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汕頭經濟特區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條例>的決定》已由汕頭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於2020年12月31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汕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0年12月31日
汕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汕頭經濟特區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條例》的決定
(2020年12月31日汕頭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通過)
汕頭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決定,廢止《汕頭經濟特區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條例》(2005年12月27日汕頭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來源:汕頭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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