願住一起,說明他們的婚姻已經出現了問題,不想住一起。
正常談對象,兩人應該多溝通,多互動,在一起玩,一起吃飯,都可以,但一定要保持距離,留下自己的尊嚴和底線,也是為自己留了一條後路。
好的婚姻,夫妻兩人關係應該越來越親密,即使不是每天在一起,兩人關係也是最親近的,一有事他們兩人之間是首先互動交流的。 如果很久的分居,一點交流都沒有,說明情分快盡了。
網上爆料的陳思誠和佟麗婭分居、籤了離婚協議,不管傳言是真是假,但足以說明,兩人關係真不是那麼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