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從鄉鎮中心學校招聘部分教師到城區學校任教、從城區學校招聘部分初中教師到育秀中學任教,現將有關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計劃
(一)從鄉鎮中心學校招聘部分教師到城區學校任教計劃112人
1.小學段75人
(1)富民小學9人:語文4人、數學2人、音樂1人、體育1人、美術1人。
(2)劉洪小學16人:語文8人、數學4人、音樂1人、體育2人、美術1人。
(3)其他城區小學50人(蒙陰縣第一實驗小學、第二實驗小學、八一希望小學、金基希望小學):語文18人、數學14人、英語10人、音樂3人、體育2人、美術3人。
2.初中段37人(蒙陰三中、四中、育秀中學、三中雲蒙校區)
語文6人、數學7人、英語7人、物理2人、生物3人、政治1人、歷史3人、地理4人、音樂1人、體育1人、信息技術2人。
(二)從城區學校招聘部分教師到育秀中學任教計劃10人
語文1人、數學1人、英語1人、生物1人、政治1人、歷史1人、地理1人、體育1人、美術1人、信息技術1人。
二、招聘條件
(一)鄉鎮中心學校教師報考條件
在鄉鎮任教3年以上( 2014年 9月 30日 以前參加工作),年齡在40周歲(含)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後出生),在教學一線從事教學工作的中小學教師,中層及以下且在一線任課的教育幹部。
報考初中段教師的須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小學段教師的須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鄉鎮中心學校初中教師可參加城區初中段、小學段對應學科教師的招聘,鄉鎮中心學校小學教師參加城區小學段對應學科教師的招聘。鄉鎮中心學校從初中調配到小學任教的教師,可參加城區初中段或小學段對應學科教師的招聘,並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報考:
(1)2014年以來,獲得縣級以上(含縣級)名師或教學能手稱號或教學新秀稱號的。
(2)2014年以來,獲得縣級以上(含縣級)教學成績(質量)獎,或獲縣級優質課評選一等獎,或縣級教學基本功大賽一等獎,或參加市級以上(含市級)優質課評選、基本功大賽的。或獲縣級教育部門以上(含縣級)表彰的優秀(十佳)教師或優秀(十佳)班主任或優秀(十佳)教育工作者的。
(3)年齡在40周歲(含)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後出生)的鄉鎮中心學校教師,如果全日制學歷是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參加工作滿三年(2014年9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可不受任教學段和獲獎條件限制報名參加城區教師的招聘。
所獲榮譽稱號和有關證件以正式文件和原件為準,否則不予認定。所獲業務證件必須和參加招聘學科一致。
(二)從城區學校教師招聘到育秀中學任教的報考條件
報考教師必須為現三中、四中在編在崗教師;2016年城區學校整合時,從蒙城中學、劉洪中學、蒙陰鎮實驗學校調配到城區其他小學的初中編制教師(以當時以上學校上報的數據為準),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報名考試:
(1)有違法違紀記錄的、正在接受司法機關審查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人員;
(2)近三年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員;
(3)本年度內因各種原因不能堅持教育教學工作超過兩個月(法定節假日除外)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