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 經濟導報 山東財經報導
「你想隨時定位男朋友的位置嗎?你想知道ta剛剛去過哪裡嗎?」近日,有網友前來諮詢求證其在短視頻平臺看到的手機定位App,是否真的能一鍵查看對方定位等隱私。
山東財經報導登錄視頻網站發現,如今諸如上述與窺探隱私相關的營銷話術此起彼伏,手機定位APP大行其道。不過,不少網友在輕信廣告、下載軟體後便遭遇被扣費等情況。
定位App的行為是否侵犯個人隱私?使用時存在哪些安全問題?對此,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未經當事人同意,調用其地理位置信息,涉嫌違反《刑法》《民法典》《網絡安全法》等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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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APP的「瘋狂」營銷
手機定位軟體正在如雨後春筍般湧現。不少定位App打著「只要輸入手機號就能確定對方位置」、「只要打開一個連結就能確定位置」等旗號,吸引網友下載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手機定位軟體的推廣渠道目前正在向短視頻網站聚集。
山東財經報導隨機打開一短視頻平臺,在一條「異地戀專用APP建議收藏」為標題的短視頻中,名為Zenly的一款可以定位的軟體首當其衝被推薦。網友在這條短視頻下面留言「第一……下不下」。該視頻作者「撩人筆記」回復到,「歡迎」。
山東財經報導在該平臺也找到了網友前來諮詢的「Find手機定位-微關愛家人安全」定位軟體,則標註有「通過手機號碼定位找人」的宣傳語。
一位網友表示,「我一天內刷到了10餘次這類的廣告,不知道都是些什麼數據算法。」
大力營銷的背後,是利益的驅使。有業內人士向山東財經報導透露,手機定位軟體並不是「免費的午餐」,多利用網友擊破的心態用以賺「快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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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反映:惡意扣費
「我看有7天免費試用活動,就下載了。」濟南白領劉先生告訴山東財經報導,他在視頻網站刷到定位手機軟體的推送後,下載了這款名為「Find手機定位-微關愛家人安全」的手機軟體,
劉先生在下載登錄後發現不適合,隨即卸載了這款軟體。7天後,劉先生發現手機對帳單裡躺著一條258元的扣費信息。
「卸載Find軟體後,手機就壞了,後來換了手機發現被扣費了。」劉先生感到匪夷所思,推廣廣告中並沒有提到費用問題,軟體商家也沒有提示所需費用,就這麼莫名其妙被「消費」了。
在短視頻平臺,山東財經報導搜索發現,在該平臺投訴Find手機定位軟體亂收費的網友不在少數。
一位名為森眸鹿的網友發表狀態稱,「不小心下載了Find定位軟體,也沒有客服聯繫方式,頁面也沒有取消訂閱。」網友「沫沫」留言吐槽,「什麼都沒弄就卸載了,無緣無故被扣了258,氣死了。」
另一款名為「Geoloc——GPS定位儀」的手機定位軟體則更狠,不少網友下載後發現被扣費5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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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禁止未經同意獲取隱私
毋庸置疑,定位APP存在諸多安全隱患,除了扣費貓膩,這些手機定位軟體有時也會通過「偽裝」來獲取個人隱私。
有網友測試一種偽裝成新聞連結的手機定位APP。在給測試方發送新聞連結,且令其點開後,軟體後臺便發送過來有關測試方的地理位置信息。在詢問測試方的所在位置後,答案竟與定位軟體後臺獲取的信息相吻合。
那麼,這些定位軟體是否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等隱私?
今年新頒布的《民法典》規定,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洩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除法律另有規定或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實施可能破壞他人隱私和隱私權的行為。
同時,《民法典》對個人信息做出了比《網絡安全法》更為具體的規定。除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外,電子郵箱、行蹤信息等信息也被納入個人信息範疇,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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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送廣告涉嫌誤導
在短視頻平臺,除了手機定位軟體推送廣告外,記者在短視頻網站搜索「手機定位」發現,「一招教你如何定位男朋友」、「如何防止女朋友定位你」……諸如此類關於定位與反定位話題的小視頻比比皆是。
山東財經報導留意到,在一些視頻平臺的推廣廣告中,對定位應用軟體的使用作了如下描述:
「 首先,以下載軟體為由,向對方要到Apple ID帳號密碼;
第二步,打開查找iPhone,輸入帳號密碼……
就可以知道他所有設備的實時位置,鎖定、提示、呼叫、一步到位,包 教包會。」
對於獲取個人信息時,法律明文規定的「獲得對方同意」,在這則推銷廣告中被公開教唆成「以下載軟體為由索取對方帳號密碼」。
這些涉嫌套取個人隱私的廣告在一些視頻社交平臺瘋狂投放,是否合法?
上海市海華永泰(濟南)律師事務所張玉律師在接受山東財經報導採訪時表示,這類定位APP,如在未經當事人同意的情況調用其地理位置信息,則違反了《刑法》《民法典》《網絡安全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電子商務法》等法律法規。
上述律師認為,廣告主並未在廣告中表明軟體需經對方同意才能查看定位,在表現上存在故意隱瞞部分信息以誤導消費者的嫌疑。
文 | 山財君
原標題:《手機定位軟體貓膩多!刷短視頻時切忌掉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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