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遭拆遷撞死2人獲刑15年」續:拆遷隊被訴尋釁滋事主犯一審獲刑3年

2020-09-30 文獻研究院

8月31日,江蘇揚州韋剛因拆違事宜,開車撞人致2死8傷一案二審宣判:駁回韋剛上訴,維持原判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作出的15年刑期。

  一個月後,圍繞這起強拆事件的另一焦點:檢察機關與韋剛家屬訴強拆隊陶冉等人一案於今天有了一審結果。揚州市邗江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被告人陶冉等7人均以尋釁滋事罪獲刑,其中陶冉獲刑期限最長,為有期徒刑3年。

  對於這個結果,韋剛家屬及其代理律師,北京市才良律師事務所朱孝頂律師均表示無法接受。

  


  (圖說:被拆的韋剛家房屋 圖源網絡)

  朱律師表示,"法院方面否決了我們提出按照涉黑涉惡犯罪團夥從重被告人的刑事責任的請求,僅根據尋釁滋事罪判了陶冉3年,這是極其不合理的!要知道,韋剛的二審判決剛下來,作為被強拆的一方,他都被否定正當防衛性質,重判了十五年。"

  記者注意到,在"拆遷隊案"的一審判決書中,法院方便對此作出了解釋:

  "起訴指控及公訴人舉證的在案證據,證明了陶冉等七名被告人尋釁滋事行為的主要事實,在案證據不能證明涉案被告人實施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行為,提出遺漏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名的觀點,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所述,本院對於被害人王琴及訴訟代理人的意見均不予採納。"

  "我跟家屬會在五天內,申請檢察院抗訴,至於後續的打算,要等待檢察院方面的意見出來以後再確定。"朱律師強調。

  


  (圖說:"拆遷隊案"一審判決書)

  這起強拆案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根據揚州市公安局生態科技新城分局的通報,2018年10月15日6時許,揚州市廣陵區成功房屋拆除有限公司受杭集鎮防汛防旱指揮部委託,對韋剛侵佔河道的違章建築物進行拆除。

  期間,一個叫陶冉的男子僱了一批人攜帶工具參與拆違,並指使他人又僱用20多人"維持秩序"。在現場,拆違人員砸壞玻璃門,搬出違建房內物品,搗毀門前攝像頭。

  警方通報稱,經查,在室內物品基本搬清、挖掘機拆除違建房屋時,韋剛拿手機拍攝,陶冉等多人將其攔住並搶下手機,摔在地上,雙方發生拉扯推搡。後韋剛駕車兩次衝撞人群,導致2死8傷。韋剛下車後,遭到拆違人員毆打,後被趕至現場的民警控制。

  事發後,警方對韋剛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對房拆人員陶冉、張志勇、顏金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針對這一事件,揚州市生態科技新城黨工委決定,對直接參與決策、部署、現場組織清除河道阻水障礙物工作的杭集鎮鎮長葉華、副鎮長胡震、副鎮長戴軍,杭集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部長樊長勇,杭集鎮農水綜合服務站副站長周開明等5人停職調查。

  此前新聞

  男子因違建被拆駕車兩次衝撞拆遷隊致2死 獲刑15年

  新京報訊 江蘇揚州韋剛因遭拆違,開車撞人致2死8傷一案,於今日(3月16日)下午一審宣判。16時許,新京報記者從被告人家屬處獲知,韋剛被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獲刑15年。家屬表示,會考慮上訴。

  

  今日(3月16日)下午,被告人韋剛被判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獲刑15年。 受訪者供圖

  新京報此前報導,揚州杭集鎮防汛防旱指揮部於2018年7月5日發布公告,要求侵佔河道的建築物、構築物、壩頭,由業主5日內自行拆除,並先後於同年7月7日、8月13日,兩次向業主韋剛下達限期拆除通知書,但該業主始終未予配合。

  2018年10月15日,揚州某拆遷公司受杭集鎮政府委託進行拆違。業主韋剛及其前妻阻止,與拆違人員發生推搡拉扯,阻止拆違未果後,韋剛駕車兩次衝撞拆違人員和群眾,致2死8傷。事發後,韋剛及拆遷公司多名人員被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2019年6月28日,此案一審在揚州中院開庭審理。被告人韋剛被控犯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庭審中,韋剛當庭認罪悔罪。

  今日(3月16日)下午,此案在揚州中院開庭宣判。被告人家屬王女士在宣判後對新京報記者表示,韋剛因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獲刑15年。王女士稱,會考慮上訴。

