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時代,伴隨著網際網路的誕生,社會上也出現了一個新興職業:網紅。從最早的犀利哥,鳳姐等人,到後來的pipa醬,王尼瑪,天才小熊貓,再到現在的辛巴,李佳琪。網紅的社會影響力愈發強大。一直以來,網紅都被人們歸納為明星的「下級產物」。但近年來,許多明星卻紛紛轉行當起了網紅,這是為什麼呢?
現階段,在小紅書,抖音,微視等一系列網絡平臺上,隨處可見明星們的身影,他們的更新內容也不盡相同,有搞怪的,有分享穿搭美妝的,甚至還有帶貨的:如年初時候因為愛情公寓5火起來的(成果)諸葛大力,劇中人設堪稱完美的她當時成了不知道多少人的夢中情人,還引出了一系列「諸葛大力愛上我」「我被諸葛大力倒追」的小說。隨後轉頭開直播的她,第一天「老公粉」們就給她貢獻了十餘萬的打賞,明星轉網紅的收益可見一端。
網紅轉明星很難,如原鬥魚一姐馮提莫,開直播的時候賺錢賺到手軟,想轉行歌手好幾年了,到處參加綜藝,比賽,結果仍然不是很順利。但明星轉網紅就簡單多了,有了名氣之後開個直播,分享點日常生活,最簡單的打個遊戲,都會有很多粉絲跑來打賞,輕輕鬆鬆就是幾十萬,哪怕是一些名氣較差的,月入過萬也是很輕鬆的事情,有些人可能覺得,當明星收入幾萬幾十萬不也是很簡單的事嗎?其實明星們之所以願意當網紅,背後還有更深層次的原因。
首先,當明星的壓力是很大的,一言一行都在社會的監控之下,做點什麼都要考慮社會影響,如王源在餐廳包間和朋友聚餐的時候抽根煙都能被「萬人諷」,而如果他只是一個普通人,或者是網紅,沒有人會覺得他有什麼不對。
其次,現在的明星不好混,隨著人們審美能力的不斷提高,「司馬臉」和一味的扮酷耍帥效果越來越差,當一個好的明星不僅需要顏值在線,專業能力強,最好還要人設討喜,智商高超,這是現在很多人,甚至是當紅明星都做不到的,而網紅就輕鬆多了,人們對網紅的包容性很強,只要有一項突出的優勢,其他的好不好,沒有人會在乎。
最後,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利益誘惑才是最根本的原因,人們只看到了大明星們在舞臺上的光鮮亮麗,但那些不上不下或者處於過氣階段的明星其實很是尷尬,接不到好的資源,沒有曝光,人氣越來越低,自然也就賺不到錢,而網紅給了他們一個新的賺錢方式,自然不會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