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銀保監會通報信保案件風險
近日,銀保監會在業內下發有關防範融資性信保領域案件和風險的案情通報。通報顯示,2019年以來,信用保證保險領域發生涉刑案件20起,涉案金額15億元;風險事件7起,涉及多家保險機構。
隨著車險市場競爭加劇,財險公司業務增長壓力傳導至非車險。不少財險公司為此急於尋找非車險新業務增量,比如融資性信保業務。而融資性信保業務的風險與經濟周期、經濟環境變化密切相關,呈現順周期特點。在該新業務保費規模快速攀升的同時,野蠻生長的後遺症也隨之而來。
通報指出,2019年以來信保業務案件和風險情況存在個別機構受到嚴重衝擊、案件和風險相對集中、重大案件和風險頻發、信保領域作案手法層出不窮這四大特點。
從個別機構受到嚴重衝擊角度來看,由於相關網貸平臺爆雷,與之合作的個別保險機構集中巨額賠付,經營穩定受到嚴重影響。
融資性信保業務暴露出的問題,其實是部分財險公司「為求業務而漠視風險」的風控短板。對此,銀保監會提出三條防範對策:
首先,穩妥化解存量風險。相關保險機構要制定風險處置方案,測算風險敞口,籌集備付資金,有序化解風險,確保經營穩定。組織開展專項清理工作,加大依法清收力度,提高資產處置效率。但對因疫情影響導致還款困難的客戶,可提供延期還款、費用減免及徵信維護等綠色通道。
其次,積極防範增量風險。相關保險機構要轉變經營理念,樹立審慎合規的經營理念,摒棄高費率覆蓋高壞帳、高成本的經營模式,高質量開展信用保證保險業務。嚴格執行監管規定,依法合規開展相關業務。並強化風險管控,不得將風險審核和監控等核心環節外包給合作機構。
同時,堅決遏制案件風險。包括強化重點環節風險監測、識別,加大對基層機構負責人等重點崗位人員監督,及時發現風險隱患;採取有力措施及時整改,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加強風險合規教育。
據了解,除繼續排查融資性信保業務風險,加大案件處置力度之外,銀保監會還在醞釀針對不同財險公司實施差異化監管的政策,旨在引導財險公司「有多少能力辦多少事」,探索專業化、精細化發展道路。
(文章來源:城市金融報)
(責任編輯:DF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