相關焦點

  • 揚州男子遭強拆撞死2人獲刑15年,家屬不服「輕判」拆遷隊,當地檢察院發聲
    東方網·縱相新聞訊 「揚州男子韋剛遭拆遷撞死2人」一事有了新進展。 10月11日,東方網·縱相新聞記者從韋剛家屬代理律師,北京市才良律師事務所朱孝頂處獲悉,揚州邗江區檢察院認為,邗江區人民法院對拆遷隊陶冉等人尋釁滋事一案的一審判決存在錯誤,已接受家屬的請求抗訴申請,對此提出抗訴。
  • 家遭強拆人被圍毆,男子遭撞死拆遷隊2人獲刑15年,檢方抗訴:判決不當
    四面楚歌:廠房遭遇強拆還被毆打,江蘇一男子駕車衝撞拆遷隊2018年10月15日凌晨5點多,睡夢中的王女士與韋剛突然接到熟人電話,稱有人在他們家小加工廠門口搬東西。夫妻倆得知消息後立即警覺起來。陷入僵局:二審駁回上訴韋剛獲刑十五年,拆遷隊員獲刑最多三年事發後,韋剛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拆遷隊人員涉嫌"尋釁滋事罪"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 揚州男子遭拆違撞死2人續:檢察院認為一審判決有誤,提出抗訴
    「揚州男子韋剛遭拆遷撞死2人」一事有了新進展。10月11日,記者從韋剛家屬代理律師,北京市才良律師事務所朱孝頂處獲悉,揚州邗江區檢察院認為,邗江區人民法院對拆遷隊陶冉等人尋釁滋事一案的一審判決存在錯誤,已接受家屬的請求抗訴申請,對此提出抗訴。
  • 廠房遭強拆人被圍毆,男子撞死拆遷隊2人獲刑15年,檢方抗訴:判決不當
    四面楚歌:廠房遭遇強拆還被毆打,江蘇一男子駕車衝撞拆遷隊2018年10月15日凌晨5點多,睡夢中的王女士與韋剛突然接到熟人電話,稱有人在他們家小加工廠門口搬東西。夫妻倆得知消息後立即警覺起來。陷入僵局:二審駁回上訴韋剛獲刑十五年,拆遷隊員獲刑最多三年事發後,韋剛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拆遷隊人員涉嫌"尋釁滋事罪"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2020年3月,揚州中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韋剛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 家被強拆人遭圍毆,男子一怒撞死拆遷隊2人獲刑15年,檢方抗訴:判決太重
    四面楚歌:廠房遭遇強拆還被毆打,江蘇一男子駕車衝撞拆遷隊2018年10月15日凌晨5點多,睡夢中的王女士與韋剛突然接到熟人電話,稱有人在他們家小加工廠門口搬東西。夫妻倆得知消息後立即警覺起來。陷入僵局:二審駁回上訴韋剛獲刑十五年,拆遷隊員獲刑最多三年事發後,韋剛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拆遷隊人員涉嫌"尋釁滋事罪"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 揚州韋剛撞拆遷隊致死案後續:拆遷隊七人因尋釁滋事獲刑
    拆遷隊被訴尋釁滋事主犯一審獲刑3年8月31日,江蘇揚州韋剛因拆違事宜,開車撞人致2死8傷一案二審宣判:駁回韋剛上訴,維持原判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作出的15年刑期。一個月後,圍繞這起強拆事件的另一焦點:檢察機關與韋剛家屬訴強拆隊陶冉等人一案於今天有了一審結果。揚州市邗江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被告人陶冉等7人均以尋釁滋事罪獲刑,其中陶冉獲刑期限最長,為有期徒刑3年。
  • 「揚州業主駕車撞拆遷隊致2死多傷」案中案:7名拆遷人員因尋釁滋事罪獲刑
    紅星新聞記者從「揚州業主駕車撞拆遷隊致2死多傷」案當事人韋剛家屬處獲悉,今日(9月30日)下午,揚州市邗江區人民法院對7名拆遷人員尋釁滋事罪一案公開開庭宣判,7人分別獲刑1年3個月至3年不等。三天後的10月15日,拆違人員砸壞韋剛戶玻璃門,搗毀門前攝像頭。韋剛到場阻攔並拍照,手機被拆違人員搶摔。隨後韋剛駕車,兩次衝撞拆違人員和群眾,致2死多傷。韋剛下車後,遭到拆違人員毆打,後被趕至現場的民警控制。案發後,陶冉等多名拆遷人員以「尋釁滋事罪」被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另案處理。
  • 揚州業主遭拆遷駕車撞拆遷隊致2死多傷,二審維持15年刑期
    維持原判作出的15年刑期。10月15日,拆違人員砸壞玻璃門,搗毀門前攝像頭。韋剛到場阻攔並拍照,手機被拆違人員搶摔。隨後韋剛駕車,兩次衝撞拆違人員和群眾,致2死多傷。韋剛下車後,遭到拆違人員毆打,後被趕至現場的民警控制。案發後,陶冉等3名拆違人員以「尋釁滋事罪」被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另案處理。
  • 三亞黃某東涉黑案一審宣判:25人獲刑 最高被判24年
    三亞黃某東涉黑案一審宣判:25人獲刑 最高被判24年 2020-10-31 10:19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無端圍毆他人 9人尋釁滋事獲刑
    玉林新聞網-玉林晚報訊(記者 黃清 通訊員 陳柳岑)凌晨,一伙人在街頭無端對一名男子進行毆打,以此耍橫。近日,北流市人民法院對參與尋釁滋事的9人作出一審判決。去年8月3日凌晨1時許,被告人梁甲、鄒丙、梁某某、鄒丁、鄒戊、關某某、梁乙、馮某某、蒙某某9人夥同他人在北流市某酒店門口,無故使用皮帶、拖鞋等對被害人伍某義的頭部、臉部、背部、胸部等地方進行毆打,造成伍某義身上大面積損傷。經法醫檢驗鑑定,伍某義的人體損傷程度構成輕傷一級。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梁甲9人夥同他人逞強耍橫,隨意毆打被害人,情節惡劣,構成了尋釁滋事罪。
