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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脾胃論》·卷中·飲食勞倦所傷始為熱中論)
古之至人,窮於陰陽之化,究乎生死之際,所著《內外經》悉言人以胃氣為本。蓋人受水谷之氣以生,所謂清氣、榮氣、運氣、衛氣,春升之氣,皆胃氣之別稱也。夫胃為水谷之海,飲食入胃,遊溢精氣,上輸於脾;脾氣散精,上歸於肺;通調水道,下輸膀胱;水精四布,五經並行,合於四時、五臟、陰陽,揆度以為常也。
若飲食失節,寒溫不適,則脾胃乃傷;喜、怒、憂、恐,損耗元氣。既脾胃氣衰,元氣不足,而心火獨盛,心火者,陰火也,起於下焦,其系繫於心,心不主令,相火代之;相火,下焦包絡之火,元氣之賊也。火與元氣不兩立,一勝則一負。脾胃氣虛,則下流於腎,陰火得以乘其土位。
故脾證始得,則氣高而喘,身熱而煩,其脈洪大而頭痛,或渴不止,其皮膚不任風寒而生寒熱,蓋陰火上衝則氣高,喘而煩熱,為頭痛,為渴,而脈洪。脾胃之氣下流,使谷氣不得升浮,是春生之令不行,則無陽以護其榮衛,則不任風寒,乃生寒熱,此皆脾胃之氣不足所致也。
然而與外感風寒所得之證頗同而實異。內傷脾胃,乃傷其氣;外感風寒,乃傷其形。傷其外為有餘,有餘者瀉之;傷其內為不足,不足者補之。內傷不足之病,苟誤認作外感有餘之病而反瀉之,則虛其虛也。實實虛虛,如此死者,醫殺之耳!
然則奈何?惟當以辛甘溫之劑,補其中而升其陽,甘寒以瀉其火則愈矣。《經》曰:勞者溫之,損者溫之。又云:溫能除大熱,大忌苦寒之藥損其脾胃。脾胃之證,始得則熱中,今立治始得之證。
補中益氣湯
黃芪(病甚勞役,熱甚者,一錢) 甘草(以上各五分,炙) 人參(去蘆,三分,有嗽去之。)(以上三味,除溼熱、煩熱之聖藥也)當歸身(二分,酒焙乾,或日幹,以和血脈) 橘皮(不去白,二分或三分,以導氣,又能益元氣,得諸甘藥乃可,若獨用瀉脾胃) 升麻(二分或三分,引胃氣上騰而復其本位,便是行春升之令) 柴胡(二分或三分,引清氣行少陽之氣上升) 白朮(三分,除胃中熱,利腰脊間血)
上件藥㕮咀,都作一服,水二盞,煎至一盞,量氣弱、氣盛臨病斟酌水盞大小,去渣,食遠稍熱服。如傷之重者,不過二服而愈。若病日久者,以權立加減法治之。
如腹中痛者,加白芍藥(五分)、炙甘草(三分)。
如惡寒冷痛者,加去皮中桂(一分或三分,桂心是也。)
如惡熱喜寒而腹痛者,於已加白芍藥二味中,更加生黃芩(三分或二分)。
如夏月腹痛而不惡熱者亦然,治時熱也。
如天涼時,惡熱而痛,於已加白芍藥、甘草、黃芩中,更少加桂。
如天寒時腹痛,去芍藥,味酸而寒故也。加益智(三分或二分),或加半夏(五分)、生薑(三片)。
如頭痛,加蔓荊子(二分或三分)。
如痛甚者,加川芎(二分)。
如頂痛腦痛,加藁本(三分或五分)。
如苦痛者,加細辛(二分,華陰者)。
諸頭痛者,並用此四味足矣。
如頭上有熱,則此不能治,別以清空膏主之。
如臍下痛者,加真熟地黃(五分),其痛立止。如不已者,乃大寒也,更加肉桂(去皮,二分或三分)。《內經》所說少腹痛皆寒證,從復法相報中來也。《經》云:大勝必大復,從熱病中變而作也。非傷寒厥陰之證也。仲景以抵當湯並丸主之,乃血結下焦膀胱也。
如胸中氣壅滯,加青皮二分,如氣促、少氣者去之。
如身有疼痛者,溼;若身重者,亦溼。加去桂五苓散(一錢)。
如風溼相搏,一身盡痛,加羌活、防風、藁本根(以上各五分),升麻、蒼朮(以上各一錢),勿用五苓。所以然者,為風藥已能勝溼,故別作一服與之。如病去勿再服,以諸風之藥,損人元氣而益其病故也。
如大便秘澀,加當歸梢(一錢),閉澀不行者,煎成正藥,先用一口,調玄明粉(五分或一錢),得行則止。此痛不宜下,下之恐變兇證也。
如久病痰嗽者去人參,初病者勿去之。冬月或春寒,或秋涼時,各宜加去根節麻黃(五分)。
如春令大溫,只加佛耳草(三分),款冬花(一分)。
如夏月病嗽,加五味子(三十二枚),麥門冬(去心,二分或三分)。
如舌上白滑苔者,是胸中有寒,勿用之。
如夏月不嗽,亦加人參(三分或二分),並五味子、麥門冬各等分,救肺受火邪也。
如病人能食而心下痞,加黃連(一分或三分),如不能食,心下痞,勿加黃連。
如脅下痛,或脅下急縮,俱加柴胡三分,甚則五分。
上一方加減,是飲食、勞倦、喜怒不節,始病熱中,則可用之。若末傳為寒中,則不可用也。蓋甘酸適足益其病爾,如黃芪、人參、甘草、芍藥、五味子之類也。今詳《內經》、《針經》熱中寒中證,列於下:
《調經論》云:血並於陽,氣並於陰,乃為炅中。血並於上,氣並於下,心煩善怒。又雲∶其生於陰者,得之飲食居處,陰陽喜怒。又云:有所勞倦,形氣衰少,谷氣不盛,上焦不行,下脘不通,胃氣熱,熱氣燻胸中,故曰內熱。陰盛生內寒,厥氣上逆,寒氣積於胸中而不瀉,不瀉則溫氣去,寒獨留,寒獨留則血凝泣,血凝泣則脈不通,其脈盛大以澀,故曰寒中。
先病熱中證者,衝脈之火附二陰之裡,傳之督脈。督脈者,第二十一椎下長強穴是也,與足太陽膀胱寒氣為附經。督脈其盛也,如巨川之水,疾如奔馬,其勢不可遏。太陽寒氣細細如線,逆太陽,寒氣上行,衝頂入額,下鼻尖,入手太陽於胸中。手太陽者,丙,熱氣也。足膀胱者,壬,寒氣也。壬能克丙,寒熱逆於胸中,故脈盛大。其手太陽小腸熱氣不能交入膀胱經者,故十二經之盛氣積於胸中,故其脈盛大。其膀胱逆行,盛之極,子能令母實。手陽明大腸經,金,即其母也,故燥旺。其燥氣挾子之勢,故脈澀而大便不通。以此言脈盛大以澀者,手陽明大腸脈也。
《黃帝針經》:胃病者,腹脹,胃脘當心而痛,上支兩脅,膈咽不通,飲食不下,取三裡以補之。
若見此病中一證,皆大寒,禁用諸甘、酸藥,上已明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