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位網友反映,他還自己在國外期間,有人使用他的身份證複印件在信用社申請了一筆20萬的貸款,結果造成貸款一直還不上,然後信用社把他起訴到法院了,如果面臨類似的問題,大家會怎麼處理呢?
正常情況下去信用社申請貸款,光有身份證複印件肯定是不能通過的,如果你所說的這個信用社光憑複印件就可以通過貸款申請,那可以肯定這裡面肯定有一些貓膩,我個人推斷最大的可能就是信用社內部出現內外勾結,然後借用他人的名義發放貸款,或者因為信用社在辦理貸款的過程當中,因為審核不嚴導致被別人冒名貸款。
實際上類似你這種情況無緣無故就在信用社有一筆貸款記錄的,之前也有過不少案例,其中比較著名的案例就是山東聊城有一個村80%的村民被信用社冒名貸款的事情,有很多村民之前都不知道自己在信用社被貸款,直到某個村民去申請住房貸款查看徵信報告後才知道自己被冒名貸款了。而這些村民之所以被貸款,是因為銀行有兩名工作人員在日常辦理業務過程當中,通過收集這些村民的資料,然後冒用這些村民的名義自己辦理貸款,最後把錢拿來自己用。
對於在被信用社冒名貸款,如果大家確認自己確實沒有籤字,也沒有申請過這筆貸款,那身正不怕影子歪,如果信用社把大家起訴到法院,大家也可以反過來起訴信用社,當然前提是大家必須收集充足的證據來證明自己跟這筆貸款沒有任何關係,具體來說,大家可以收集以下幾項證據。
第一、籤名。
任何一筆貸款都必須經過本人籤字才會有效,如果信用社認定你在他們那裡辦理過貸款,那你可以要求他們把貸款合同拿出來,然後進行字跡鑑定,經過司法鑑定之後,如果合同上的字跡並非你自己籤字的,那就不需要對這筆貸款承擔責任。
不過有些信用社內部人員比較鬼,他們有可能在你跟信用社有一些業務來往的過程當中,讓你在一些文件上簽名,比如你去信用社開辦銀行卡的時候,他們有可能額外給你籤訂一些其他文件,而這些文件有可能就是空白借款合同。
對於這種渾水摸魚的行為,如果大家沒有認真的去閱讀相關文件內容,就有可能掉入到陷阱當中。一但發生這種情況之後僅通過司法鑑定籤名字跡是行不通的,因為貸款合同上的字跡就是你本人籤字的,所以大家只能通過尋找其他證據來證明自己的清白。
第二、資金流向。
不管是用戶自己申請的貸款,還是被其他人冒名貸款,既然貸款成功了,那麼資金總會有一個流向。而正常情況下,發放貸款只能發放到申請人名下的銀行卡裡面,如果大家被冒名貸款,說明大家的銀行卡已經被盜竊了,還有一種可能是信用社內部工作人員通過提供虛假材料,然後利用在信用社工作的便利,私自以用戶的名義辦理的新的銀行卡,然後再把冒名貸款的錢打到這個銀行卡裡面。
但不管冒名貸款的那些人是怎麼操作的,這個錢總會有一個流向,所以大家可以選擇報警處理,讓警方去追查這個錢的流向。如果能夠證明這個貸款的資金最終流到了與信用社內部人員或者其他人相關的帳戶裡面去,那就可以證明這筆貸款是跟自己沒有關係。
第三、時間上的衝突。
如果信用社堅持這筆貸款是你自己辦理的,你可以讓他們提供籤訂貸款合同的具體時間以及放款的具體時間,然後你再根據這些具體時間來反證明,你當時在其他地方。比如你題目描述已經表示在信用社辦理這筆貸款的時候,你人在國外,一個人總不可能有分身術吧?
因此你可以提供相關的證據或者人證,證明在信用社辦理貸款的這段時間你本身生處其他地方,這些證據包括車票,飛機票,酒店的票據,銀行取款的票據,消費票據等等,如果你能夠提供相關的證據,證明你的時間跟信用社辦理貸款的時間有所衝突,那信用社就不能自圓其說了。
當然除了提供以上證據證明你跟這筆貸款中無關之外,你可以反客為主,將信用社投訴到當地的銀監局,同時選擇報警處理,如果有必要,可以把信用社起訴到法院,要求信用社清除被冒名的這筆貸款,同時消除一些信用不良影響。