  • 荊門30人涉黑案宣判 主犯獲刑15年
    原標題:荊門30人涉黑案宣判主犯獲刑15年湖北日報訊 (記者周壽江、通訊員譚秋雨、王宇)10月6日,荊門市掇刀區檢察院透露,該院提起公訴的龔某保等30人涉黑案一審宣判,法院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9項罪名,判處被告人龔某保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4年;團夥另外29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至拘役4個月不等的刑罰,並處罰金。
  • 一物業經理一審獲刑3年
    10月16日,從其中一名受害人處獲得的判決書顯示,該案已經於9月30日進行一審宣判,原物業經理因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獲刑3年,兩名保安均因尋釁滋事罪分別獲刑兩年和1年。小區頻發打人毀物案始作俑者是物業經理公訴機關指控,2015年3月初的一天上午,恆慶公寓小區物業經理蘇多仲因為物業公司與姮慶公寓(小區名字與業委會名字不同,編者注)小區業主委員會的糾紛問題,帶領五六名陌生男子欲進入李女士家,前兩次未果。第三次帶人闖入李女士家中後,以頭疼為由拒不離開。
  • 22人涉黑非法採礦、強迫交易,主犯獲刑16年!
    非法採礦、強迫交易22人涉黑案宣判主犯獲刑16年!2006年至2018年,被告人唐曉龍以師徒、親屬關係為基礎,糾集社會閒散人員,擴大勢力,稱霸一方,非法佔有、獲取經濟利益,通過開辦隆昌砂站、十里舖採石場,完成原始資金的積累,組織實施尋釁滋事、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聚斂了巨額財產,嚴重破壞了羅田縣城區及周邊的正常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
  • 村支書僱兇撞死舉報者一審獲死刑 上訴希望法院「少殺慎殺」
    他向警方供述,因在鄭坑村實施拆遷施工時,遇到許月田等村民前來鬧事,許月田打了他兩巴掌,還罵了他,所以報復許月田。事發前幾天,蘇杭等人就開始盯梢許月田,事發當天從住處到飯店再到行駛道路一路跟蹤,最終將許月田撞死。
  • 九江47人團夥涉黑案一審宣判!「黑老大」獲刑20年
    7月23日,柴桑區人民法院依法對黃某訓等47人涉黑勢力犯罪案件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主犯黃某訓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46名被告人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至十個月不等,並處罰金。
  • 臨汾「蠍子幫」頭目白暘等涉黑案一審宣判,首犯獲刑25年
    山西省高院 供圖近日,山西臨汾「蠍子幫」頭目白暘等涉黑案在臨汾市堯都區人民法院(下稱「堯都法院」)一審宣判,首犯白暘被判11項罪名,獲刑25年。10月11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山西高院官方微信公眾號獲悉此案判決詳情。9月29日,堯都法院依法對被告人白暘等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
  • 業主遭拆遷駕車撞拆遷隊致2死多傷,二審維持15年刑期
    9月21日,紅星新聞記者獲悉,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於近日對「揚州業主遭拆遷駕車撞拆遷隊致2死多傷」一案作出二審刑事裁定:原審判決認定韋剛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駁回韋剛上訴,維持原判作出的15年刑期。
  • 【案件快報】按摩店內尋釁滋事 男子獲刑十一個月
    【案件快報】按摩店內尋釁滋事 男子獲刑十一個月 2020-09-27 17:0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揚州業主遭拆遷駕車撞拆遷隊致2死多傷 二審維持15年刑期
    9月21日,紅星新聞記者獲悉,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於近日對「揚州業主遭拆遷駕車撞拆遷隊致2死多傷」一案作出二審刑事裁定:原審判決認定韋剛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駁回韋剛上訴,維持原判作出的15年刑期。
  • 開設賭場瘋狂斂財 黑惡團夥主犯涉案40起獲刑16年
    原標題:爭強鬥狠成黑老大 開設賭場瘋狂斂財黑惡團夥主犯涉案40起獲刑16年庭審現場楚天都市報記者 黃忠 通訊員 邵紫秋 王宇近日,荊門市京山法院對孫某紅等18名被告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開設賭場、賭博、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故意傷害、尋釁滋事、妨害公務、妨害作證一案一審公開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